第三节 欧洲宗教改革的扩大和天主教会的反宗教改革活动

16 世纪欧洲的瑞士、法、英以及东欧和北欧诸国,继德国之后,也都发生了宗教改革运动。这一运动表面上是反抗天主教会与罗马教皇的专横特权和腐化贪婪,实际是反抗当时封建社会制度的政治斗争。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有别,因而宗教改革的主力、进程、特点和结果也不尽相同。

瑞士慈温利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 乌尔利希·慈温利(1484~1531 年) 出身于瑞士的富裕农民家庭。先后就学于伯尔尼及维也纳大学和巴塞尔大学,受到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1506 年他任瑞士格拉乌斯州教区天主教会神父。1516 年起,他开始宣传宗教改革思想。1519 年初,慈温利在苏黎世大教堂传教,反对教皇在瑞士出售赎罪券,进而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依据, 否认教皇是上帝的代表,反对天主教会的教阶制、偶像崇拜、教士的斋戒和独身,以及教会的繁文缛节。慈温利主张宗教仪式中讲道比弥撒更重要,他利用讲道不断抨击时弊,反对雇佣兵制。1522 年,他与教皇公开决裂。苏黎世州政府支持慈温利的观点。在苏黎世 1523 年 1 月、10 月及 1524 年 1 月的三次宗教问题大辩论中,慈温利的新教主张《六十七条目》得到肯定。苏黎世等一批城市州成为瑞士的新教州。

① 此书是路德 1529 年以后与友人在家中交谈或答话的记录,内容十分广泛。路德逝世后,在 1566 年首次用德文出版。香港 1968 年版的《路德选集》,下册,第 291~331 页中有摘录。

② 路德在 1522 年 9 月出版《新约》的德文译本影响甚大。1534 年他又将篇幅长的《旧约》译完加序,使德文《圣经》全部出版。路德所译并加注释的德文《圣经》译注修订本是 1541 年出版的。

③ 见格伦:《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第 143 页,伦敦,1977。亦有 1531 年组成同盟的说法。

慈温利重理性、好批判,观点比路德的更为激进。他在《论真假宗教》

(1525 年)一文中进一步发挥了宗教主张。他认为,路德所坚持的圣餐中基督身体的“临在说”(即基督与酒、饼溶合并存)乃是天主教迷信的残余。慈温利主张新教会实行共和制,反对依赖诸侯,要用方言读《祈祷术》,解散修道院。在慈温利宗教改革的推动下,瑞士一些新教城市州宣布脱离罗马教廷的统治。但坚持天主教的各州与奥地利政府联合,反对新教改革,于是内战爆发。1531 年 10 月 11 日在卡佩尔战役中,慈温利阵亡。瑞士德语区的宗教改革受到重挫。瑞士的宗教改革运动,经加尔文在日内瓦反对旧教的斗争和创建加尔文教,才又重振和发展起来。

约翰·加尔文(1509~1564 年)出生于法国,他在巴黎时受到路德教影响,由于新教徒遭受法国政府迫害,流亡到瑞士。1536 年,加尔文发表了《基督教信仰典范》一文,对新教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加尔文像路德一样,主张“信仰得救”,建立“廉俭教会”,但比路德更为激进,更能充分反映新兴资产阶级的观点。他提出了一种所谓“先定论”的说法,认为人的得救与否不是靠斋戒、忏悔、赦罪等善行,而完全依赖于上帝的意旨所先定,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成功与失败,就是上帝“选民”和“弃民”的标志。加尔文要人们相信某些人的发财致富(如银行家、富商和新兴工厂企业主等)不是由于剥削和欺诈,而是因为他们是上帝先定的“选民”,至于那些受剥削受苦难的穷人,则是先定的“弃民”,应当恭顺地服从上帝的意旨,忍受剥削和压迫。很明显,加尔文企图以宿命论来掩盖阶级剥削的实质。这种宗教学说反映了 16 世纪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符合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

从 1541 年起,加尔文成为日内瓦教会的领袖,并在此后 25 年间,把日内瓦变成一个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他按照共和制的原则,把教会的管理权置于由教徒选举产生的长老(一般都是富人和企业家)和牧师的手中,对人民实行严厉的统治。一切浮华的宗教仪式被取消,许多宗教节日被废除,并取缔赌博,甚至连跳舞演戏等娱乐活动也加以禁止,认为这些都是浪费,人民只有平时做工,礼拜天祈祷。

加尔文教的教义和教会组织形式有利于资产阶级,所以在资本主义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得到广泛的传播,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一个有力武器。16 世纪下半期,尼德兰在加尔文教的旗帜下,形成了一个由资产阶级领导的联盟,其中包括手工业工人、农民、低级贵族和有民族意识的贵族,共同展开反对西班牙封建统治的革命斗争,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

北欧诸国的宗教改革 16 世纪 20 年代至 30 年代,路德教派已传入北欧各国。

瑞典国王古斯道夫一世(1523~1560 年)时期,鉴于天主教会以大主教特罗尔为首的僧侣贵族,对丹麦入侵和统治瑞典曾给予支持,天主教会丧失民心,乃决定支持新教的宗教改革活动。古斯道夫一世任命从德国维登堡归来的传播路德教的奥拉斯·彼屈为斯德哥尔摩圣尼古拉教堂的牧师,支持他在 1524 年 12 月为路德教举行的公开辩护活动,也支持牧师本人的结婚(比路德结婚早四个月)。瑞典国王还任命彼屈之弟将《圣经》译为瑞典文。1527 年 6 月古斯道夫一世在威斯特拉斯召开了规模大、成分最广泛的国家议会会

议。参加国会的人员除贵族 129 人外,计有主教 4 人、牧师会会员 4 人、国

会议员 15 人、市议会议员 32 人,还有矿工 14 人、农民代表 104 人。国王在会上宣布按路德教派的方式,改革瑞典的教会。会上决定,修道院统归国王, 凡 1454 年以后贵族“奉献”或捐赠给教会的产业和土地一律还俗。瑞典主教的任用无须教皇批准,教会的一切收入上缴国库,教士讲道必须以《圣经》为据。自此宗教国家化。1541 年时,瑞典完成了路德教的宗教改革,受瑞典管辖的芬兰亦改信路德教。

丹麦在国王腓特烈一世时期进行宗教改革。1526 年,腓特烈一世任命路德的学生汉斯·陶森当他的牧师。陶森公开为路德教辩护和布道。丹麦国王下令将主教们施坚信礼的全部收入上交国王而不给罗马教皇。当丹麦的天主教会的主教要求国王驱逐路德派传教士时,腓特烈一世回答说:他没有管辖人民灵魂之权,解决的办法是让人民自由信仰。在丹麦,1524 年,《新约》的丹麦文译本开始流行;1529 年,克里斯丁·派得生发行改良的丹麦文《新约圣经》。1530 年,路德教派的信徒已控制了哥本哈根和维堡。同年,在哥本哈根的国会会议中,天主教和路德教领袖展开了公开辩论,最后以路德教的胜利而告终。由汉斯·陶森在国会中展出的《信仰宣告书》,在丹麦流传十年,成为丹麦路德教派的正式信条。

1536 年 10 月,丹麦国民大会正式宣布建立路德教的国家教会,国王为教会最高领袖,所有旧主教和修道院的财产一律没收归国王,旧主教丧失在政府中的特权。挪威,以及受瑞典控制的冰岛,亦接受丹麦王克里斯丁三世为其领袖,服从丹麦法律。路德教在 1554 年于北欧获全胜。

新教在欧洲的传播 欧洲其他国家接受新教的情况较为复杂,有的是路德教,有的是加尔文教,宗教改革的斗争颇为曲折,而且多有反复。

波兰在国王西吉斯孟德一世及其子西吉斯孟德二世时期宗教改革广为传播。波兰小贵族猛烈抨击教士的特权。有些诸侯类似德国一部分诸侯那样保护新教活动。但泽城表现最为突出。有的僧侣公开奉行和宣讲路德的主张。有些教堂搬走了宗教偶像(1522 年)。市议会准许修士、修女还俗并封闭修道院(1525 年)。迄 1540 年,但泽所有教堂的讲坛尽操在新教之手。

1539 年,加尔文将其所著的《对弥撒的评语》一书献给了波兰王储。当西吉斯孟德二世继位之后,波兰的路德教和加尔文教发展很快。《圣经》被译为波兰文,波兰语在宗教事务中逐渐取代了拉丁文。著名的天主教教士詹·拉斯基宣布改信新教。1548 年,捷克波希米亚兄弟会被驱逐出境后移至波兰。不久,他们在波兰成立 30 处秘密据点。由于天主教士指控小贵族为“异端”,1522 年爆发了许多小贵族反抗天主教会的斗争。1555 年,波兰国会通过并宣布,取消天主教会法庭的司法权,所有教徒均有信教自由,并立法许可教士结婚,在圣餐中可普遍享用两种圣体,准用波兰语宣诵弥撒。波兰宗教改革一度达到极盛。但 60 年代,西吉斯孟德二世在罗马教皇驻克拉科夫的使节康曼多涅主教的一再劝说下,转而压制新教。1564 年耶稣会士被邀进波兰、创办学校,控制教育事业,又巩固了天主教会的统治地位。

在捷克,路德教传播以前,波希米亚人中便有不少新教徒。波希米亚兄弟会的人数约占全部 40 万人口总数的 10%,其中 60%是圣杯派。迄 1560 年时,波希米亚人中三分之二都是新教徒。捷克的局面亦甚复杂。1561 年起, 耶稣会传入后,天主教会又巩固了统治。

匈牙利的西部地区,新旧教都存在,双方斗争激烈。在匈牙利的东部, 处于土耳其统治之下的新教发展较快,16 世纪 50 年代是新教活动的高潮。

因土耳其人反对德国,所以路德教的传播受挫,加尔文教徒甚多。17 世纪后由于耶稣会在匈牙利的活动,使天主教会又复兴。

此外,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领地还俗成为普鲁士公国后,那里也流行路德教。

在法国传播最早的是路德教派,后来更适合资产阶级利益的加尔文教派流传更广。法国的加尔文教徒称为胡格诺,最初的信徒多是南部的城市市民, 以后一些贵族也参加进来,他们企图利用加尔文教的共和组织来与王权对抗,以保持独立地位,并企图通过信仰新教夺取教会财产和地方政权,从而在法国酿成天主教集团与新教集团之间长达三十多年的宗教战争(1562~ 1594 年)。最后法国国王颁布敕令,一方面宣布天主教为国教,归还已被没收的天主教教产,另一方面承认新教徒有信仰自由,有权召开自己的宗教会议,新教徒享有与旧教徒同样担任国家官职的权利。

英国的宗教改革与欧洲其他国家有别。16 世纪英国王权较为强大,为巩固专制统治,自上而下并利用议会进行了宗教改革。当时英国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都要求夺取教产、削弱天主教的权势以扩大自己的力量。正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也不再容忍罗马教廷对英国的控制, 英王亨利八世(1509~1547 年)在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支持下,于 1529 年便召集英国议会着手宗教改革。后借口罗马教皇不批准他的离婚案,而与罗马教廷公开决裂。改革后的英国教会保留了主教制和天主教的主要教义, 肯定了天主教的洗礼、忏悔等主要仪式,否定了敬偶像、弥撒,还废除了修道院。英王批准英文版《圣经》公开发行。英国国王成为教会首脑。改革后的英国教会称为英国国教会,译为“安立甘教会”,又称圣公会。英国宗教改革后,虽然完成了建立民族教会的任务,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按照加尔文教的精神对教会进行彻底改革,清除英国国教中天主教的浓厚影响。因此他们又组织起自己的新教——清教,抱此主张的则是“清教徒”。他们与支持专制王权的英国国教对抗,17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在清教的旗帜下进行的。

天主教会的反宗教改革和耶稣会 宗教改革运动在欧洲的广泛传播和扩大,沉重地打击了天主教会。16 世纪中叶时,路德教在德国中部、北部, 在北欧和东欧一部分国家中占有优势;加尔文教在瑞士、尼德兰、英、法以及德国西南边境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广为流行。这时,天主教的教权和影响虽已严重下降,但在欧洲各国封建制度仍占主导地位,天主教还是一股国际范围的强大势力。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天主教会,为了挽回颓势,针对新教纷纷成立和宗教改革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乃相应地开展了一系列反改教的活动。即加紧进行天主教会本身的整顿和改革,以及反对宗教改革、阻挠新教的活动。

天主教的教权衰落期间,有些教皇,如本笃十二世(1334~1342 年)、英诺森八世(1484~1492 年),特别是亚历山大六世(1492~1503 年)等人奢侈、糜烂、放荡无羁,曾臭名远扬,但某些教皇如尤里乌斯二世(1503~ 1513 年)和利奥十世(1513~1521 年)等,集双重性与矛盾性于一身,他们一方面本人搞特权、腐化、反对改教和坚决镇压宗教改革运动;另一方面也曾支持文艺复兴,对天主教会进行过一些改革。教皇利奥十世时,他大赦过一些主教,反对教会腐败。为了缓和矛盾,曾减低教会征税额。主张排干沼泽地以扩大耕地面积,奖励农耕,在罗马城严禁垄断和囤积居奇;主张控制

食品价格,改善罗马城街道与交通的管理。

天主教会内部早期的宗教改革家计有:英国的柯列特、法国的勒非甫耳和尼德兰鹿特丹的伊拉斯莫等,他们都是著名的人文主义者。他们的主张是: 教会应遵循《圣经》,整理圣训;反对教皇专制;重组教会的机构;消除天主教会的腐败。他们呼吁重建改革的无派别的天主教会。

在天主教内还成立过一些为了健全灵性生活的团体,如 1517 年在罗马成立过以迦腊法为首的“神爱祈祷会”,其成员约五六十人,号召会员献身传道,整顿天主教会。

罗马教皇保罗三世(1534~1549 年)为了扭转教权危机,加紧了进行天主教会的改革和阻挠、镇压新教宗教改革的活动。保罗三世积极整顿天主教会内部的弊端,惩办贪污腐化,以及渎职和严重违犯教规的教士,不再增加神职人员的薪金待遇,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停止兜售赎罪券等。特别是把一些热心于天主教会改革的人,如孔塔利尼、迦腊法、萨多来托和剖勒等人安插到枢机主教会议之中,委派他们同别人组成“九人委员会”,审查教会, 专议改革措施,力图提高教会威信。各个委员都主张实际行政上和道德上的改革,但方法互异。孔塔利尼主张同新教实行调和政策,但迦腊法却认为对新教应严加遏制,不可姑息。1536 年保罗三世发布通谕企图调和分歧,于 1537 年在伦巴德的曼图亚召开会议,教皇授权会议遴选出一部分枢机主教成立专门机构,就教会内部弊端提出报告。专门机构在当年秋将报告书呈交保罗三世,指出在罗马教廷之下,许多不称职的主教、司铎工作松懈,俸禄过高以及腐化堕落等问题,强调急需进行彻底的改革。

由枢机主教迦腊法发起,于 1542 年在意大利设立了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即“异端法庭”。对有异端嫌疑的人,严刑逼供,或处以没收财产、监禁,或加以放逐,甚至火刑焚死。这一类异端法庭不久在许多国家内相继建立起来。天主教会反宗教改革的又一活动是在 1545 年至 1563 年于特棱特陆续召开了三次宗教会议,重申决不与新教作任何妥协,宣布所有新教都是异端,天主教的教条完全正确,教皇是教会的最高权威。教皇很重视对一切出版物的严格检查。1543 年组成了查禁书刊的主教会议。经常开列“禁书目录”,严禁天主教徒阅读,许多伟大著名的科学著作,均列入“禁书”之列。不断加强宗教裁判所的活动,加紧对异端的迫害,还增设神学院,培训为天主教会忠心服务的神职人员。

在天主教会反宗教改革中,耶稣会是它的重要工具。西班牙贵族伊格那提·德·罗耀拉(1491~1556 年)是耶稣会的创立者。这个会的活动实际上从 1534 年 8 月就已开始,但耶稣会是 1540 年 9 月才被教皇正式批准。此后它始终与罗马教廷保持紧密的联系。耶稣会有极严格的纪律,耶稣会分子必须盲目服从自己的首脑。为了效忠教皇巩固天主教会的统治,他们的格言是“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耶稣会士不穿僧衣,不住寺院,和俗人自由交往。他们开办学校、医院,深入各国宫廷,结交显贵,甚至担任高级官职,破坏新教运动。耶稣会士的活动范围不限于欧洲,还扩展到美洲、非洲和亚洲。他们当中不少人经营工厂、地产,跻身于贸易公司,从事殖民活动。西欧早期殖民扩张的各支侵略队伍中,耶稣会士不乏其人。当然,有些博学多才的耶稣会士,为了扩大天主教的影响而远涉重洋到外地,在传播科学和文化交流中确也有过贡献。如在中国明朝末年来华传播天文学、数学等的西方耶稣会士利马窦、南怀仁、汤若望等便是这一类人。

天主教的顽抗曾获得过暂时的成功。在封建贵族势力强大、专制统治较强的国家,如德国、西班牙、奥地利、波兰、意大利等国,天主教的势力又重新得到了巩固和复兴。但宗教改革的洪流,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欧洲各国反罗马教廷、反天主教会的斗争在 16 世纪下半叶更加深入地开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