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马教廷的盛衰

12 世纪时,随着西欧封建制的确立和进一步发展,天主教会亦形成为封建神权统治的巨大国际中心。它在每个天主教国家都占有大量耕地,还向所有教徒征收大什一税(粮食)、小什一税(蔬菜)和血什一税(牲畜)。天主教会按封建等级建立了教阶制。天主教会及其首脑罗马教皇力图成为世俗界的主宰。教皇的封建专制权力的学说,从教皇格利哥里七世到英诺森三世时最后定型。

教皇英诺森三世(1198~1216 年)出身于德国血统的意大利名门贵族之家。他受过高等教育,学识渊博,精通权术,任红衣主教后被选立为教皇。英诺森三世时,教权达于极盛。他宣扬的教权至上学说,主要是:一、教会是“一个单一的完整的社会”,教会应有社会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机关,而不受世俗权力机关的约束。英诺森三世第一次把教皇办公机构变成了有四个部门的制度化组织。二、教皇是上帝在世界的代表,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教权高于一切,皇帝和国王都应臣属于教皇。这种理论被形象地比喻为:教皇权力好比太阳,国王权力犹如月亮,它的光是向太阳借来的,所以教皇握有批准帝位选举之权,有权主持帝王忏悔,甚至开除国王教籍,公开解除臣民对他的服从。

英诺森三世擅长外交权术。他担任过德皇腓特烈二世幼年时监护人,还制服过英国“无地王”约翰的反抗,参与英法国王之争,使不少国王承认对教皇的臣属,教皇还干预各国内政,阻挠和破坏其统一集权。英诺森发起了进侵拜占廷的第四次十字军和镇压阿尔比派“异端”的十字军。他创办宗教裁判所和托钵僧团以巩固封建统治。宗教裁判所又称异端法庭,有权判处“犯人”没收财产、永远监禁,甚至死刑。托钵僧团是新型修道士的团体。一由意大利修士法兰西斯(1182~1221 年)所创,称为法兰西斯派(旧译为圣方济派);一由西班牙贵族出身的教士多米尼克(1170~1221 年)创立,称多米尼克派(旧译为多明我派)。这些新修士身穿粗服,四出游说,规劝人民要安于贫困的现状。他们靠布施为生,故称“托钵”僧或行乞僧。多米尼克派除布道外,还研究神学,在大学任教,主持宗教裁判所。

教会鼎盛的重要标志是 1115 年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到会有 400 名主教、800 名修道院院长和托钵僧以及部分世俗君主的代表。会上作出过“天主教会是举世唯一的教会”的决议。

14 世纪至 15 世纪西欧王权的兴起和人民反封建教会斗争的发展,使教权由盛而渐衰。这一转折的明显表现是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同法王腓力四世斗争的失败。“阿维农之囚”(1308~1378 年)以后,开始了西方天主教会的“大分裂”时期(1378~1417 年)。这时,两个教皇并存。一个在罗马,另一个驻阿维农,相互咒骂、互施破门律,教廷的威信更趋破产。14 世纪末, 东西欧诸国兴起了“宗教会议运动”,其基本论点为:全体宗教会议高于教皇,主张恢复教会统一。1409 年的比萨宗教会议、1414~1417 年的康斯坦茨宗教会议后,虽然结束了几个教皇对峙的局面,但日益衰落的教权已无法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