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兵的原则

“消肿”,把部队搞精干,这是邓小平同志始终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精简整编、建立科学的体制、编制的出发点和核心问题。精干,具体说,就是要有高度政治觉悟、掌握先进军事思想和较高科学文化素养的精明的指挥员、战斗员;要有适应于各种条件下作战的精良的武器装备;要有耳聪目明、

反应灵敏、效率很高的精干的指挥机构。这就要使三百万人民解放军成为一把锋利的剑,成为打不烂、拖不垮的精锐之师。为此,邓小平同志提出,减少员额一百万,并结合体制、编制改革,撤销合并一些部队、机关,调整机构设置,调整官兵比例,改进部队编成,建立科学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调整军事布局等,从根本上提高部队的战斗能力。邓小平同志的这一决策,在国内外引起了极大的反响,1985 年 6 月 16 日一则外电援引一位外国驻北京武官的评论说:“他们的想法是要让未来的敌人一听到人民解放军的名字就心惊胆战,而不敢窃窃发笑。”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精兵原则首先是出于对军队建设的内在需要的考虑。他说:“即使战争要爆发,我们也要消肿。肿,就是表现我们指导战争的能力不高。虚胖子能打仗?大力士、拳击运动员身体很重,但是不虚,虚就不能进行拳击。我们的肿,主要在高层,第一是三总部,我记得有一次讲过, 真正打起仗来,就是跑反也跑不赢。”(《新时期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解放军出版社内部版第 114 页)兵贵精而不在多,这是自古以来的治军之道。历史经验证明、战争中力量的对比,不单是表现在兵员和武器的数量上,而且更重要地表现在人和武器装备质量上。坚兵利器,方能“百战不殆”。早在 1942 年,抗日战争处于最困难的时候我党实行精兵简政时,毛泽东同志讲过这样一句话:“目前我们须得变一变,把我们的身体变得小些,但是变得更加扎实些,我们就会变成无敌的了。”(《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 839 页) 遵照毛泽东同志的这一指示,那次精兵简政的结果,军队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加速了战争胜利的进程。现代战争的发展对部队的组织指挥、行动速度、应变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顾战争特点和武器装备的要求,抱着“人多即胜”的陈旧观念来主观地确定兵员定额,势必造成臃肿重叠,人浮于事、互相牵制、力量内耗,最终导致单个兵员力量相加的总和小于整个军队系统所应有的能量。不仅造成有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还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邓小平同志主张,首先要把人减下来。“我们这次精简,主要是减少不必要的非战斗人员,减少统率机构、指挥机构人员。最主要的是减少干部。”(《邓选》第 249 页)同时,建立恰当的人员编制。他认为,“消肿”与体制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把部队搞精干,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这是十分英明的抉择。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精兵原则还出于对国家大局和军队长远建设的考虑。他说:“我们国家现在支付的军费相当大,这不利于国家建设;军队人员过多,也妨碍军队装备的现代化。减少人员,把省下来的钱用于更新装备,这是我们的方针。”他还说,“苏联为什么不能够发展起来?就是军队多,军费开支大。它把国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用于军费开支。我们的军费开支数目不算大,但是对我们也是一个负担。⋯⋯象我们这样大的一支军队,除了苏、美以外,其他国家都养不起,法国、西德都养不起。西德面对苏联导弹,而且首先是在它那个正面,它只有四、五十万军队。法国的导弹、原子弹比我们还多一点,也只有五十多万军队。”邓小平同志关于军队员额和武器装备发展的关系、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的分析,切中我军多年来在低层次上徘徊的要害,反映了军队与国民经济、军队内部人与武器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早在五十年代中期,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 “一九五○年,我们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已经提出精简国家机构、减少军政费用的问题,认为这是争取我国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三个条件之

一。”邓小平同志的精兵利器、富国强兵的原则,是对毛泽东建国建军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综观当前国际上军队建设的发展趋势,通过改革和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编制,走精兵利器之路,几乎是所有先进国家加速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原则。美军 1969 年至 1974 年,裁减兵员近 140 万人,其主要方法就

是压缩体制、编制。共撤销两个战区司令部,陆军撤销 7 个军级以上司令部,

空军撤销 2 个集团军司令部,28 个师级指挥机构,海军两洋舰队各 6 个司令

部分别合并成了 3 个司令部,从而使战略空军。陆军防空司令部和海军系统司令部等兵种司令部军事人员减少 38%。陆军器材司令部、海军器材司令部和空军后勤司令部等后勤支援司令部军事人员减少 31%。英国进入七十年代以来,陆续将南部、北部、西部三个军区司令部和陆军战略司令部合并,海军把 3 个舰队司令部减为 1 个,从而使各级司令部人员削减 14%。日本一直坚持走富国强兵之路,各级指挥机构力求精干,它的参谋长联席会议负责全军的作战和训练,编制仅为 117 人,其中军人 83 人,文职人员 34 人。

遵照军委和邓小平同志的决策,我军 1985 年这次大的精简整编,将原来

的 11 个大军区合并减少为 7 个,减少军师团级单位,撤并了部分军队院校。同时将一些担任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改为武装警察部队,县和相当于县的市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较圆满地完成了百万大裁军的任务。为了减少军官数量,改变官兵比例不合理的状况,除精简机关、裁减部队、减少副职、设置文职人员之外,还相应制定了《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

《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等,使精兵的原则进一步朝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践将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精兵的思想对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而载入我军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