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规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把正规化建设作为我军建设总目标的内容之一,是五十年代初确定的。不过,我党关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有了。
1936 年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到了红军的高级阶段,必须逐渐地自觉地去掉游击性,使红军更集中些,更统一些,更有纪律些,工作更周密些,就是说使之更带正规性。到了解放战争后期,我军有了很大发展,武器装备也有了较大的改观,毛泽东同志顺应客观需要,再次指出:人民解放军主力兵团的作战将要摆脱现在还存在的某些游击性,进入更高程度的正规化作战, 全国解放后,1951 年 1 月,中央军委向全军发出了“为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军而奋斗”,军队正规化建设迅速蓬勃展开。可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 特别是在反所谓的教条主义和“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的破坏下,使我军正规化建设遭到了严重挫折,邓小平同志对此十分担忧,反复提出“军队要象军队的样子”(《邓选》第 2 页),强调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坚持从严治军,以法治军,用正规化建设来推动现代化,促进革命化,提高军队的素质,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正规化出战斗力。人与武器的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通过正规化来实现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战争中人与武器相互依赖,互相作用着,人与武器的结合构成战斗力。人与武器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前期,由于生产不发达,武器也不发达,战争方式也异常简单,只需要手执武器的人去搏斗、厮杀,战争胜负很大程度取决于士兵的体力和勇敢精神。随着社会生产力之发展,新式武器不断出现,杀伤力不断增大,直接引起军队的组织形式和作战方式的变革,武器向高度机械化、自动化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要求使用武器的人精通本专业的技术和进行科学的分工组合,单凭人的体力和勇敢,人自为战,或者仅仅依仗武器的精良,都不可能取得现代战争的胜利。因此,战争的历史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战斗力的标准不是人和武器的简单相加,而应当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把人和武器科学地有机地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是人和武器的辩证统一论者。他认为,要提高我军的战斗力,不仅要武器装备现代化,要人的革命化、现代化,而且必须通过正规化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我军在现代战争条件下无敌于天下。理论和实践反复证明,越是现代化战争,越是使用先进的武器装备仍就越需要加强正规化建设,以适应现代化革命化的需要。
正规化有利于推动现代化,现代化离不开正规化。正规化是现代化的组织保证,它对现代化起着直接的推动和保证作用。杨尚昆同志认为,要适应现代战争,最根本的是,健全条令条例,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军事法规,实现行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要贯彻从严治军的方针,全面建立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要有适应现代战争的指挥水平和作风方法以
及军人生活方式。如果这些方面的正规化建设达不到一个新的水平,现代化建设就缺少必备的保证条件。世界上许多国家军队建设的实践也表明,军队的正规化与现代化建设总是同步进行的,而且正规化建设往往还要走在前面,为实现现代化做准备、打基础。
正规化促进革命化,没有革命化,我军的正规化也是实现不了的。同样正规化建设对革命化来说又有不可忽略的促进作用。我军开展的“四有三讲两不怕”活动,既是革命化的体现,又是正规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还要看到,作为正规化建设的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对于保证我军政治纪律的实现有着直接的联系。不可想象,连起码的军事纪律、组织纪律都不能自觉贯彻的人能把政治纪律置于最高的原则之上。当然,没有革命化的保证, 单纯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行政法规也难以捆绑出军队的正规化。割裂了它们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势必造成军队建设在某些方面的短期行为,从而影响长远的建设。
总之,邓小平同志的“三化”建设思想,深刻地揭示了“三化”之间的内在关系。以现代化为中心,为革命化和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实践依据。以革命化为前提,为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以正规化为条件,为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显然, 它们三位一体,从不同侧面有机地组成了我军建设的总体结构。这是我国国情、军情的客观反映,是我军建设的历史经验的结晶,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有中国特色的。只要我们能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思想,把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三个方面的建设统一起来,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就一定能够沿着中国特色的军队现代化建设道路,把我军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