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武器装备发展必须服从军事战略

武器装备发展虽然是直接为战略战术思想和作战方式方法服务的,然而,武器装备的发展必须服从于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如美苏两国为了争霸全球,都在竭力争夺军事上的优势,都在追求武器装备的先进性,以适应全球对抗的需要。英法国家的军事战略是地区性的防务,因而要独立自主发展本国的防务力量,并具备一定的威慑力量。邓小平等军委领导人指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永远不会侵略别人。我国在战略上采取的是积极防御的方针,国防建设必须服从这个方针,而不能离开它。因此,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方面——武器装备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必须服从这个方针,绝不能离开它。

武器装备是军事斗争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战略上考虑军事斗争的力量建设与使用,必然要考虑武器装备建设如何适应战略要求;军事战略与武器装备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军事战略的制定对武器装备的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而武器装备的发展对军事战略的发展变化又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对此,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武器装备发展必须服从军事战略。

积极防御战略应包括近期战略目标和远期战略目标。近期战略目标,应是能维护和捍卫我国的主权完整,对来自任何国家侵犯我国领土、领海和领空的任何行动,都有能力给予坚决还击。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武器装备的原则与霸权主义国家是根本不同的。霸权主义国家发展军事力量是为其侵略扩张服务的。他们采取战略进攻的方针,着重发展进攻性武器,大力制造远洋作战需要的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显然,我们不能这样做。我国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要从抵御外来侵略,保卫我国安全的需要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地发展武器装备,以发展常规武器为主。远期战略目标,应达到具有强大的反击能力,使任何国家不敢侵犯我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从根本上制止敌人的一切侵犯可能。我们所说的强大的反击能力仍然是积极防御战略的一部分。具有强大的反击能力向我们提出了适当发展核武器和其他尖端武器的要求。当然,我们发展核武器,是为了打破核垄断,用于防御,形成一定的核反击力量,决不是把作战的胜利寄托在核武器上。

积极防御战略既要求发展常规武器,又要求发展核武器和尖端武器装备,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积极防御战略目标。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军情出发,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要立足现有的基础,充分发挥自己的科学技术优势,摸索自己的路子,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军武器装备得到更新, 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立足现有基础,不是无所作为,要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我国的空间技术、核技术和生物技术,不少方面是比较先进的。特别是空间技术,我们起步还是较早的,至今,相应的技术、生产、发射服务和地面测量通信网已大体成套,并已经开始承担外国卫星的发射业务,如1990 年 4 月 7 日发射的“亚洲一号”卫星。国外一些亏家认为:“中国的火箭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已经获得国际专家的认可”,“现在世界上能够准确回收卫星的,除了美苏之外,只有中国。中国太空科技在短短十几年里所取得的进步,令举世震惊。”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制定未来的空间技术发展规划,使我国这一高技术项目走在世界前列。

随着高技术的发展,进而推动武器装备的迅速发展。在实现积极防御战略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中,如何处理发展常规武器和核武器的关系呢?常规武器和核武器,是我军装备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核武器具有战略威慑作用, 适当发展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战争,从而有效地保卫国家安全。毛泽东同志在 1958 年曾指出:核武器我国要有一点、少一点、好一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1983 年 11 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指出:“我们有一点核武器,⋯⋯这本身就是压力作用。你有,我也有,你要毁灭我们,你自己也要受点报复。”“核武器我们还要发展一点,但怎么发展也还是有限的。”这些论述阐明了我国核战略是防御性的。常规武器主要是用来打赢常规战争。为此,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应以发展常规武器为主,适当发展有限的核武器。

目前,美苏一方面在核武器的发展上争夺压倒对方的优势,另一方面则重视高技术、高性能的常规武器的研制,以加强常规力量。在未来,虽然核大战不能完全排除,但最可能的是发生核威慑条件下的常规战争。我国未来进行反侵略战争,将主要在我国国土上打人民战争,这也决定了我们主要靠常规力量去赢得战争的胜利。目前,在我国周边及世界诸热点上可能发生的军事冲突和局部战争,也基本上是常规战争。大量发展核武器,耗资巨大, 因为我国财力有限,不可能拿出很多的经费来。所以,以发展常规武器为主, 适当发展核武器,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我国军事战略的要求。但是,这决不是把核武器的发展放在无足轻重的地位。核武器是我国国防实力和我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我国过去和今后在世界战略格局中保持有利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适当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积极防御战略得到有效地实现,以达到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