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确政治机关的性质、职能和作用

要恢复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威信,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理顺政治工作与其他工作、政治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历史上,我军政治机关同军事机关、后勤机关的关系在大部分时间里是密切融洽的。它们互相配合、相输相成,为我军建设发挥了各自的作用。虽然也曾一度有过不适当地强调政治工作的地位与作用的倾向,但都很快得到了纠正。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开展了批判“教条主义”和“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的错误斗争,使政治机关同军事机关、后勤机关的关系紧张起来。特别是林彪主持军委工作以后,极力鼓吹“突出政治”、“政治可以冲击一切”的谬论,把政治工作摆在“高于一切”的地位, 不仅损害了军事干部与政治干部的团结,也严重损害了政治工作本身的威信。现实状况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政治机关的性质、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摆正政治机关同其他机关的关系,发挥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提高政治机关的威信。

为此,邓小平同志在 1978 年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郑重指出:“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政治机关是党的工作机关。上级政治机关对下级党委、政治委员、政治机关的工作,应该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邓选》第 119 页) 对我军政治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应负的责任,作了明确的阐述。

其一,进一步明确了政治机关的性质,政治机关是党的工作机关。因此, 不能把政治机关同党的领导等同起来。政治机关、军事机关、后勤机关都是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工作部门,它们是分工合作的关系,不存在谁大谁小,谁领导谁的问题。从而澄清了多年来被林彪、“四人帮”搞得模糊不清的一个重大问题,理顺了政治机关同其他机关的关系。

其二,进一步明确了政治机关的职能和应负的责任。政治机关作为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必须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此来体现党的领导。政治机关除了抓好自身建设以外,对下级党委、政治委员、政治机关的工作还负有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但决不是领导一

切,更不能冲击一切。

其三,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因此,政治工作不仅政治机关、政治干部要做,而且还要依靠党团组织,依靠军事、后勤干部共同来做。明确了以上这几个问题,也就为恢复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威信创造了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