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强正规化建设是治松治散的根本途径
我军有着从严治军的优良传统。当前有的部队管理工作出现的松散现象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完全能够加以治理的。一些单位治松治散之所以成效不大,主要是停留在表面上,头疼医头,足疼医足,就事论事,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松治散有许多方法,诸如思想教育的方法、行政管理的方法等。但是,最根本的方法是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治松治散,有多种途径,诸如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功口强军事训练等,但是,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强正规化建设。正规化是我军建设的目标之一,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涉及到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从正规化建设人千治松治散,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从根本上治理松散。
正规化要求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纪律、统一训练。而松散,恰恰是不集中,不统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各行其事,把条令条例放在一边,自己乱定“土政策”、“土章程”。就拿统一编制来说,有的师超配班长百余名,长期占用基层干部战士 200 多人。
有个单位竟私自多征 20 名女兵。个别单位曾把女兵也改为志愿兵,置编制法规于不顾。治松治散,就是要坚决实行“五个统一”,强调集中统一,增强整体观念,全局观念。
正规化要求做到“四性”,军队应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周密的计划性、高度的准确性、严格的纪律性。核心是纪律性。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任务的保证,为军队的命脉所系。军队天大都要讲纪律。造成松散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由于缺乏组织纪律观念,各行其事,我行我素,治理松散,必须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使人人都在严格的军纪约束和控制之中。
正规化要求维护“四个秩序”,即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松散的问题,正是缺乏正规的秩序。秩序井然,军队能快速反应,有节奏地正常运转。“四个秩序”是军队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从严治军的必然要求。
正规化要求把全军的各个方面用正式的规格,即条令的规定彻头彻尾地统一起来,实行条令化、规范化、制度化。条令条例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是军队建设的法典,是将千军万马组成一个整体的”链条”。从严治军要体现在依法治军上。我们应当看到、条令条例具有把全军各个方面统一起来的特殊功能,是治松治散的有力武器,也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根本依据。
重“人治”轻“法治”是一个不好的传统。我军在新中国成立前,由于长期处于分散的游击战争的环境之中、部队的游击习气较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正规化建设一度蓬勃发展,后来又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一些同志法制观念不强、条令意识淡化,管理部队的随意性较大。“条令不如口令, 法治不加入治”,“一个司令一个令”,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在有的单位仍然存在,一些同志习惯于凭个人经验办事。这是造成松散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加强正规化建设,依据条令治松治散,就要大造舆论、深入宣传,
增强条令意识。50 年代,从军委、总部首长到连队官兵,人人讲条令,处处学条令,坚决按条令办事。全军高度集中统一,秩序井然,军容严整,我军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声誉。今天,我军的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但法规毕竟不能自然生效,要靠人去执行。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令条例,我军正规化建设就会大大前进一步,松散现象就会得以很大改变。在治松治散、加强正规化建设中,要特别防止这样三种行为。一是“短
期行为”。就是上级催一阵子,下面动一下子,临时突击,勉强应付。当上级检查、年终评比、召开现场会时,不惜停止操课,加班加点进行突击。二是”表面行为”。把正规化搞成了简单化,装磺门面,做表面文章,有的为了应付检查,小便不准进厕所,就餐不准进食堂,午休不准床上躺,以保持“整洁”供观赏。三是局部行为。只抓下不抓上;只抓部队,不抓机关;只抓战士,不抓干部。把正规化建设局限在基层,在分队。结果上下之间、干战之间反差很大,致使正规化建设不能持久,不能取得整体效应。
治军先治将。实现正规化,关键在领导。治松治散要着力从领导干部、领导机关治起,如果不首先解决领导机关的问题,只是忙于抓基层的松散问题,那实际上是“上面得病,下面吃药”,无济于事。邓小平同志说:“治军要严,首先对领导班子要严,对高级干部要严”。治松治散,首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治起,从而带动全局。我们的各级带兵干部如果都象 50 年代几位老帅那样身体力行,致力于我军正规化建设,松散就不愁不能治理。那时,老帅们亲自撰写文章,在报刊上和各种会议上宣传正规化的意义;亲自主持制度条令条例,亲自深入部队检查指导,组织指挥部队演习。高级将领们身着士兵服装,佩戴列兵军衔,下连当兵,与战士同吃、同住、同操作、同劳动、同娱乐,给部队了作出榜样。新的历史时期,只要我们各级领导、各级机关带头抓好正规化建设,部队的松散现象是完全能够治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