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检查制度

检查制度,是关于了解部队情况,及时获得管理信息,加强工作指导, 以实现管理目标的规程。

(一)综合检查制度。由司政后机关统一组织的全面检查,其中包括管理教育工作检查。一般在工作任务告一段落、对一个单位全面进行考核或年终进行。这种检查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较强的综合性,是领导机关检查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

(二)专项检查制度。主要包括:1、卫生检查制度。通常班每日、连每周、营每月组织一次,团以上单位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组织检查评比。2、军容风纪检查制度。军容风纪是军人的仪表,是军人素质的外在表现。城市驻军军容风纪检查勤务,由卫戌(警备)勤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或由指定单位负责。团(独立营)以上单位在营区及其附近组织军容风纪检查,班排每日(即早检查)、连每周、营半月、团每月要进行一次军客风纪检查,出入营门军人的军容风纪由营门卫兵进行检查。军人要自觉接受军容风纪检查,

如果违反军容风纪的有关规定,要服从纠察,立即改正,归队后要及时报告。通过严格执行军容风纪检查制度,使部队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 举止端正的良好风气。3、武器、器材检查制度。战士每次操课或执行勤务后, 均应擦拭及检查武器。每周应细密擦拭一次。班长应逐日检查武器、弹药、装具等器材使用、管理的情况;排长每 3 日检查一次;连长每同检查一次; 营长每两月至少检查一次;团以上首长或人员,除了检查工作时检查外,详细检查于点验时实施。严格检查制度,目的在于保证各项装备物资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以保障作战、训练等任务的完成。4、车辆检查制度。每日及行驶前后由驾驶员进行检查;每 3 日由排长集合驾驶班长检查并报告连队;每周由连长召集驾驶排、班长进行检查,并予讲评。每月团(营)至少检查一次, 由参谋长和技术处长组织实施。

(三)贯彻共同条令检查制度。这是我军管理工作一项重要的全面的正规检查制度。通常由师以上领导机关组织实施,每年 1 次,经检查达到标准的单位,由军以上领导机关核准,报各大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特别突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有组织领导,官兵关系,军人职责, 日常制度与规则,内务卫生,营区建设及营产管理,伙食管理,武器装备、车辆、军马和被装管理,值班、警卫和紧急集合,安全工作共 12 项。这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督促、指导部队贯彻条令和做好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