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消极防范,防不胜防
当前,在预防事故中,一些单位存在一个普遍问题,是采取的办法比较消极。结果,总是防不胜防。比如,有的为了预防训练事故,减少实弹射击次数,取消手榴弹投掷;为了防止车辆事故,雨天、雾天、雪天,不准出车, 年终岁尾为了保安全,宁可派人背粮,或租车运粮,也不动用自己的车辆; 夏季,为了防止战士私自野浴淹亡,有的单位在附近的水库、水塘里上大粪; 有的甚至把业余时间的活动安排得满满的,以便对人员进行“全时制控制”。也有的单位,平时不积极做好预防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又是停止操课进行整顿,又是层层检查、处罚,结果影响了正常工作和正规秩序。预防事故工作是一门科学,它有客观的规律和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有些同志不认真研究和探讨这门科学。出了什么事故才想起防什么事故。如淹死了人,就防淹亡,煤气中毒死了人,就防煤气中毒;枪支走火伤人就防走火、等等。有的单位出了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消极预防事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结果按下葫芦起了瓢。
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但往往的工作不落实的必然结果。我们要纠正预防事故中的被动性、消极性,必须认真探索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律,把握了规律就掌握了预防事故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