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主监督

我军有着十分健全的民主生活制度,实行广泛的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广大士兵有着参与管理,帮助和监督领导正确执行纪律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军人大会、军人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参加评议、批评、举报等活动, 以维护我军的纪律。我军还规定军人有控告和申诉等民主权利,其目的就在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军队铁的纪律。条令规定,军人对违法违纪者有权提出控告,对给予自己的处分不当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申诉,对控告和申诉者打击报复者,要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军人民主意识的增强, 完善控告和申诉制度,是我军维护纪律的十分重要的手段。这对严肃军纪, 保护官兵的正当权益,打击歪风,扶植正气,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