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吸收了我军纪律建设的新鲜经验

新的纪律条令根据我军新时期纪律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吸取了近几年的新经验,注入了新思想,充实了新的内容。条令在纪律内容的规范

上,既保留了体现我军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又规定了体现我军纪律新发展的“十个必须”;在维护纪律的原则、措施上,既保留了我军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又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定了一些新的措施,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鉴于以往每次晋衔、调级时, 对于受处分的同志是否能够晋衔、调级,都要临时请示报告,再作出决定。新条令明确规定受各种处分,如确已改正错误,在作战、训练或其他工作中表现好的,不再受原处分影响的时限,以消除处分对被处分者长远发展的影响,鼓励其改正错误。条令还吸收了军队建设和改革的新成果,增加了纪律监察等内容,使我军维护纪律的手段进一步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