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多边贸易新体制之下的国际服务贸易

1994 年 12 月 8 日,关贸总协定 123 个缔约国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会议确认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马拉喀什协议关于成立一个新的国际贸易组织的条款将得到执行。这样,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于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立运行。虽说二战后形成的关贸总协定仍与世界贸易组织共存一年,但从监督、协调和管理今后多边贸易与法律的角度看,世界贸易组织已取代关贸总协定成为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运行的基础和法律载体。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表明,关贸总协定作为国际贸易的监督机构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转化, 标志着 1944 年“布雷顿森林会议”设想的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构成世界经济秩序三大支柱的理想在 50 年之后终于成为现实。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结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原则直接继承了关贸总协定及其以往多轮谈判的结果,因此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的国际服务贸易,也自然而然地成为新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协定之一,从属于世界多边贸易新体制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