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管理

服务业的全球市场正在迅速发展,而且变得越来越复杂了。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以及最终将加入 WTO 及 GATS 体制,中国的服务业将面临着越来越全面的对外开放形势。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仍处于发育、成长阶段,难以同外国竞争,我国的经济体制也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服务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外开放服务业市场无疑面临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在具体分析我国服务业和整体国民经济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有选择、有步骤、有条件、有限度地逐步对外开放,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终目标。

目前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法制和管理工作不完善, 有些服务行业和贸易基本上还是无法可依,存在着多头管理或统得过死以及地方性的法规和管理互相矛盾的现象,应迅速建立和健全服务贸易的有关法规和管理体制,从而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各项规定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负责,这主要表现为参加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归口管理我国引进外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以及审批我国部分服务业在境外投资业务等。这种管理对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就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来讲,我国的这种管理体制是不全面的,不能适应 GATS 体制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这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1)管理体制不顺,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中政策和规章不协调。全国缺乏统一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协调管理部门。

  1. 缺乏能够规范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中各行各业行为准则的法规或法律,没有这样的法规,我国政府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就缺乏透明度,不利于服务业进出口的健康发展。(3)对国外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关态势没有系统分析和研究,既不了解外国人的做法,也不掌握各国的需求,这对发展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是极其不利的。(4)统计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产业划分同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围以及划分标准与国际惯例不一致。这不仅会影响对外交流和政府决策,更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5)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主要表现在管理上多头、交叉和条块分割,各部门难以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例如, 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的审批由外经贸部主管,但我国金融企业的在境外投资则例外地可不经外经贸部审批。虽然外经贸部承担了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某些管理和协调职责,但这种协调的局限性很大,国务院的其他部委似乎也有这种协调职能,责任范围不清。(6)服务业各部门内只局限于管理直属系统, 有些部门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该行业的市场培育和发展,更不利于该行业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7)外经

贸部内的管理多头、交叉且力量分散。虽然外经贸部承担了我国服务贸易的一些管理职能,但业务分散于 6 个有关司局,不能更加有效地集中力量,发挥协调和管理优势。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这种分散的管理状况将暴露出更多的弊端。

从我国外贸正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的角度出发,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和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势在必行,而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准备工作还很不充分。国家应及早将服务贸易的发展与管理列入议事日程,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研究, 拟定有关战略和政策措施,同时着手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全国服务贸易的职能机构。可以说,迅速建立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和协调不仅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