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服务贸易逻辑分类的评价

国际服务贸易逻辑分类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 4 个方面:

第一,在国际经贸往来领域,明确区分了服务贸易、服务业投资以及一般投资收益往来的概念差别。根据逻辑分类的理论观点,国际服务贸易同国

际商品贸易一样,是各国服务业产品的国际交换,“服务”在一个国家的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大小,取决于该国国内的产业结构和服务业产出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而服务业的海外投资则是一个国家的服务性产业跨出国门, 是产业的国际发展,而不是产品的国际交换,所以逻辑分类对服务贸易和服务业投资的区分是明晰的。认识到服务贸易与服务业投资的概念区别,一般海外投资收益(报酬)的国际流动同服务贸易及服务业投资的区别就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说,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的理论观点是符合一般经济学思想的。

第二,以一个封闭经济体系的产业结构模型来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产品分类的逻辑起点,符合一般国际经济学理论的分析原则。就一般经济学研究对象而言,无论其现代形式有多么复杂,内容有多么具体,范围有多么广阔, 但归根到底,其原始的对象仍然只是一个舍弃了对外经济关系的经济体系。作为现实经济过程的抽象,这个封闭的经济体系代表了一般经济学的基本研究领域,包含着一般理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把国际服务贸易分类的出发点设置在国内经济模型中,而不是设置在感性的对外经贸往来中,这是逻辑分类在经济分析观念上比操作性统计分类的深刻之处。

第三,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经贸往来中所形成的对于“服务”的需求, 完全来自于对于商品(货品)的需求,即服务贸易是由货品贸易派生出来的, 服务贸易的规模取决于货品贸易的规模。然而,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实际上否定了这样的观点,因为按照这种分类思想,国际服务贸易可以划分成“国际核心服务贸易”和“国际追加服务贸易”。只有追加服务贸易才同有形商品的贸易规模有正比例的关系,而国际核心服务实现的国际贸易是“服务”本身,而同有形货品的贸易无关。而且从国际服务贸易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看,随着科技发展和知识水平的日益提高,国际核心服务贸易将越来越在比重上取代国际追加服务贸易,成为未来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

第四,尽管具体的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流量总是表现出综合流量的特点,即几乎不存在某种单一属性的服务贸易流量的进口和出口,但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把这些流量的源头归结到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分类上,因此国际服务流量同国内服务贸易流量在逻辑上能够协调一致,即国际分类同国内分类相协调。

不过,同国际服务贸易的操作性统计分类相比较,逻辑分类的实际应用性还是很差的。大部分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研究和讨论,都不以理论性的逻辑分类的概念和定义作为实际分析的工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1)作为逻辑分类的出发点,学术界对于一个封闭经济体系之中的“服务”产品,在理论上并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认识,关于“服务”的价值与价格问题的不同理解和争论远没有结束,因此同有形商品的情况不一样,“服务”作为一种产业的产品,其供给和需求的规律井没有很完备的理论阐释;2)逻辑分类虽然使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涵义明晰了,但是单纯贸易性质的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显然十分狭窄,因而使其在国际经贸关系中的实际作用降低。关于第 1 点,我们在第 2 章已作详细讨论,这里讨

论第 2 点。

逻辑分类的内在原则要求分类标准的明确性,同属一类的事物同另一类事物之间有着十分清楚的界线。依据这一原则,逻辑分类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同国际投资、国际要素流动收益等严格区分,只涉及交易或互换类项目, 因此从国际经贸往来总流量看:首先,这种分类的国际服务贸易在其中所占

的比重较之操作性统计分类的国际服务贸易显著降低,其作为国际经济分析对象的重要性也因此降低;其次,这种分类的国际服务贸易不能现实地反映当代国际经贸关系的综合性特点,随着国际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推动,国际资本输出和国际贸易的关系日益密切,呈现出相互综合的特点。硬要从逻辑上将贸易与投资加以区分原本在商品(货物)贸易中就已十分困难,更何况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对象是消费与生产同时性的服务,因此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现阶段,将服务业跨国投资与服务贸易严格区分的实际意义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