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俗化改革

政治改革 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后的头 25 年,首要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体化的民族国家或是一种现代政治制度,以取代奥斯曼和伊斯兰教特性的社会秩序。奥斯曼封建专制制度的特点是王权(素丹制)和教权(伊斯兰教的哈里发制)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封建专制制度。为改变这种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制度,凯末尔从 1922 年 11 月 1 日开始、中经 1923 年 10 月 29 日,直到

1924 年 3 月 4 日的 17 个月中,采取了三项带有决定性的政治措施:消灭素丹制、宣布共和国、废除哈里发制。这样,封建君权和神权政体变成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从而彻底解决了奥斯曼帝国遗留下来的国家制度问题。

在实行政治改革的过程中,面对奥斯曼帝国留下来的复杂的封建制度, 新土耳其的改革家们感到一般的“共和主义”、“平民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武器是不够的。他们针对神权政治,增添了“世俗主义”的思想武器。体现了现代土耳其反奥斯曼封建的民主主义和改革的真正特点。

法制改革 政治与宗教分离必然导致法律与宗教分离。1924 年 3 月,土耳其政府撤消了宗教基金事务部,废除了宗教法和宗教法院,确定了国民议会的立法权。4 月 20 日,颁布了以民主共和制为指导的国家根本大法——土耳其共和国宪法。为了取得妥协,改革派容忍了宗教代表坚持把“伊斯兰教为土耳其国教”写入宪法。但在 1928 年就删去了这一条款,使土耳其作为一个世俗共和国屹立于伊斯兰文化圈的中心地区。

1926 年 2 月 7 日,大国民议会颁布了以瑞士民法为蓝本的《民法》,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取代了宗教法中关于公民之间不平等的规定。接着又颁布了以意大利刑法为蓝本的《刑法》、以瑞典诉讼法为蓝本的《刑事诉讼法》和以德国商、海法为蓝本的《商法》与《海上法》,还有《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和《律师法》等。以后又废除了筛海伊斯拉姆(伊斯兰教最高法官)、穆夫提(地区法官)和卡迪(教法官)的称谓。

经过法制改革,改变了原来宗教法院与欧洲式法院并存的混乱局面,土耳其人民在法律领域内摆脱了宗教法的束缚,从而获得了现代人世俗化的生活环境。尤其是废除了男女间不平等的规定,占半数人口的妇女在政治和社会上的权利被承认,这具有解放妇女的进步意义。

教育改革 教育与宗教的分离,是世俗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改革的中心问题。

在旧土耳其,教育掌握在教会手中,虽有一些现代学校,但宗教学校仍占多数。宗教基金事务部管理伊斯兰学校。各少数民族学校,由各自的教会管理。外国人办的学校归各国领事馆管理。建国之初,文盲占全国人数的 89

%。

为改变这种落后面貌,1924 年,大国民议会颁布教育世俗化、现代化法令,规定学校必须在国家监督之下;学校必须向受教育者提供非宗教的现代化教育;学校必须向受教育者传授西方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思维方式;加强土耳其民族意识的教育。

根据这些法令,遍布各地的宗教小学(“麦克泰卜”)和宗教中学(“麦德来赛”)全部停办;公私立学校中一律停止宗教课程;取消伊斯坦布尔大学神学系;按西方模式来改造原有学校;整顿外国人和基督教会办的学校, 把它们统一归共和国教育部管理;对外国人办的学校要求执行教育部的教学计划,土耳其语文、历史和地理课均需由土耳其教师担任。在教育改革中, 实行五年制小学的义务教育;发展工业、农业、矿业、师范及成人夜校等各

类技术专科学校;扩建和建立了高等学校。

文化改革 文化改革的主要特点,在于抛弃了宗教精神,树立起土耳其的民族精神。

文字改革在文化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土耳其(古称突厥)人原居阿尔泰山时,使用卢尼克文字。10 世纪土耳其人在中亚接受伊斯兰教信仰后,接受阿拉伯文而放弃了卢尼克文字。但用阿拉伯字母来标土耳其文字,既不完备也不适合,这是造成文盲众多的原因之一。改用拉丁字母的建议,在奥斯曼帝国时代已多次被提出。十月革命后苏联中亚的几个突厥语系加盟共和国成功地进行 了文字改革,鼓舞了土耳其改革者。

1928 年 11 月,大国民议会公布文字改革方案,用拉丁字母代替阿拉伯

字母,并决定在 1929 年元月开始实行。新字母符合国际上通用文字自左而右的书写习惯,与书写数字一致,有利于国际贸易交往,而且简便易学。1932 年成立土耳其语协会。经过 10 年努力,文盲下降 10%。

树立民族精神的另一领域是土耳其历史。1931 年土耳其政府成立了历史学会。学会进行了校勘历史文献,讨论历史问题,编写教本《土耳其历史纲要》等一系列工作。新土耳其把民族主义与历史学相结合,改变了社会和学校轻视土耳其民族史的倾向。

社会生活与习俗改革 世俗化在这个领域中表现为破除迷信和提倡科学的现代化精神。政府关闭了女修道院和坟院,取消了筛海、托钵僧一类人的活动,并禁止这类人用荒诞咒语治病误人。

历法改革对改变社会生活习俗起着重要作用。土耳其的旧历法是希腊历的月份和伊斯兰历的年份二者的结合体。1917 年采用了公历月份,而年份仍按修改了的伊斯兰历。在每日 24 小时的计算上,土耳其人的凌晨 1 时是由早祷算起,因此与中欧时间差 6 小时。1925 年,土耳其政府决定废除旧历,正式采用世界大多数国家通用的公元历。

1934 年 6 月,大国民议会通过采用姓氏的决定,改变了土耳其人以往有名无姓的习惯。同时取消了象征封建等级的旧称号和头衔(如帕沙),而代之以贝依(先生)、贝扬(女士)等新称呼。凯末尔带头放弃过去头衔,接受大国民议会授予他的姓——阿塔图尔克(Ataturk,土耳其之父)。

经济改革 1923 年凯末尔在会见科尼亚的商人和手工艺人时指出:“新土耳其的基础将是经济力量而不是刺刀。刺刀也是以经济力量为基础的。新土耳其将是一个经济国家。”国家主义是凯末尔进行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主义”,就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国民经济计划、经济建设和国家直接在工业、交通运输业、银行等方面直接投资经营的民族国家资本主义。苏联工业化的经验,是国家主义的借鉴之一。1933—1937 年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38—1942 年第二个五年计划被第二次世界大战所打断。国家主义的经济政策促进了 30 年代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奠立了土耳其轻工业的基础。鼓励民族工业、建立国营企业、保护关税、严格控制外汇及控制外国投资等一系列措施,都收到了巩固政治独立的效果。它的缺陷是:国营企业管理不善, 缺乏效率;忽视了农业,影响到最大资源的开发。

总起来说,凯末尔改革是凯末尔主义的全面实践。它是在政治独立之后向帝国主义威胁和封建神权专制神权影响的主动进攻。凯末尔的现代化、民族化、民主化改革,都同“世俗化”有密切关系,因此凯末尔改革的总特点在于它是一次以“世俗化”为中心的现代化改革。革命胜利之后历时 15 年之

久的改革,使一度濒于灭亡的“西亚病夫”走上了民族复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