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制度与学校系统

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教育部,下设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和总务 4 司,1929 年增设蒙藏教育司及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教育部下还没有编审处,1933 年改为国立编译馆。省设教育厅,县设教育局,从而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在学校制度方面,基本上继续实行 1922 年公布的学制。后来由于中学采用综合中学制存在许多问题,师资、教学设备、学生来源等都无法保障,1932 年废除了综合制度,分设中学、师范和职业三种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