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民党政府统治区的教育

    1. 三民主义教育宗旨

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内容如下:“(一) 恢复民族精神,发扬固有文化,提高国民道德,锻炼国民体格,普及科学知识,培养艺术兴趣,以实现民族主义。(二)灌输政治知识,养成运用四权之能力;阐明自由界限,养成服从法律之习惯;宣扬平等精义,增进服务社会之道德,训练组织能力,增进团体协作的精神,以实现民权主义。(三) 养成劳动习惯,增高生产技术,推广科学之应用,提倡经济利益之调和,以

① 《徐特立教育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19 页。

② 《苏区教育资料选编》,第 168 页。

③ 转引自王炳照等《简明中国教育史》,第 326 页。

实现民生主义。提倡国际正义,涵养人类同情,期由民族自决,进于世界大同”①。1929 年 3 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由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的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