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发展政策的协同作用

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政策,具有自己作用的特殊领域和实施范围。这

些不同的具体政策在产业发展目标的大前提下存在着内在联系和协同配合的作用。“它们是在同一个宏观控制系统中发生作用的,它们有共同的政策目标,彼此之间有共同作用的联系机制。因而必须在系统中确定各自的调节功能,并要发挥系统的组织功能,寻求各种宏观控制政策和手段相机选择和搭配使用的协同效应”①。

产业发展政策的协同与配合,可以减少同一产业发展空间不同政策措施可能产生的矛盾,以及由此引起的产业发展秩序紊乱。同时,强调各项具体政策的协同与配合,有利于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作用力度,使产业政策系统力大于各分系统力之和,有效地推动产业经济的发展。

产业发展政策的协同作用,要求人们在认识各具体政策作用的基础上按照政策互补的原则合理使用各种政策规范,使每项具体政策目标都服从产业发展的总目标。产业技术政策的实施要能保证产业发展的技术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政策的实施要能保证产业发展的地区结构合理化;产业环保政策的实施要能保证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平衡;产业外贸政策的实施要能保证产业经济与外贸的协调发展;产业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要能保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产业的均衡发展;产业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要有利于调动各经济主体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因此,制定和贯彻一个协同作用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则会极大地发挥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① 洪银兴:《经济运行的均衡与非均衡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88 年版,第 3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