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政策的地位

产业政策要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具有促进后进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功能,这一点已为国外的经验所证明,并在国内理论界和经济界取得了基本共识。但是从实际看,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使得产业政策应有的地位和实际地位与理论上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在这里,必须搞清楚产业政策与计划的关系、产业政策与各项杠杆性经济政策的关系这样两个问题,这对界定产业政策在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1. 产业政策与计划的关系。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体制,计划直接体现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意图,使得产业政策和计划之间的界面出现某些复杂情况。对这个问题不认识清楚, 产业政策的地位就很难界定,其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导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

产业政策与计划的关系是根据不同种类的计划分别界定的。我国现行的

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具有发展战略性质的中长期计划;第二类是具有总量调控性质的年度计划(如年度经济增长率、物价总水平、货币供应量、国内国际收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数量界定及方针政策的规定);第三类是分产业的年度计划(如具体行业的速度、产量。投资指标、某些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投资安排等)。

产业政策与这三类计划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从第一类计划看,产业政策是从属于具有发展战略性质的中长期计划,作为政策工具要为实现一定经济发展战略服务,并在某些需要国家进行干预的产业领域使发展战略深化和细化。从第二类计划看,产业政策与作为总量调控目你的年度计划有相辅相成的作用,两者一般不存在从属关系,总量的指标规定了产业政策在特定年份的活动空间,而跨年度的产业政策则又为实现当年的总量目标创造了条件。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产业政策要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直接为总量目标服务。从第三类计划看,产业政策与分行业的年度计划的关系是相互融合、逐步改造、逐渐替代的关系,即相当一部分行业的年度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失去了意义,少数市场失效的计划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这类计划要由产业政策逐步取而代之。

  1. 产业政策与各项杠杆性经济政策的关系。

理顺这个关系对于有效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是至关重要的。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这些经济政策(这里指的是微观职能的专项政策,不含总量政策) 都在进行调整,向市场化、规范化、公 平化的方向发展,致力于创造一个竞争性较高、壁垒较少的市场环境。制定这些经济政策时有一个重要的基准, 就是对各类具有相似性的竞争者实行一视同仁和无差别化的政策。而产业政策却不同,其重要内容之一是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它的目标往往要通过实施一些特殊性的税收、折旧、信贷、投资政策来实现,这就涉及到产业政策和各项杠杆性经济政策的关系协调问题。这种关系具有两重性:在国家产业政策未染指的大部分产业内,经济杠杆政策应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发挥调控作用,产业政策要积极为其创造环境;另一方面,一旦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在特定的产业领域内,各项经济杠杆政策就要围绕产业政策的目标联合行动。当然,这种连动不是一个封闭的指令性的系统,而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发挥作用,从而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也要有一定的期限和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