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雄与雄诗

历代诗家大都推崇“雄”的诗风,以“雄”为美。写诗缘情言志,情志不同而风格相异。“雄”的心声用激昂的语言,磅礴的气势表现出来,易生出使人感发兴起的审美效益。作为诗歌风格的范畴的“雄”,自有与其他范畴如“清”、“婉”等不同的特色。何为“雄”?至大至刚之谓也。“雄” 是壮美的一种。它是创作主体人格的、道德的、精神的雄壮气质与表现客体的生命的雄壮之力的融合。

毛泽东是一代诗雄。

在他对历代诗人诗作的品评和选择中,最能投合满足其欣赏趣味的,是那些气势沉雄,豪拔、慷慨、悲壮一类诗人诗作。“雄”是他那宽阔奔涌的审美体验河流的厚实河床。作为欣赏者的毛泽东和作为创作者的毛泽东,是互相印证。互为一体的。1962 年,他说自己写《浪淘沙·北戴河》一词的缘由,是因为李煜写的《浪淘沙》都是婉约的,没有豪放的,故特意用《浪淘沙》的词牌写一首豪迈的词。这大概算是毛泽东从具体作品对传统婉约意境的有意改造,来透露自己诗风的“雄”的品格吧。

一种风格由多种因素组成,从而使之具有某些侧重点和连续性。毛泽东诗格之雄亦然。我们大致可概括出以下几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