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知法(即认识法)

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在给他过去的学生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人应该有一个唯一的职业,这就是:他应该做一个大写的人,真正的人。如果你能理解这一要求⋯⋯在任何地方你都会对那里的一切发生兴趣,在任何地方都会做出对生活有价值的事情来。”①确实,如果一名教师不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教育重任,是决不可能产生对教育工作的兴趣的。

同样,对于一名学生来说,如果对自己学习的意义不明确,自然不可能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因此对学生来说,就要使他们明确学习的意义,不仅要使他们把当前的学习和未来的远大目标联系起来,而且要使他们知道自己所学的每项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目的,以及这些知识技能对自身及社会的意义。这样,学生才可能对学习产生浓厚和持久的兴趣。

那么,在学校教育这一重要的学习途径中如何运用这一方法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