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方式和工具一 徒步外行

《墨子·辞过》说,“古之民,未知为舟车”。在史前悠久漫长的岁月, 人们的远行外出,是靠徒步行走。进入夏商时代,绝大多数人仍旧如此,谈不上能有什么交通工具可免除出行劳累之苦。甲骨文有一“遴”字①,像一人蹭踱行走在四通衢道之间,特别突出了人的足部,正是徒步行走之状。金文走字或作■②,以足替代人形,也形象地构勒了徒步行于道中之状。甲骨文从足止的字多达 260 个以上;从行之字 132 个,其中与足止相系者有 47 个③, 约占 35.61%;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的交通方式主要是靠徒步外行。

古代的道路,远非后世畅通易行。《孟子·尽心下》说,“山径之蹊, 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草棘蕃茂,群兽蛇虫出没其间,是道路交通中的一大障碍,因此人们往往手持木棒出行。金文中有■字①, 是持棒行走状。甲骨文出发的发写作■②,或作■③,也是持棒而行之意。持棒探路,可以辟草,可以投击蛇兽,起了手杖的作用,是人们最简单最倚重的古老交通工具,因此唐代颜师古说:“杖谓倚任也。”④传说有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弃其杖⑤。《淮南子·诠言》谓夏代“羿死于桃棓”,高诱注: “棓,大杖,以桃木为之。”

自人们能利用木棒手杖这种最原始的交通工具后,受惠不浅,即使遇到浅水河道,也可倚之而涉,甲骨文有地名作■⑥、■⑦,像人持杖涉水,大概其地水道人可倚杖得涉,因以为名。但纵然有木棒手杖的简单交通工具,远行外出毕竟相当艰险,当时能够外行者,大概被视为有本事的人,甲骨文中不少族长名,写法都为人持手杖,如:■⑧、■⑨、■⑩、■、■,等等,因此持木棒手杖成为有身份地位者的表征,《礼记·曲礼上》说,“谋于长者, 必操几杖以从之”,包涵有这层意思。

木棒手仗也可用戈类的长兵器替代,甲骨文荷字就像一人荷戈之状;另有■,即寓持戈步行于道中之意。《诗·大雅·公刘》云:“干戈戚扬,爱方启行,”也是讲持带长兵武备远行。这比简单的木棒手杖当然进步多了。古代人的外行,除了凭藉木棒手仗或长兵的早期交通工具外。随身往往

① 《粹》1543。

② 《三代》14·22·1 。

③ 此据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检字索引”统计。

① 《三代》11·18·8 。

② 《铁》226·1 。

③ 《合集》34095。

④ 《汉书·李寻传》注。

⑤ 见《山海经·海外北经》、《淮南子·地形训》、《列子·汤问》等。

⑥ 《前》2·4·4 。

⑦ 《续》3·30·5 。

⑧ 《佚》443。

⑨ 《铁》146·2 。

⑩ 《乙》8896。《前》2·2·6 。《前》7·19·2 。《合集》6948。

还携带一些简单的旅途用品。《公刘》云:“迺裹■粮,于橐于囊。”甲骨文云:

甲子卜,出,贞■有致■于师归。(《合集》23705) 贞惟■令途启于并。(《合集》6055)

⋯⋯迄自■七。(《零拾》133)

⋯⋯小臣⋯⋯■⋯⋯。(《合集》32978)辞中的几个异字即橐囊之属, 或两头捆束状,或一头缚紧状,或大囊中又盛放小橐状。《说文》以橐、囊互训。《左传·宣公二年》云:“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旧说有“无底曰囊,有底曰橐”或“有底曰囊,无底曰橐”,以及大囊小橐或小囊大橐之辩①,但殷商人似无此严格区分,所谓无底当指两头捆束的口袋,有底当指一头缚起的口袋。末一辞正可考见当时人携带橐囊出行之事象。

徒步远行携带橐囊的方式,最早有以额部负物者。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一成年女性,头骨额部有一道延及两耳际的浅槽,据说即是生前经常以额负物所致②。商代人似也有这种负物方式,甲骨文系字作■③,殆其形写照。又有头顶负物行者,竞字金文作■,甲骨文作■④,为头顶负器形。甲骨文又有

  • ⑤,是手提行囊形。金文还有一字作■,甲骨文写作■、■⑥,则为背驮囊橐出行形。

总之,徒步是最原始最流行的交通方式,古人每以棒类手杖或长兵器为徒步中的交通工具,远行时携带的行囊,有额负、头顶、手提、背驮等,不拘一式,要以随时取其便当省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