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史前建筑仪式

建筑仪式多种多样,最古老最流行的应数奠基仪式,始见于仰韶文化时期,是在建房之前,在居住面的地下或基址中,或者在房柱的基洞下,埋置器物人畜,先行祭奠一番。

甘肃东乡林家仰韶晚期聚落遗址,一座东西向吕字形半地穴式住宅,在朝东的主室门道内南侧,即发现埋着一个用作奠基的大口陶罐①。陕西西安半坡仰韶聚落遗址,一座具有“前堂后室”内部空间格局的大房子,面积有 160 平方米,房址西部居住面下,埋着一个带盖粗陶罐,南壁下埋着一个人头和一个碎陶罐②,也属于房屋奠基时举行祭把的遗迹。这座房子座落在聚落中心,是众多房子中最大的一座,既是氏族酋首的住所,又是议事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值得注意者,两处房子门道均东向,东西轴线与正东西方向一致,当采用了太阳测向的方法。“日出东方,而入于西极,万物莫不比方”,

③人们最先认识的方位,即是本之于太阳周日视运动而确定的东和西。《考古

记·匠人》云:“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以正朝夕。”所谓“朝夕”,即东西方向,测定方法很简单,只需在平地立一标竿,联接日出和日没的影端或上下午同长影端,就为正东西。两处房子以太阳定向,用陶器或人头奠基,很可能源出原始日神信仰的祭仪。

龙山文化时期,建筑营造仪式趋繁,愈显酷烈,又有行之于当时出现的城垣营筑场合。如山东寿光县边线王城,在城墙东北角西侧的基槽填土中, 发现奠基人骨架和猪、狗等多种兽类的完整骨架④。但房屋建筑的营造仪式尤为流行。山东邹平丁公城址,城内房基分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两类,前者面积较小,一般不超过 10 平方米,后者较大,有的近 50 平方米;后者有用小孩或成人奠基现象⑤。

河南安阳后岗和汤阴白营两处龙山时期聚落遗址,许多房址的居住面下、墙基下、泥墙中或柱洞下,都发现了用幼童、兽类、大蚌壳及其他物品进行有关营筑仪式的遗迹。后冈发现 39 座房址,有 15 座有这类遗迹,占 38.5

%,共埋置幼童 26 人,少者 1 人,多者 4 人,也有一些房址纯用河蚌奠基,

但较多的是几种祭品兼举。比较典型的,如第 25 号房址,中部房基下有五层

①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临夏回族自治州文化局、东乡族自治县文化馆:《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

《考古学集刊》第 4 集,1984 年。

②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 年,18 页。

③ 《庄子外篇·田子方》。

④ 吴汝祚:《初探龙山文化的社会性质》,《文物研究》1989 年第 5 辑。张学海:《寿光县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堡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157 页。

⑤ 《邹平丁公发现龙山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91 年 1 月 12 日。

迭压的河蚌,东墙基内瘗埋幼童 1 个;第 28 号房址,居住面填土中埋入 1

把蚌镰,东墙内侧斜立 1 件穿孔蚌,东墙外房基填土中瘗埋幼童 1 个;第 8 号房址,3 个大河蚌环散水面埋置,西墙外有一个祭坑,畜、蚌并用,北墙外有 4 块大红烧土块与 1 块石块,整齐埋放一起。凡建房仪式中用的人牲, 在房外或散水面下者,一般头向均朝房屋,在墙基或泥墙中者,骨架与墙平行①。白营发现龙山晚期房址 46 座,内 10 座曾进行过各类建房仪式,占 21.7

%,共埋置幼童 12 人,少者 1 人,多者 2 人。但所用祭品与后冈略有不同,

一是用人牲则不再用其他物品,反之亦然,只有极个别例外。如第 26 号房址

西侧和西南侧瘗埋幼童 2 个。41 号房址有羊坑 1 个。例外的如 36 号房址,

房基填土中埋幼童 1 个,室内柱洞下埋有蚌壳。第 18 号房址,居住面填土中

埋蚌矛头 1 个,石箭头 1 个,还有陶鬲、鼎、罐、盆等。数种祭品兼用,仅此两例而已。二是用蚌量很多,有的房址门道、墙基、居住面填土中,所埋蚌壳通由 5~6 个摞成,个别的有达 20 至 40 个②。

这两处聚落遗址中进行过建房仪式的房址,都呈圆形,面积均只有 10 平方米上下,并无特殊之处,与丁公城址仅较大房子用人奠基不同,可见已属于地区性成俗。另外,两处聚落内进行过建房仪式的房址,门道均朝南开, 所埋幼童,后岗遗址以见诸房屋东墙处为多,白营遗址则大多置于房基墙外西侧,个别的在东侧和南侧,或居住面下,序方位比较明显。河南永城王油坊龙山文化聚落遗址也有类似现象,在一座房址的东西向墙体内埋入儿童 3 具,头朝东,方向与墙体一致;另一座方形房址,门朝南开,居住面东北部填土中瘗埋 3 具成年男性骨架,额部皆被砍去,头北脚南而列,南墙近西南

角外侧还埋置儿童 1 个,头对东方①。这表明,史前建筑仪式中,核心内容是正其位、奠其居、安其宅,一方面是受信仰观念的支配,另一方面在于顺应合乎实际生活的自然规则条件。住房的主要功能是荫闭性,将人的本身生活与自然界相对隔离开来,室内的采光取暖避风雨功效如何,与住房的座向直接相关,故房屋的正位十分重要。当时的正位一般均采取太阳定向。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现一组龙山时期建筑,外室呈方形,其内为一直径 5 米的圆室,圆室有两条垂直相交、与太阳经纬方向一致的十字形纯硬黄土带。附近还有一组祭坛,中间是一个直径 1 米半的大圆土墩,10 个直径半米的小圆土墩均匀环绕周围②。似与原始“十日”崇拜和揆度日影以定建筑座向的祭祀有关。古代有“作大事必顺天时,为朝夕必放于日月”③之说。东西方向确定, 垂直平分其夹角,太阳纬度的南北方向亦得。鹿台岗遗址考古发现正揭示了这方面的意义,也表明了先民长期生活实践所及的认识高度。一系列现象, 足以看出,龙山时期建筑仪式中的正位和奠基,其实是寓太阳定向祭测并举的实质性内容于其中的。

不过,若细察龙山建筑仪式中的考古遗迹,除正位、奠基外,立房柱亦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9 年安阳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 年 1 期。

② 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3 年 3 集。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永城王油坊遗址发掘报告》,

《考古学集刊》1987 年 5 集。

② 《杞县鹿台岗新石器时代至东周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1)》,218 页。

③ 《礼记·礼器》。

有仪式,白营遗址房基柱子洞下埋放蚌壳,即是其例。另外还有安宅仪式。在多神信仰的原始时代,人们心目中的诸神权能不尽相同。如“山川之神, 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 之。”①住房的正位在于顺应自然规则,以创造较好的居住条件,奠基中的序方位也有同样意义,故所祭神格很可能是天神,尤其是日神。但像居住面填土中埋置蚌镰、蚌矛头、石箭头或人畜陶器等,无非是生产工具、武器、生活用品或血牲之类,则似为祭地神以驱宿安宅,类于《尔雅·释天》所云: “祭地曰瘗埋”。又如白营遗址第 11 号房址,在门西侧墙上发现一件刃朝外放的石凿,显然与正位、奠基均无直接关系,倒是起有驱鬼除邪以求安宅的“镇物”性质。除此之外,建房还有落成仪式,后岗房址的室外发现有放着畜、蚌的祭坑,或有意埋祭的土块石块堆,当属此类遗迹。再如河南济源苗店遗址发现一座龙山时期房址,南距门道 0.72 米处有一长方形祭坑,坑内中部有一猪头骨,南向,正对门道,周围有零星肢骨、陶罐、圈足盘、瓮等残片②,看来也属于建房落成仪式的遗迹。

近代西南地区民间的建房之俗,石璋如先生曾作过描述③,对认识史前建筑仪式甚有启示,转录于下:

现在昆明的乡间,对于建筑房子,从起首到完成,举行着搁盘定向、破土、发马、竖柱上梁、安龙奠土等一套隆重的典礼。搁盘定向是建筑房子的初步;破土是开始动工;发马是请鲁班师父;竖柱上梁时较为隆重,亲戚朋友皆送礼物;而最重要的是最后的安龙奠土一幕。安龙是把房顶上所留的一片瓦补起来,而奠土则甚重要,请和尚或道士念经三日,杀一只白鸭与一头黑羊,把鸭头与羊角钉在大门的头上,把四只羊蹄钉在墙的四角,然后大宴宾客。

史前建筑仪式有个由简趋繁的演变过程,大体说来,主要有正位、奠基、立房柱、安宅、落成等几种,见于营造房屋的前前后后,在近代西南民俗中有若干类似点。但史前建筑仪式尽管包罗内容甚多,却并未形成仪式的前后系列化,通常是取其中一二项行之而已,尤其是正位、奠基最为流行。仪式不同,所祭神格当有区分,虽无不以残酷害及人兽的行为方式为突出特征, 主人的目的无非是想再造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和祈求日后生活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