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国邑

甲骨文记商代方国约 50 多个,方伯名 40 个,有的一度服属商王朝,有的则世为敌国,然均与商王朝发生着各种性状关系。考古发现的商代方国邑, 基本分布在商王朝四土及外层周边地区,有的有城郭之筑,有的没有,但无不以宫室区和等次化居宅以及有关生活设施配置,构成邑内主要框架内涵, 唯建筑的规模格局不及商代王邑。

山西垣曲发现一座商代前期城址①,平面呈平行四边形,东南西北四垣分别长 390、350、395、335 米,总面积约为 12.5 万平方米。西垣偏北有缺口一个。西垣和南垣外 6~9 米发现有平行的“外郭墙”,西垣外 15~20 米处又有一道长 440 米,宽 6~10 米,深 7.5 米的城壕。南垣内侧掘有一道平行的排水沟,已知长度 74 米。宫室区位于城内中部偏东,由 6 座夯土台基建筑

组成,最大的一座呈长方形,长约 50 多米,宽 20 米,面积有 1000 多平方米; 其西南的一座呈曲尺形,已揭出的南面部分,东西长 22,南北宽 5~6 米, 西端向北折。城内东南隅和西南隅均发现较密集的灰坑、一般居址和墓地。西南隅又为制陶坊址所在,除发现陶窑外,又发现一座半地穴式圆角方形房址,长宽 4×4 米,地面用胶泥抹平,屋内有圆形灶坑,有中心柱及四周有柱洞,似为一座四面坡锥尖顶住宅。此城区划颇有规度,形制虽小,仍大体维持了等级分片居住制格局,方国权贵居于城中显要位置,平民家室分居周围一带,其局部二道城垣之设别具特色。

山西夏县东下冯商代城址,北部不明,目前仅知南垣总长 440 米,西垣

南段残存 140 米,东垣南段残存 52 米,外侧有城壕。据城区西南隅发现 40~

50 座圆形建筑基址看②,该城的区划规度布局与桓曲商代前期城址有类似之

处。山西潞城县近又发现一座商周时期古城,周长 3000 余米,有两道城垣,

亦与桓曲古城有相似点。据其“外郭城”有 5 个烽火台看③,军事防御性能甚突出,联系商代后期甲骨文中大量与西北方面方国交战的材料,该城可能为某一方国邑所在。

与桓曲古城二道城制相接近的,还有内蒙敖汉旗城子山古城,时代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约当夏商之际①。该城建于当地最高山上,形制近方形, 东西长 85,南北宽 80 米,东、西两垣南端各有一门,南垣内侧有形似“马面”的石砌建筑。东、南垣外亦有同于桓曲古城的“外郭墙”。不过区划布

① 见《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94~95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113~114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125~126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171~172 页。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1988 年,148~153 页。

③ 《潞城发现商周古城遗址》,《中国文物报》1991 年 11 月 17 日。

① 《敖汉旗发现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城址》,《中国文物报》1988 年 2 月 26 日。·57.

局自具特色,方城中央部位聚集着 12 座直径 7~9 米的石砌圆形房址;而在“郭城”之间则分布着 30 座石砌“方院”,面积 160~450 平方米不等,每座“方院”内又均有 1~2 座石砌圆形房址,直径 5~9 米。“方院”一般为三五座连在一起,各有门串通。“方院”周围是些小型圆形房址,直径均为5 米,共 37 座。在附近几个山头、山坡上,还分布着八九处同一时期的小型遗址,形成众星拱月格局。该城的居宅分布呈金字塔式等次递降形态,又保持了明显的有机联系,说明邑内基本社会组织单元是家族组织,若干家族组织以其血缘关系的固有纽带,组成族氏生活共同体,共同体内贵族家族集团居于邑内中心位置,握有高度的统治权威,一般家族及其家室成员,按其等次高低或实力大小,居于邑内相应位置。

值得注意者,这类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的石筑山城,在内蒙发现颇多, 仅分布于赤峰英金河、阴河流域者就达 43 座,一般建于靠近河道的险峻山岗阳坡上,城墙随山势建造,城区平面不规整,有方形、圆形、椭圆形、三角形等,有的筑有二道城,有的在临徒壁深壑一面不再另筑城墙。面积小者数千平方米,大者达 10 万平方米,城内石筑房屋基址也达 600 座以上,但多数城址的面积为 1~2 万平方米。这些城址通以成组出现,同组城址相距甚近, 必有一、二座较大者,但组与组间则保持了相当远的距离间隔①。可以想见, 成组的城址已形成方国林立的表象,大城当为方国邑所在,附近小城是为下属所辖小邑。据邑的规模大小和邑内居宅优劣差异,显然乃基于“立君利群” 的政治安排,其以血缘或血亲关系为纽带的族氏组织,大致保持了等级分群分片居住的形态。

陕西境内的方国邑,城墙有土石结构者,既不同于北方的石城,也不同于中原地区的夯土城,如清涧李家崖发现的晚商城址,依地势起伏而筑其城, 平面呈不规整长方形,南北临河,利用其百米崖壁为天然屏障,仅在东西两面筑城墙,城墙用一层石块,一层夯土,层层起筑,某些段面则一边用石块筑坡面,一边为层层夯土筑成。该城或以为是鬼方所在邑。东西长 495 米, 南北宽 122~213 米,占地面积约 6.7 万平方米。邑内东、西两侧为墓地。主体建筑位于城中部,是一组外有围墙的庭院建筑,院内房子布局呈品字形, 规模宏伟,面积达 1000 平方米,当属权贵宫室建筑。城内又分布着中小型夯上围墙房子和半地穴式住宅②。方国内部的阶级分化和等级区别可见一斑。

湖北黄肢盘龙城③,商代前期某方国邑,总体区划形态有异于上述诸城。

(图 8)仅依盘龙湖叉起伏多变的地形构筑起宫城,形制近方形,南北长约290、东西宽约 260 米,占地面积约 7.5 万平方米,四垣中部各有一门,外环

壕沟。宫城内东北部是人工堆筑高地,上建 3 座平行排列、面朝正南的土台

① 徐光翼:《赤峰英金河、阴河流域的石城遗址》,《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 年,82~93 页。

② 张映文、吕智荣:《陕西清涧县李家崖古城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 年 1 期。又戴应新、吕智荣,《清涧县李家崖青铜时代墓葬》,《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文物出版社,1988 年,259 页。

③ 见(1963 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的发掘》,《文物》1976 年 1 期。《盘城 1974 年度田野考古纪要》;

《从盘龙城商代宫殿遗址谈中国宫廷建筑发展的几个问题》,同见《文物》1976 年 2 期。《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184~185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164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年》 201~ 201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272~273 页。王劲、陈贤一:《试论商代盘龙城早期城市的形态与特征》,《湖北省考古学会论文选集》(一),1987 年,70—77 页。

式宫室建筑。中间一座台高 0.2 米,面积 39.8×12.3 约 490 平方米,面阔四间,为一四阿重檐带回廊式建筑。(图 9)南面 13 米处是一座不分室土台式建筑,面积 27.5×4.5 约为 124 平方米。两侧还有配殿。构成前堂后寝格局。宫前西侧地势低洼,原先可能是池沼景观。该宫城主要力保卫方国上层权贵宫室群体而筑,一般民室在此禁地内并无一席之地。但宫城周围 104 万平方米范围内,结合人地依存关系,作有全面规度。城东面湖岛被辟为上层贵族墓地,城南岗地为主要官方手工业作坊区,城西城北地带,分布着许多居民聚居点。各聚居点以其居宅、作坊、农田、墓地,构成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生活实体,同时又紧紧隶属于方国上层贵族统治集团,其大小实力和等级地位也有一定的差异,如宫城外东北的一处,居宅最为密集,墓葬中小型兼具, 作坊内涵也甚丰,成为该方国邑中强有力的一支居民生活共同体。另外,各聚居点的居宅,既有小型土台式地面建筑,又有面积仅几平方米的圆形或方形穴居,显然居民生活共同体内阶级分化严重,也是维持了分级居住格局。

目前所知最大的方国之邑,应数四川广汉三星堆商代早期偏晚古城,据说是蜀国早期都邑所在,平面呈长方形,面积约 220 万平方米,略高于中原

惬师商城。其东垣残长 1000 米,南垣 1800 米,西垣残长 600 米,北界临河,

城内中轴线上分布着三星堆、月亮湾、真武宫、西泉饮四处台地,以及 1929

年发现的玉石器祭坑和 1986 年发现的两个大型祭把坑①。显见城区规度重在“定其人神所居”,与中原王邑有明显的一致性。城内城外分布的居民聚居点,主要以居宅、玉石器作坊、制陶窑址和墓地为框架内涵,表明了族氏分片居住体系和方国经济功能所在。城区中部三星堆一带发现房屋基址 10 余

座,(图 10)可分甲、乙两组,甲组 11 座,乙组 4 座,有穿斗式或抬梁式样卯结构厅堂,面积达 76 平方米,又有面积 20~30 多平方米的带屏风式隔墙的地面木构建筑,还有面积在 10 余平方米的圆形、方形、长方形木骨泥墙小型建筑,室内施白膏泥地坪①。成组和分等次的房屋,已超出一般居宅的功能,当为方国上层贵族集团的宫室建筑群体。

商代方国中心所在邑,有的并无城垣。如北距广汉三星堆古城约 40 公里的成都十二桥遗址,是成都平原上又一方国贵族统治集团宫室建筑群体所在,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出土陶纺轮上文字,与所谓“巴蜀文字”不同, 与殷墟甲骨文字系统相接近,还有甲骨占卜之俗,这里与中原地区应早有交往。宫室群是由形制不一的大中小型房屋组合而成,(图 11)主体建筑为一座面积达 1248 平方米的大型干兰式房屋,带有廊庑,基础以设地梁打槽栽桩,樟卯起架,木板铺地,编竹夹墙,茅茨敷顶②,工程复杂宏大,堪称当地建筑史上的精华。其北羊子山上又有大型祭台,台高 10 米以上,共三级,边

① 陈德安、罗亚平:《蜀国早期都城初露端倪》,《中国文物报》1989 年 9 月 15 日。《广汉县三垦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7 年 10 期。《广汉三星堆二号祭祀坑》,《文物》1988 年 5 期。赵殿增:《近年巴蜀文化考古综述》,《四川文物·广汉三星堆遗址研究专辑》,1989 年。孙智彬:《三星堆遗址性质补证》,同上。

①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博物馆、广汉县文化馆:《广汉三星堆迫址》,《考古学报》1987 年 2

期。陈显丹:《论广汉三星堆遗址性质》,《四川文物》1988 年 4 期。

②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市博物馆:《成都十二桥商代建筑遗址第一期发掘简报》,《文物》1987 年 12 朋。

长 103 米见方,土坯砌墙,内填土层层夯实,用土量约 7 万立方米③。若以一

人一日起土 1 立方米计,需 7 万工日,以 1 千人劳作,要化 70 天筑成,且尚未计作土坯、运土、夯筑等所需工量。这支方国自有相当的政治和经济实力。

长江以南江西清江吴城商代中晚期遗址,或说是“耑”国都邑所在④,亦未曾“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仅以居宅、大面积窑区、铸铜坊址、墓地构成邑内主体框架。从出土陶文看,与甲骨文属同一系统,出土铜器、石范等,既有中原商文化因素,又有地方土著独特风格。在遗址中部一带,发现一段长 39 米、宽 1.2 米左右的路面,由卵石、陶片屡杂筑成,上复一层三合土硬面,路面两侧残存对称有序的立柱洞,属一长廊式通道,与西北建筑基址和红土台座台地相连,很可能是宗庙祭把建筑群及祭社地①。遗址西北坡地,是当时龙窑和其他类型制陶窑址所在②。遗址南部有平民聚居地,与墓地相属,居宅是些半地穴式长方形棚屋,面积仅 4~7 平方米,室内有灶台,有的居宅间距 5 米左右③。近在遗址东约 20 公里的新干大洋洲,发现同一时期

的大型墓葬,出土青铜器 480 余件,内青铜锁有大小 6 秉,又有玉器 1072

件,陶器 356 件,墓中至少用了 1 位幼儿、1 位未成年孩童和 1 位青年殉葬, 墓主非方国君主莫属④。很可能这里即“耑”国的王陵所在。

商代东土的方国君主,好营筑巨大陵墓,用大量人牲殉葬,以贵重马车作祭,极近殷人之风。如山东益都苏埠屯“亚醜”国墓地,先后发现大型墓两座,中型墓四座,小型墓四座,车马坑一座。其中一座四墓道大墓,墓室面积达 157 平方米,殉人达 48 个之多;另一座大墓的墓室四角各有人头一个, 并放一戈一盾,像是充任禁卫的⑤。唯其都邑所在尚未得知。

可庆幸者,山东膝州前掌大商代遗址的发现,提供了考察东部方国邑内涵的机会。该遗址既有居住遗迹,又有规度严整的大型贵族族氏墓地,附近二三公里范围内分布着同期许多遗迹,这里虽无城垣发现,但文化表象显示, 可能是某一方国邑所在。尤其是墓地总体规划形态,构成了都邑布局和邑内社会生活实体居住分布的缩影。墓地中心位置以 3 座中字型大墓呈南北中轴线排列,在其东、西两侧,分别布列两座甲字型大墓,其他一些中、小型墓葬,错落在大墓之间,等次严然。内一座中字型大墓,腰坑中殉人一,作跪状,二层台周围殉有多人,棺槨上放着两套车轭和零星马骨,虽经多次盗掘, 仍出土大量铜、玉、釉陶、石、骨、蚌、贝、松绿石等随葬器物,还有十分

③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都羊子山土台遗址清理报告》,《考古学报》1957 年 4 期。

④ 李学勤:《新干大洋洲大墓的奇迹》,《文物天地》1991 年 1 期。

① 李家和、李玉林:《清江县吴城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168~169 页。袭学峰:《清江县吴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人民日报》1987 年 7 月 23 日。

② 李玉林:《吴城商代龙窑》,《文物》1989 年 1 期。

③ 《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75 年 7 期,《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第四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资料丛刊》(2),1978 年。《吴城遗址第六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江西历史文物》1987 年 2 期。

④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西省新干县博物馆:《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韩康信:《新干商墓出土人牙鉴定》,同见《文物》1991 年 10 期。

⑤ 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 年 8 期。殷之彝:《山东益都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 年 2 期。罗勋章、夏名采:《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文物出版社,1988 年,171~172 页。

罕见的彩绘牌饰,墓上又有享堂或庙寝之类建筑①。墓主生前当为方国君主。两侧的甲字型墓可能是其配偶或臣属墓葬。大小有序的墓葬是现实世界的再现,表明了方国内部的等级秩序和阶级之分,至少间接揭示了方国邑内尊者居中,其下附之的居住区划形态。

商代方国之邑,区划规度多形多姿,规模也有大小之别,但有两大共同表征,一是方国上层统治集团日常生活和发号施令的宫室,多以形制不一的建筑群体相组合,与贵族墓地及其祀神祭祖之所一起,各各占据了邑中显要位置;二是邑内的基层社会组织,是为许多个族氏共同体,以聚居形式分片分等级布列于邑内相应去处,各族氏组织的经济生活虽未必一致,却均有自己的公共墓地,由于其内部的阶级分化,居室的两分现象也十分明显。至于有城与无城,并不构成确定方国邑性质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