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族支配下的婚姻运作礼规一 婚娶礼仪
商代族氏墓地的墓葬,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不见“死则同穴”①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当时相当一批族氏一般平民,生前并无专门配偶,更谈不上会有什么个体婚姻家庭。《周礼·地官·媒氏》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社会习俗约定,一年中的某个特定季节,男女可以自由结合而不受制约,这种非固定性的男女临时婚媾,可能主要在这部分人们中流行,既然称“奔者不禁”,应在异族间进行。《诗·卫风·有狐》毛序云:“杀礼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猜想非婚生育为商周所习见,人口的蕃殖是通过“会男女”实现,对这相当一批平民来说,也就无所谓婚娶礼仪。
但是贵族婚姻自当别论。《礼记·昏义》对上古贵族婚礼作有规范化表述: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其在《郊特牲》、《仪礼·士昏礼》等古代文献中均有类似说法。吕思勉先生曾就上古婚姻六礼作了董理,其云:
纳采,亦曰下达,男氏求昏之使也。
女氏既许昏矣,乃曰:“敢问女为谁氏。”谦,不必其为主人之女也。时曰问名。纳采问名共一使。
既得许,归卜之于庙。时曰纳吉。
卜而得吉,使告女氏。时曰纳徽,亦曰纳币。纳币以玄纁束帛,俪皮, 即今之订昏也。
订昏之后,乃诹吉日。吉日男氏定之,然必三请于女氏,女氏辞而后告之,示不敢专也。时曰请期。
及期,父亲醮子而命之迎。女氏之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壻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舅姑承子以授壻。降出,御妇车。御轮三周, 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时曰亲迎。①如此繁缛的婚姻礼节,若简言之,大略如《荀子·富国》所述,“男女之合,夫妇之分,婚姻娉、内、送,逆”,即由议婚、订婚、迎亲、结婚四种程式合成。商代贵族婚姻未必会臻至如此规范系统,但其中的礼仪内容,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却多多少少已经存在,下面试作考察。
(一)议婚。议婚为纳采、问名之礼。甲骨文有“取女”、“勿取女” 的对贞,如:
辛卯卜,争,呼取郑女子。
辛卯卜,争,勿呼取郑女子。(《合集》536)此等正反卜问娶女,即含有咨商婚事的性质。《礼记·昏义》云:“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 而立夫妇之义也。”商代贵族婚姻以家族本位为主体,娶于异族,意向一出,
① 《诗·王风·大车》。
① 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267~268 页。
“男女无媒不交”②,应有媒的牵针引线,往议于对方家族。“取妻如何,匪媒不得”③。传说成汤的婚事,即“使人请之有洗(莘)氏,⋯⋯请取妇为婚”
④。甲骨文恒见“使人于某”,其中容或有关涉议婚者。如:
□寅卜,■,⋯⋯使人⋯⋯■⋯⋯(《合集》12500)
己□卜,使人妇伯■。(《乙》9085)这大致是遣使者往女方家族,与其家族之长(如伯■)议娶女事。娶女有媒,女方家族嫁女于殷商王朝,亦有使者来说合,如:
⋯⋯来妇使⋯⋯(《前》7·21·5)
⋯⋯归,者女来,余其比。(《丙》25)《说文》:“归,女嫁也。”
《公羊传·隐公二年》云:“妇人谓嫁曰归,何?云:妇人生以父母为家, 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上举卜辞的归字,盖亦指嫁女之事。又据《国语·楚语下》云:“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韦昭注:“比, 亲也。”卜辞“余其比”,比当用此义。大意谓女方家族有媒来说合嫁女, 商王表示愿意比亲。可知商代议婚,是由男女双方家族作主,有此意向,则遣使说合,而男女当事者是没有个人选择对象的自由的。
(二)订婚。订婚为纳吉、纳徵之礼。商代议婚,当已含有订婚的意义。取女之卜,卜以求吉。它辞有“告于大室”、“告于南室”、“告于血室”、“告于祖某”、“告于多高妣”①等等,反映了求吉告庙之礼。下辞有云:
□□卜⋯⋯听竹取⋯⋯占惟⋯⋯(《合集》20229) 贞王听惟女,告。
贞翌庚寅,王告。
贞王于甲午告。(《合集》1051 正)听有听闻、听治之义②。《尚书·洪范》:“四曰听”,孔疏:“听者,受人言、察是非也。”《荀子·王霸》: “要百事之听”,杨倞注:“听,治也。”据甲骨文有“妇竹”③一名,乃竹族已出嫁女,此 “听竹取”,谓受听与竹族之通婚娶女事。“王听惟女,告”, 盖王听治订婚而告庙纳吉,然必得卜选一吉日而告之。
(三)请期。请期是诹婚姻吉日之礼。商代诹吉日不必非由当事男方家族选定,通常以势力强盛一方择之,有时是由女方家族选定。如商王朝嫁女, 总是先行占卜灾祥和婚期。
甲骨文有云:
■往,其有祸。(《合集》21306)
贞女往。在正月,在自休。(《合集》24262)
往有嫁义,《尔雅·释诂》:“嫁,往也。”这是商王朝为嫁女预卜其灾祥。有迹象表明,不论嫁女,抑或娶女,诹吉日每由商王朝一方择之,月份大都定在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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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卜,争,贞将过过■于■女■。二月。(《合集》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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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妹其至,在二月。(《合集》23673)
② 《礼记·坊记》。
③ 《诗·豳风·伐柯》。
④ 《吕氏春秋·本味》。
① 分见《英国》2082、《合集》24938、25950、1586、2383。
② 于省吾:《释听》,《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 年,84~85 页。
③ 《合集》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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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卜,今二月女至。(《合集》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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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曰:今夕其有至惟女,其于生一月■。(《合集》10964)
(1)辞之将字,有嫁送之义。《诗·召南·鹊巢》云:“之子于归,百两将之”,毛传:“将,送也”,记诸侯嫁女,有百车送之。又《小雅·无将大车》,郑笺:“将犹扶进也。”这次殷商王朝的嫁送女子是在二月。(2)~
(4)辞的“妹其至”、“女至”、“有至惟女”,是言女子嫁至商,《尔雅·释诂》邢疏:“至为嫁。”自商言之,则为娶女。(4)辞的“生一月”当指下一月,即二月,因同版另有两辞对贞:“辛亥卜,内,贞今一月■退化其有至。贞■退化其于生一月有至。”“今一月”与“生一月”对文,前者为本一月,后者为未来一月,实指二月。凡此嫁女或娶女,均在二月。《大戴礼记·夏小正》云:“二月,⋯⋯冠子取妇之时也。”两者一致,饶有兴味。不知如此诹吉期,是否缘自“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之古俗。
商代婚姻所诹吉日,又每以丁日为多,除上举(1)辞之丁未外,又如: 乙酉卜,宾,贞翌丁亥将妇妊。(《京人》53)
甲戌卜,内,翌丁丑雀女幸。(《合集》5828) 丁巳卜,■,贞周氐嫀。
丁巳卜,■,贞■氐。(《合集》1086 正)
丁酉⋯⋯执弗其氐妵。(《续》5·19·8)《夏小正》谓“丁亥者,吉日也。”《吕氏春秋·仲春纪》云:“上丁,命乐正,入舞舍采,⋯⋯中丁, 又命乐正,入学习乐。”《仪礼·少牢馈食礼》云:“来日丁亥,⋯⋯以某妃配某氏。”两周金文中有以丁亥为吉日之代词①。商代诹吉日不限为丁亥, 六十干支纪日中有诹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丁卯未见)者,且均是实指。可知当时己视丁日利行吉事。然则婚姻之请期,商人大都是选择在二月的某个丁日。
(四)亲迎,亲迎为迎亲、结婚之礼。《通志·二十略·礼略篇》有云: “夏氏亲迎于庭,殷亲迎于堂。”此说今已难考,可知者是商代婚姻,嫁有媵,娶有迎。
《尔雅·释言》:“媵,送也。”《左传·成公八年》云:“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或谓“媵者必娣侄从之”②。此乃后制。媵最初是指女子出嫁,其家族出入陪送而入之男方家族,“凡送女适人者,男女皆谓之媵”③, 可视为女子的陪嫁财产。商初有莘氏嫁女成汤,就曾以私臣伊尹媵女,见上节所述,甲骨文有■字,从女从二手,像抬送一女意,或谓即《说文》:“■, 送也,从人灷声。吕不韦曰:有侁(莘)氏以伊尹■女。”段注:“■,今之媵字。”④武丁卜辞云:
丁巳卜,■多宰于柄。
丁巳卜,勿■多宰于柄。(《合集》585 正)
它辞又有“■子”①,此为“■多宰”,推测媵者的社会身份不会太卑。
① 庞朴:《“五月丙午”与“正月丁亥”》,《文物》1979 年 6 期。
② 《诗·大雅·韩奕》,郑笺。
③ 《诗·小雅·我行其野》,孔疏。
④ 参见郑慧生:《卜辞中贵妇的社会地位考述》,《历史研究》1981 年 6 期。又:《伊尹论》,殷墟甲骨文发现 90 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1989 年。
① 《合集》21520。
如伊尹,《墨子·尚贤中》称他是“有莘氏女之私臣”,《韩非子·难言》称他“身执鼎俎为疱宰,昵近习亲。”多宰当为殷商王室的家内近臣,因嫁女于柄族而被选作媵臣,既称多宰,就不止一位,此次嫁女,卜日在丁巳, 又为上述婚姻之请期每诹丁日增一例证。
殷商王室嫁女有媵,男方娶女则要亲迎。《礼记·坊记》云:“昏礼, 婿亲迎。”甲骨文有云:
庚午卜,■,贞呼肇王女来。(《丙》66 反) 甲辰卜,■,贞肇我妹。
贞肇我妹。(《合集》19139 甲、乙)肇有开启、导引之义。“肇王女”、“肇我妹”,当指王室嫁女而男方前来迎接导引。它辞又有:
贞呼■途子■来。
贞勿呼■途子■来。(《合集》10579)
途乃道途,此用作动词。子■应是殷商王室女子。这是贞问是否呼■前来亲迎新妇。
同样,殷商王室娶女,也要逆迎,如: 癸亥卜,于丁巳夕往逆。
匄,逆女。 匄 ,■■ 。 匄。■嬂。 匄 ,■■ 。 先曰:■■。
使人。(《合集》22246)这是一组有关武丁时王室娶女逆迎婚礼的卜辞, 反映内容难能可贵。逆、■一字。《说文》云:“逆,迎也。”匄有乞求义①。大意是癸亥日占卜,要于 54 天后丁巳日晚上往迎■、嬂、■等几位新妇,为之而请求于神灵,问是否先迎一位名■的新妇,是派使者去么。
值得注意的是,殷商王室的迎新妇,不是“婿亲迎”,而是遣使者往迎。这与周代诸侯娶妇,使卿出境迎近,然后为礼②,有其相似之处。如《左传·隐公二年》记鲁国伯姬嫁于纪国,“纪裂◻来逆女,卿为君逆也。”孔疏解释为“尊卑之别也。”恐怕殷商王朝遣使者往迎异族新妇,也主要出于政治上尊卑有别的原因。
相反,各地异族方国娶殷商王朝贵妇,情形就大不一样。上述“呼肇王女来”、“呼■途子■来”,是直接命令男方或婿来亲迎。又如《诗·大雅·大明》述周方伯文王娶商王帝乙之妹云:
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在经过“文定厥祥”的纳吉、纳徵的订婚之礼后,及期举行婚礼,是由文王亲迎至边境渭上,隆重至极。可见大邦与方国的通婚,大邦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亲迎之礼也是有其等级规格之异的。
婚姻的迎近成礼形式,据《礼记·郊特牲》云:“男子亲迎,男先于女”, “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商代似已如之,甲骨文云:
贞不其启委。
贞允其启委。(《合集》7076 正)启有开启、先行意,《诗·小雅·六
① 《汉书·文帝纪》:“■以启告朕”,颜师古注:“■亦乞也。”又《苍颉篇》云:“■,乞行请求也。”
② 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 年,228 页。
月》:“以先启行。”“启委”是率先于委女而为之前导。除此之外,商代婚姻或又有“见女”之礼。甲骨文云:
□□卜,辛丑见女。(《合集》19973)
王占曰,见,辛⋯⋯女不⋯⋯(《合集》17675)见当读如觏。《诗·小雅·车■》云:“觏尔新昏,以慰我心”,《裳裳者华》云:“我觏之子, 我心写兮。”郑笺:“觏,见也。”此“辛丑见女”,似指男女新婚后夫族长辈见新妇之礼。
《礼记·郊特牲》又有“昏礼不用乐”、“昏礼不贺”之说,吕思勉先生以为是劫掠婚之遗迹①。商代如何,已难核与否。
现在不妨对以上钩沉作一归纳。
大略说来,非婚生育在商代似较普遍,主要见之于平民阶层,构成社会演进过程中遗留的一大习俗,实乃经济发展形态所使然。
商代贵族婚姻受崇神思想支配,求吉之卜贯穿终始,然婚嫁形式渐趋礼仪化,婚姻“中于人事”②。议婚、订婚由当事男女双方家族基于各自的功利目的而合好,有使者为之媒的,男女本人无选择对象之自由。请期诹吉日一般以择于二月某一丁日为多,日期大都由政治实力雄厚一方选定,不限专出男方家族。亲迎之礼,嫁女有媵,娶女有迎。媵用私臣或家族成员,“媵必娣侄”实乃后制。迎有等级规格之异,一般为“婿亲迎”,男先于女,然殷商王室娶女,则以使者往逆。婚后又有长辈见新妇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