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牛车和平民阶层的人推拉小车

古代又有用牛车服重致远的。史传夏代商人的先公“胲作服牛”(《世本·作篇》)。《山海经·大荒东经》也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 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服牛即仆牛,《考工记》又称之为“牝服”。清人陈奂说:“牝即牛,服者,负之假借字,大车重载,故谓之牝服”②。《尚书·酒诰》称妹土殷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可见商人在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中, 已懂得利用牛车作为运送物资进行交往交流的交通工具。

牛车在甲骨文中称为“牵”,字像缚牛引縻意①。商代的畜力车均属独辀车,非两畜以轭靷式系驾方可。别辞云:“牵⋯⋯二牛”(《怀特》156), “登左牛”(《合集》8944),似当时的牛车也采用双牛系驾。

牛车的车速运行自然及不上轻灵的马车,因此在战争中,马车通常用作冲锋陷阵、兵戈交搏的戎车,《司马法·天子之义》云:“戎车,殷曰寅车, 先急也。”但牛车的荷载能力却在马车之上,故牛车又称作大车,《考工记·辀人》云:“大车之辕挚”,郑玄注:“大车,牛车也。”《诗·小雅·黍苗》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郭家庄西南的殷代车马坑》,《考古》1988 年 10 期。

② 《周礼正义》卷八六,车人条引。

① 别详拙作:《甲骨文牵字说》,《甲骨文与殷商史》第 2 辑,上海古籍出版社,

云:“我任我辇,我车我牛”,朱熹注:“牛,所以驾大车也。”戴震《考古记图》也说:“大车任载而已。”牛车的实用价值是引力大,适当加大车身,可使载重量大增,在平时能服重致远,在战时则不失为运送军事装备的较好运输交通工具。《周礼·地官·牛人》云:“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傍,以载公任器”,孙诒让疏云:“牵傍者,即輓车之牛, 而实据人御之而为名。”任器者即军旅行役所用的军需物资。

殷商时期牛车数量甚众,武乙时甲骨文云: 丁亥卜,品其五十牵。(《合集》34677)

■丑卜,品其五十牵。

戊子卜,品其九十牵。(《合集》34675)

□□□,□其百又五十牵。(《合集》34674)

牵指牛车,品有率义②。“品牵”犹文献所云“牵傍”、“牵车牛”,即輓车之牛,而实据人率之以为名。动用牛车动辄就是五十、九十乃至百五十之数,可见商王朝握有相当庞大的运输车队,相反,马车却没有如此高数量的记载。

古代用于战争中运输军用物资的牛车数量,也总是远远超过用于冲锋交搏的马车。如西周中期偏晚的《师同鼎》铭文,记述周人与戎敌交战,“折首执讯,革车马五乘,大车廿”,马车与牛车之比为 1:4。前述殷墟王陵区出土的 25 辆战车编制,是以每 5 辆车为一组列,共为五列,如按甲骨文所言

“王乍三师,右、中、左”①的三列军队编制,则为 15 车。甲骨文中牵的最高两数是 90 和 150,最低数是 50.则每师用马车和牛车之比略约力 1:6,在军情变化情况下,可能会有所变宜;其 50 的低数,可能是“会同军旅行役, 共其兵车之牛”的一个战车组列的配备牛车数量,也可能是专门提供中师军需物资的牛车运输车队。

由于牛车偏重于实用,比较笨重,车速也不快,数量多于马车,物多则不贵,因此在贵族阶级心目中的地位,是没法与轻灵而贵重的马车相匹美的, 上层权贵墓葬未见用牛车作殉祭品,即是商代这种高层次社会心态的反馈。

除了马车和牛车外,商代当还有人力推拉小车。周代称人挽之车为栈车,

《诗·小雅·何草》云:“有栈之车,行彼周道”,毛传:“栈车,役车也”, 孔疏:“有栈之辇车,人挽以行。”又《周礼·春官·巾车》有云:“服车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郑氏注:“栈车不革鞔而漆之,役车方箱可载任器以共役”,贾疏:“庶人以力役为事,故名车为役车。役车亦名栈车,以其同无革鞔故也。”《考工记·舆人》云:“栈车欲弇”,郑氏注:“为其无革鞔不坚易坼坏也。”由此考见, 古代人力推拉的栈车,大体为木轮带方箱以供力役载物的简易小车,故一称役车,主要见之于平民阶层。

甲骨文中尚未见到专赖人力推拉之车的史料。商代金文中有辇字②,通谓象人挽车形,唯孙机先生以为,此字“其实是象二人立于车上之形”③,甚确。

② 《汉书·酷吏列传》,颜师古注:“品,率也。”

① 《粹》597。又 1989 年小屯村中出土一骨,与此同文[见刘一曼:《安阳小屯殷代刻辞甲骨》,《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248 页] 。

② 《录遗》266。

③ 孙机:《中国古独辀马车的结构》,《文物》1985 年 8 期。

辇在殷商甲骨文中仍用指马车,下辞可知: 其呼筃辇又正。

其肇马右又正。(《合集》29693)

二辞同卜一事。筃,人名。辇是辇车。“肇马右”犹它辞言“肇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知“肇马右”实指三个战车队中的右队, 筃应是右队之长,筃乘坐的辇车自是同队中的马车,而不是人挽之车。辇的意义当如《周礼·地官·乡师》所云:“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 辇”,郑注:“◻驾马,辇人挽行。”马车在行进中,或因道途难行,故又需人前挽后推。《司马法》有云:“夏后氏二十人而辇,殷十八人而辇,周十五人而辇”,说的就是给战车配备人徒。若以上举甲骨文左、右、中三个战车队列配备人徒 300 言,则每队人 100,而当时一队有 5 辆战车,是平均

每车 20 人,与文献所说大致接近。甲骨文辇字有在车前横部再加二手,正寓这层意义。《夏本纪》中“山行乘檋”,大概不是指别的交通工具,而是指畜力车走山道时,另需人前拉后搡,即所谓“◻■驾马,辇人挽行”。

人力推拉的小车,虽未载见甲骨文,但在殷墟考古发掘中有发现。1986~1987 年在安阳花园庄南地发现一个大废骨坑,坑口兽骨层表面有

十四条宽 0.1~0.15、深 0.05 米的车辙,有的经车轮多次滚轧,被挤压得十分紧密、滑硬。其中有两条车辙相平行,长 19.3 米,间距 1.5 米。今知商代

马车的轮距均在 2.3 米上下,与此显然不符,故这种车辙似应为另一种人力推拉双轮小车辗出。有的车辙较杂乱,可能还有一种独轮车的车辙。①(图17)当时人们用双轮小车或独轮车运送废骨料倒此坑中,可见是为平民阶层所用,毫无疑问,在外出场合,自然也可成为平民使用的交通工具。

饶有兴味的是 1989 年安阳郭家庄西南商代墓地发掘中,发现 2 座车马抗、1 座马坑和 1 座羊坑,呈南北一线排列。车马坑居中,均为一车二马; 马坑在北,埋 2 马 3 人;羊坑在南,埋 2 羊 1 人,两羊的头部有小铜泡组成的笼饰,嘴旁有小铜镳,颈上方有铜轭首①。这现象似表明,当时还有过以两羊拉小车的尝试。至于马坑的 2 马 3 人,很可能属于下节讲的骑乘之马,3 人中除有两位骑马者外,或许另一位是饲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