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夏商人口总数估测一 文献所见夏商人口数

夏代和商代人口数,一直是历史上之谜,文献中有一二说法,也是无一得实。这里且录两种主要说法,以备一览。

一种见于《尚书大传·虞传》,其云:

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 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郑注: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此盖虞夏之数也。如按一家五口计,则上说虞夏全国人口总数有 216 万。但是像邻、朋、里、邑、都、师、州这类如此整齐规范的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结构,在夏代并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还没有出现邻、里字样;朋字只用来称贝;都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商代称王都为大邑或大邑商;师是军队之称;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个体家庭人数作为人口统计单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调查的特点。显然这一种说法是出于后人附会,根本靠不住。

另一种说法见《后汉书·郡国志一》刘昭补注引《帝王世纪》,其云: 及禹平水土,还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

至于塗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盛,执玉帛亦有万国。⋯⋯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乃复禹迹。孔甲之至桀行暴,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塗山,十损其七;民离毒政,将亦如之。殷因于夏,六百余载,其间损益,书策不存,无以考之。又遭纣乱,至周克商, 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又减汤时千三百矣;民众之损,将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万一千人。这段文字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叙殷因于夏之间损益时,特别指出“书策不存,无以考之”,似乎在其他方面有一定的史影依据。其二, 谓夏商时代方国林立,在先秦文献中亦有类似之说,如《左传·哀公七年》云:“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战国策·齐策四》云:“古大禹之时,诸侯万国”;《吕氏春秋·用民》云:“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今无存者矣”;《逸周书·世俘解》云,武王伐商,“憝国九十有九国,⋯⋯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除夏代未必会有万国外,众多族落小国纷立各地,确为夏商社会实际状态。其三,尽管民口落实到百、十、个位数,且夏初和商末周初的这末三位数都为 923,不免荒唐之甚,但从其注重不同时期的民数得失,又按单纯人口而不是以户计数,却是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的特色的。故此说有一定参考价值,不能贸然否弃。

按照此说,从总体上推算,夏代直至商初诸侯方国规模均甚小,平均人口仅 1300 多人;后众国相兼及人口善殖,到商末周初平均人口数增加到了近

8000 人。商初成汤时有 3000 余国,则总人口数约为 400 万左右。

唯夏代人口不可能达到 1355 万以上,须知直到西汉初全国总人口也才不

过 1500 万~1800 万①。夏代人口也不可能超过商初的 400 万,夏王朝统治区和活动范围远比商代小得多。《逸周书·度邑解》云:“自雒汭延于伊汭, 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岳鄙,顾瞻过于有河, 宛瞻延于伊雒,无远天室。”所述夏中心统治区的地望,大致只在今中岳嵩

① 参见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6 年,83 页。

山和伊、洛、颖、汝四水的豫西地区。晋西南和陕东地区,是夏王朝的重要统治区,豫东和鲁西的黄河以南地区,是其活动所及范围②。商代不同,其领土辽阔,是“奄有九有”,“邦畿千里”①的大国,《淮南子·泰族训》称商国“左东海,右流沙,前交趾,后幽都”。学者指出,这里所言商的疆域四至,东到海边,南抵五岭,西达甘肃、内蒙,北至河北北部及辽宁部分地区②。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已发现的商代遗址或遗迹,至少有 520 处以上, 遍及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湖北、江西、湖南、四川、内蒙、辽宁等省,与文献所言可相映证。夏代在大大小于商代领土范围内,竟是“诸侯万国”,超出商代两倍以上,总人口也多出两倍多, 不能不说是虚张附会之言。

《淮南子·修务训》另有一说:“(禹)治平水土,定千八百国”,可能比较切实些,以平均一国人口 1300 余人计之,则夏初总人口数约略在 240

万左右。这比商初 400 万的人口总数,少 160 万左右。夏代纪年大致在公元前 22~21 世纪之交,至公元前 17 世纪末,在不到 500 年时间内,人口净增约 66.67%,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商初领土扩大而带来的人口增加。

以上仅仅就文献线索所作的粗估。由于近代甲骨文的出土,以及夏商考古学上的重大进展,目前已有可能对夏商人口状况作出进一步的深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