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代的“庶群自酒”
① 王国维:《说■》,《观堂集林》卷三,中华书局,1984 年版,152 页。
② 张亚初:《对商周青铜■的综合研究》,《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二)》, 科学出版社,1986 年。
① 《偃师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文物出版社,1988 年,147 页。
商代人腆于酒,崇饮之风远胜夏代,自王至诸侯臣正,莫不皆然。商王祭先祖,则“既载清酷,责我思成,亦有和羹”①,酒食美味为享礼所必具。
《尚书·酒诰》直斥商人“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西周康王时《大盂鼎》铭,记述了“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的史实。《商书·微子》也再三对商贵族统治集团“沈酗于酒”作了自省。至于商未王纣的嗜酒,文献中说法更多。《史记·殷本纪》言其“以酒为池, 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正义》引《太公六韬》云: “纣为酒池,迴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说苑·反质》也有“纣为鹿台糟丘酒池肉林”的形容。《大戴礼记·少闲》称纣“荒耽于酒,淫泆于乐,德昏政乱。”酒食醉饱的生活,为有商一代贵族统治集团里外上下成员所崇尚,而且愈演愈剧,最终蔚为政权败亡的大气候。
崇饮亦渐泛滥于商代一般平民阶层,影响整个社会风气,还相应渗透到当时的葬俗方面。据 1969~1977 年殷墟西区墓地发掘材料,平民墓中最常见的随葬品,为陶制酒器觚、爵。在总数 93g 座墓内,出这种礼器的有 508 座, 另又有 67 座出铜或铅觚、爵,两者共占总墓数近五分之三。其中如编为第八
墓区的 55 墓,竟有 49 座出陶觚、爵,高达 89%以上。礼器的组合,前期主要为觚、爵配食器豆、鬲或毁;后期主要为觚、爵配盘、鬲、■、罐之类, 不出觚、爵的墓极少,仿铜器的陶礼器也出现于这一时期②。可见,饮酒之风已深深吹入平民上中下阶层之中。一些中小型墓,尽管随葬器类和数量均不多,墓主生前社会地位较低,也总要与酒发生一些爪葛,随葬数量不等的酒器。这反映了晚商王邑寻常平民的饮食尚好。
当然,商代各地的饮食水准既有共性,又与王邑有一定差异。如同一时期的河南罗山天湖晚商息族墓地,在 18 座墓中,有 8 座小型土坑墓,随葬器物主要是少量陶炊食器或漆木豆,基本以陶鬲、罐、■为礼器组合方式,其中仅两墓又各出铜爵一个,只占土坑墓数的 25%。相反,其余 10 座中型井掉墓的情况大不一样,几乎都有觚、爵、斝、卣等青铜酒器随葬,又每每配以鼎、甗、尊、罍之类的其他青铜礼器,并都出有矛、戈、钺、链之类的兵器,其觚、爵数有一套、两套、三套和五套之别①。可见,前者当属平民中社会身分不算高的,似为中层以下平民;后者应属战士和权贵,包括平民中的上层人物和政治地位高低不等的贵族。如此看来,这里的中下层平民,只有少数与酒有缘,绝大多数是无关于酒的,比殷墟王邑平民间的饮酒风气之盛显得低落得多。但这里的贵族和上层平民腆于酒方面,却又与殷墟王邑相一致。
酒进入寻常平民阶层的生活领域,大概商代前期即已发生,唯在相当长时期内限于小部分人范围内,只是到晚商时期才有较大泛滥,其中尤以殷墟王邑为甚。郑州商城城根一带曾发现 25 座平民的小型土坑墓,有 16 座无随
葬品,有随葬品的 9 座中仅 2 座出陶酒器,只占总墓数 8%,一座以爵、斝配鬲、簋、豆,一座以爵配豆②。这表明商代前期平民中饮酒现象十分有限,
① 《诗·商颂·烈祖》。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7—1977 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 年 1 期。
① 河南省信阳地区文管会、罗山县文化馆:《罗山天湖商周墓地》,《考古学报》1986 年 2 期。
② 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1),1977 年。
但毕竟已为后来殷人“率肄于酒”开了先河。不过这一现象并非所有地区都呈上升趋势,也有例外。如河北藁城台西中商遗址,在一、二两期总数 112 座墓中,约占 57%左右的 64 座中小型墓,尽管大都有棺,随葬品始终为一二件陶鬲、罐、盆、碗之类的炊食器;还有约占 34%的 38 座小型土坑墓或有棺墓,几无任何随葬品。凡出酒器的,几乎都用人殉葬,共 10 墓,占总数8.9%,酒器组合为四式:
(1)觚、爵、斝;(2)觚、爵;(3)觚、斝;(4)盉;其中前三式均为青铜礼器,后一式是陶礼器。个别墓配有铜鼎、瓶之类,多数墓又同出一二件陶食器①。显然崇饮之风主要盛行于本地权贵之间,而一般平民中,酒一直没有足以推广的条件。
成鲜明对比的是,商代贵族统治者之间,崇尚饮酒始终贯穿有商一代, 反映到贵族葬制,其随葬礼器从最初时期起,就是“重酒的组合”。曾有学者综合郑州商城、辉县、温县、殷墟等地商中心统治区内 77 座不同时期贵族墓出土青铜礼器,进行总体考察,得出以酒器觚、爵为核心的组合方式,在商代前期即已产生,一直保持到商末。郑州和辉县二里冈期墓葬,随葬觚、爵的套数有一套至数套之别,还必配其他器类,以配鼎、斝组合为常见。郑州商城个别贵族墓还有以象牙觚替代铜觚者。殷墟各期墓葬,铜礼器种类增多,然觚、爵仍为组合核心,在武丁统治前后,有一墓出 40~50 套者;此后器类搭配更趋繁化,形成酒器加炊器、食器、盛器、水器和礼乐器的完善组合形式②。
有学者认为,食器鼎、簋与酒器觚、爵搭配组合的固定形式,是殷墟三期才出现,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以至鼎、簋组合单独存在的过程③。后又有学者据殷墟二期小屯 M18 和司空 80M539 等墓出土材料提出新论,指出这是武丁主政期间铜器组合出现的新变化,早先的觚、爵配鼎、斝,向觚爵配鼎、簋进行转化,就是武丁对商代礼制的新发展①。然以考古发现论,盒被引进礼器行列可早到商代前期,始起于南方,湖北黄陂盘龙城李家咀 M2 墓,出四鼎一簋,配四爵一觚三斝等青铜礼器,(图 30)墓葬年代相当中原二里岗期②。江西新干大洋洲新近发现的大型商墓,出青铜礼器 50 余件,有鼎、簋搭配卣、甗、鬲、罍、瓿、壶、豆、带把觚等器物者,其组合没有中原常见的爵、觚、斝等酒器,具有江南地方特色,墓葬年代为吴城文化二期,相当中原殷商时期③。这表明,以“重食”为内涵的鼎、簋组合,在商代主要流行于长江中游地区,是南方商代文化的一大特色,武丁时期有可能直接从南方吸收这种文化因素,促进本身礼制的深层变化。《诗·商颂·殷武》述武丁史迹云:“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衷荆之旅,有截其阻。”旧注
①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 年,161~166 页。
② 杨锡璋、杨宝成:《殷代青铜礼器的分期与组合》,《殷墟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5 年,79~100 页。
③ 宋建:《关于西周时期的用鼎问题》,《考古与文物》1983 年 1 期。
① 见前揭杨锡璋、杨宝成文。
② 湖北省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专业盘龙城发掘队:《盘龙城 1974 年度田野考古纪要》,《文物》1976 年 2 期。
③ 《江西新干发现大型商墓》,《中国文物报》1990 年 11 月 15 日。又《江西新干 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
《文物》1991 年 10 期。
谓:“盖自盘庚没而殷道衰,楚人叛之,高宗(武丁)挞然用武以伐其国, 入其险阻,以致其众,尽平其地,使截然齐一。”④武丁时期与南方地区交通的畅通,为其饮食文化相向反馈提供了条件。
邹衡先生最早注意到“商礼”以酒器觚、爵数目区分贵族身分,不同于西周中期形成的以食器鼎、簋作为区分贵族身分重要标志的“周礼”。他以盘龙城李家咀 M2 商代前期墓为例,指出凡酒器大都置于椁内,炊食器都放在谆外,椁内近棺,椁外远棺,其与墓主人显然存在亲近与疏远的关系,故早商礼器已经是重酒器而轻炊食器的组合⑤。
这一以“重酒”为特色的礼制,至晚商时期仍一而贯之。如殷墟妇好墓, 共出青铜容器 210 件,酒器数量约占 74%,以 53 件觚、40 件爵和 12 件斝为其大宗,单单在墓室北椁内就集中规整放了 10 多件觚①。山西灵石旌介 Ml 晚商墓,出青铜礼器 23 件,内 10 爵 4 觚 1 斝均放在谆内近墓主人头部,食器鼎、簋等则另置在足部。旌介 M2 晚商墓,出礼器 18 件,内 10 爵 4 觚及鼎、簋一套,均置于墓主人正前方,并以酒器占绝大多数②。河南罗山天湖 M1 晚商墓,出五套觚、爵,大部分放在椁内头厢部位。另一 M6 墓,出两套觚、爵, 集中置于椁内北端,与三件鼎分开放③。以上现象表明,自商代前期大开的“重酒”之风,一直流行于商代各地大小贵族阶层之间,愈演愈盛,以酒器数表示人的身分地位,正是建立在这种普遍的社会饮食偏好的根抵之上的。文献说商代人“庶群自酒,腥闻在上”,一点也不过总之,肇自夏末的“重酒” 风习,在有商一代已深深掺入了“明贵贱,辨等列”的“礼”的时代内涵, 在酒进入一般平民生活的另一面,酒器的质量和数量也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④的重要礼制规范,其发展的极端,也必然导致统治者的酒醉沉湎而为政荒怠,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的降临,当然也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