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夏商服饰 一 服饰品类的两分

(一)夏代服饰品类

服饰品类是就服饰及其饰品材料而言,涉及其来源的难易。质地的贵贱, 制作的精粗,形制的新旧,种类的多寡,组合的繁简,品第的高低,以及穿戴佩挂者身分地位的尊卑和所服之意义。

这种服饰品类的两分现象,是随着社会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的加剧而出现,并逐渐制度化。早在夏代立国之前,这种现象当已存在。《尧典》有“舜修五礼,五玉三帛”之说。《盐铁论·散不足》有谓:“及虞夏之后, 盖表布内丝,骨笄象珥,封君夫人加锦尚䦝。”若从历史宏观发展场景论, 多少对服饰形态两分的演进趋势是有所揭示的,将其加剧的分水岭定到夏代以前,也是附合事实,可以成立的。

藉服饰品类以序等级尊卑,在夏代进一步深化。文献中有不少这方面的传闻。《说苑》称禹“土阶三等,衣裳细布。”《史记·五帝本纪》言:“禹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

《山海经·海外西经》谓夏后启“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引《夏书》称夏代“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以车马及服饰品类示有功者的尊贵宠荣。

服饰品类的两分现象,在考古发掘中并不鲜见。晋南襄汾陶寺遗址,据碳素年代测定数据,上限约当公元前 25 世纪,下限在公元前 20 世纪左右,

前后延续约 500 多年,中晚期已进入夏代纪年范围①。发现的 1000 多座墓葬, 绝大多数为小型墓,无随葬品。

相反,约占总墓数 13%的大、中型墓,随葬品十分丰厚,墓主骨架有衣装和饰品遗存。一座编号为 1650 号的中型墓,男性墓主仰身直体,平置于厚

约 1 厘米的网状麻类编织物上,周身裹以平纹织物,上体白色,下体灰色, 足部橙黄色,织物外遍撤朱砂,骨架上又覆盖麻类编织物,反复折迭成 10~ 12 层,直到棺口盖板,棺盖上又覆麻类编织物一层。可见墓主衣服之众多与华贵鲜然,“服其服”而显示其生前身分之显尊。

陶寺遗址的一些大、中型墓,墓主的人体饰品种类均相当高级,有的头佩玉梳、石梳,有的臂戴精工镶嵌绿松石和蚌片的饰物,有的佩带玉臂环或玉琮,腹部挂置玉瑗、玉銊等。有一座 202 号墓,墓主颈部戴着项链数圈,

共用了 1164 枚细工制成的骨环。显而易见,当时统治阶级权贵人士的服饰饰品,论其质地、做工、形制组合,是一般族众或奴隶绝难奢望的,其反映的品第大概也有内在的等次之序,可能容或有表示权力大小的细微区分。

服饰品类的等次之分,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掘中也有其揭示。1980 年发现的一座 4 号墓,虽曾遭盗掘,仍出有 200 余件绿松石管和绿

松石片的饰品①,墓主身分当为高级贵族。1981 年发掘的一座出有漆鼓的 4

① 《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 年 1 期。《1978—1980 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

《考古》1983 年 1 期。高炜、高天麟、张岱海:《关于陶寺墓地的几个问题》,《考古》1983 年 6 期。

① 《1980 年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3 年 3 期。

号高级权贵墓,墓主颈部佩戴 2 件精工磨制的绿松石管串饰,胸前有一件镶嵌绿松石片的精致铜兽面牌饰,背面粘附着麻布纹②,可能原先是衣服上的华饰,又起有表示显赫身分的象征。

中等贵族的服饰没有兽面铜牌饰的饰品,但一般较注重于颈胸部的装饰。1981 年发掘的一座贵族墓,出有一串 87 枚绿松石穿珠项链。

1984 年在一座随葬铜爵等物的 6 号墓内,也发现过这类项链,绿松石串

珠达 150 枚①。

但一般贵族,其持有的人体装饰品就大为逊色了。如 1981 年发现的一座

漆棺 3 号小型墓,仅在墓主头部有一件用于束发的骨笄。至于大量的平民墓, 则难得有饰品出土。

1987 年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的 56 座墓葬,绝大多数无饰品,而少数出饰品的墓葬,可见到以下几类现象,一类饰品为镶嵌绿松石片的兽面铜牌饰, 一类饰品是绿松石串成的项链,一类是绿松石与陶珠相兼的项链,一类是陶珠项链,一类是贝壳串饰②。表明在乎民之上,贵族成员的身分地位不同,服饰品类确有其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