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诸侯臣属邑和其他邑聚

从考古遗址上直接确定商王朝的诸侯臣属邑,有时相当困难。异姓方国, 也可能接受商王册封,以大邦商的“方伯”名义,成为一方藩屏。地处西北方的姬姓周国,其王昌即曾接受商王纣所赠“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

①。商国四土范围或更远的周边地区发现的贵族墓葬,每伴出青铜钺礼器,墓

主生前不是方国君主,就是当地地位极高的贵族和军事首领,礼钺常有得自商王的直接授与,成为大邦商国承认其握有某方军事统率权的象征物②。但从政治地域意义言,毕竟不能划归商国版图,至多属于商的与国。

所谓诸侯臣属邑,一般布列在王畿区及周近地区,其邑贵显人物也可能接受商王赐与的礼钺,或出任为王朝重臣,与王朝之间有着实质性的政治经济从属关系和社会人际交往关系。如殷墟妇好墓出有青铜礼钺四件,甲骨文中有“好邑”,邑的性质当为这位王妇的出生族氏之邑或其领邑,无疑可定为诸侯臣属邑一类。再如河南信阳罗山蟒张天湖晚商以降墓地,22 座商代墓自北而南集中排列在长不过百米,宽不过 30 米的狭长山坡上,其中 10 座中型井椁式贵族墓分布在墓地的中轴线上,维持着“父蹬子肩”的族氏或家族埋葬习俗,北端墓较早,南端墓较晚,其他一些小型土坑墓大致穿插在左右周围。有 9 座墓共出带“息”字徽识铜器 26 件,2 座中型井椁墓还分别出青

铜礼钺 1 件③。这里当为晚商息邑的公共墓地,墓地总体规度再现了息邑的等级秩序和族氏生活实体居住形态的缩影。值得注意者,1 座出五套觚爵及青铜礼钺的高级权贵墓内,还有一件带“尹”字的铜撮箕,表明墓主生前身分似兼为商王朝“多尹”之一。甲骨文中有“妇息”,系商王武丁王妇,当也出自息邑。凡此可以推知息邑也为商国诸侯臣属邑。

目前能考察诸侯臣属邑区划形态的实例,有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期遗址。这里地近商国中心统治区范围,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以居宅、祭所、作

① 胡秉华:《滕州市前掌大商代遗址》,《中国文物报》1989 年 3 月 10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滕州前掌大商代墓葬》《考古学报》1992 年 3 期。

① 《史记·殷本纪》。

② 杨锡璋、杨宝成:《商代的青铜钺》,《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 年。

③ 河南省信阳地区文管会、河南省罗山县文化馆:《罗山天湖商周墓地》,《考古学报》1986 年 2 期。

坊、土田、墓地、族众、隶仆包括卫士等,构成邑内主要生活内涵。据历年发掘,在 2000 多平方米区域内,已发现房址 16 座,灶 21 个,水井 6 口,灰

坑 234 个,墓葬 166 座①。该遗址早先为一般居址,约在中商时期沦为墓地,

后遭水淹,至殷墟早期又辟为商的诸侯邑。墓葬出有铜钺 5 件,内有 1 件铁

刃铜锁,还发现两秉分别长 48 和 39 厘米长的大玉戈。遗址北约 18 公里磁河南岸的藁城前西关,是一处殷墟中期重要遗址,两者有其连续性,后者出带有“守”字徽识的铜鼎、壶、爵,字亦见于殷墟第 1001 号王陵和武官大墓所出铜器上,此外小屯 YH266 墓陶罍文字有“妇妬守”②。可见,该诸侯邑与商王朝有长期至密的政治过从关系,其上层贵族成员有力商王重臣或贵妇。

从台西遗址经济状况看,出上遗物反映的玉石、蚌、牙、竹木、漆器、纺织、制陶、冶铸、黄金、酿酒等工业生产相当发达,成为与农业生产相分立的经济单元。邑内的居民成分,大体为族氏共同体,但据公共墓地发现情况分析,有 12 座殉人,约占总墓数 7.2%,有 54 座殉狗,占 32.5%;凡同殉人狗墓,大多伴出铜、漆、玉器等大量随葬品,棺椁有朱漆黑彩者;但多数墓只有一二件陶器,甚或一无所有;是知邑内有权势极重的少数高层权贵, 有一批中层贵族,更多的是中下层平民,包括手工业者以及地位卑下的奴隶。

台西遗址的居址大多呈长方形,可分三类。最低一类是半地穴式简陋居室,面积 4 平方米上下,通为单室带灶坑,有的室内还挖有供储藏用的小窖穴,出有陶鬲、残石器之类,似为下层平民或隶仆所居。中间一类是地面式双室房屋,面积 8 平方米以上,居住空间略有增大,常采用墙体支承梁架构筑法,双室的布置,一般是一室内有灶坑和炊事小灶,并列的另一室内有储物窖穴,可能属于中层以上平民家庭所居。这两类居室都分布在邑内次要位置,而占据中心位置者,则是一组大型宅落,无疑属于上层贵显人物居住和治事之所。

这组大型宅落,占地面积达 1400 平方米以上,由 7 座大小形制不一的房屋(即编号为 F1~6、F12)组合而成,均为地面式硬山顶或平顶建筑,房屋之间有狭道相通。东西向和南北向房屋有机搭配,形成三片庭院,中心主体建筑为曲尺形,其南部构成东、西两片三合院,东院约 200 平方米,西院约10O 平方米;其北部构成一片四合院,北院面积约 100 平方米。7 座房屋中的

4 座是双连室,有的还带明暗套间,面积 25~49 平方米不等;2 座为单室, 面积分别为 6.8 和 11 平方米,室内有土台、壁龛、风窗之类,座落在这组宅

落的东北和西南两侧,门道均东向,成为西、东两院的两个配房;中央的 1

座曲尺形主体建筑,面分 6 间,面积近 150 平方米,墙体高 3.38 米,有风窗, 曾用一青年女性人头奠基。整个宅落组合有序,主次分明,有大小庭院、水井、储藏窖,甚至包括垃圾坑的卫生配套设施,房屋的性质用途也有细分。主体建筑居中一间,门向南开,门道前有凸出的门楼式建筑,室内有土台, 其屋梁、门道、檐下悬挂人头 4 个,这里很可能是邑内权贵处理要务之处,

旁边的 5 间侧室偏室,似为居住、宴燕之所。北院西侧 1 座南北向建筑,西

墙两端对称埋人水牛角 1 个,又用一具幼儿瓮棺奠基,屋前有 4 坑,3 坑分

①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 年。《中国考古学年鉴(1984)》,78~

79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109 页;《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87~89 页。

② 石家庄地区文化局文物普查组:《河北省石家庄地区的考古新发现》,《文物资料丛刊》(1),1977 年。

别埋牛、羊、猪三牲,1 坑埋 3 具被捆缚的成年男性,屋内柱上和檐下挂 4

个 30 岁左右男性人头,显示出神圣的宗教色彩,故有可能是祀所。分布在三片庭院的其他一些双室建筑,可能是贵族家支成员所居。至于两座单室配房, 据位置所在,可能力近侍或卫士之所。在大型宅落的最北部,还有酿酒作坊。

由此可见,本处诸侯臣属邑,区划规度与商代分片分等级的居住常式紧相一致,贵族宅落房屋成群,配以小型化把神祭鬼之所,聚集于邑内中心位置,要在“定其人神所居”,明显近于商代王邑宫室群体格局模式的一种缩小型。周围紧紧依附的民居,以及公共墓地中贵族墓和平民墓并存,说明邑中基本社会组织,仍维持了族氏生活共同体,唯因贫富的分化和阶级的对立, 原族尹家室早已上升为邑内主宰,并相应成为商王朝地方一级行政单位。

河南商丘地区拓城孟庄商代前期遗址①,也是商国中心统治区内一处重要诸侯臣属邑所在。平面呈长方形,南北宽 280,东西长 110 米,占地面积约 3 万平方米。邑内包括大型夯土台基、平民生活区、制陶工场、冶铸作坊、墓地等,出土大量制陶、制骨和冶铸生产工具,许多农业生产工具,还有渔猎工具和大量渔猎食物残余,表明本邑以内向型经济为主体,邑组织结构和邑的区划规度安排,大致是在这一经济背景下展开。

遗址的东南部发现两处夯土台基址和异常密集的灰坑;北部也有一座大型夯土台基址,台基已残,估计面积达 336 平方米,用一青年女性奠基。推知邑内贵族统治集团组织内部,似分为若干个级次,分居邑中不同位置。紧邻北部夯土台基之南,是邑内的制陶工场和墓地,在 150 平方米范围内,发

现陶窑 1 座,窑前圆形半地穴式房址 1 座,堆放燃料的土坑或其他窖穴 16

个,墓葬 7 座。房址面积约 8 平方米,有灶坑,可能是制陶工头或技工家室

所居。周围墓葬,大多无随葬品,但有一墓,埋着一位约 35 岁的女性,身上洒红硃砂,填土中有许多有意打碎后放入的陶器,她生前身分可能是这处制陶工场的工头或技工。另外在一些废窖穴内弃置有身首分离的成人骨骸,以及一些被捆缚活埋者,当是毫无人身自由的工奴或奴隶。不过这批人虽有高低之分,却都同埋一地,可见与这片窑场一样,均隶属邑内贵族统治集团。平民居住区位于遗址南部,在 250 平方米发掘范围内,发现房址 7 座及

一些房基柱洞残迹,铸铜作坊 1 座,答穴和灰坑若干个。房址分二类,一类

是有夯土台基的泥墙架梁式两面坡顶房屋,为数不多,其中 1 座台基面积近

70 平方米,三室并联,各开门户,均朝南,中室最大,有 18 平方米多,室

内有供炊事的长方形灶坑,东、西室分别为 6.5 和 7.5 平方米,均无灶,西室放有石钺、陶瓮、钵等,三室共一灶,组成一有机结合的生活实体,可能属之由几个子辈小家庭合成的一个父系大家庭,他们应是邑内上层平民阶层。另一类是为数较多的无夯土台基房屋,似为中下层平民个体家庭的居室。在邑内仍保持了聚族而居的形式,尽管族组织体内部贫富分化如何鲜明。

应指出,孟庄遗址族组织聚居点内分布的害穴,有的同出农、渔、制骨生产工具,有的农、铸铜生产工具、卜骨同出,有的单出农业生产工具,说明族内经济生活主体是农业,辅以渔猎生产,个别务农家庭,间也从事一些如制骨之类的小手工业生产。紧挨上述第一类居室之北,发现冶铸铜器作坊一座,这种投资大、技术环节多、知识密集型的青铜工业,当通由族内上层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 年 1 期。

平民大家庭主持。从冶铸作坊附近出土的■、爵内模看,都属贵族用品,而第一类居室根本不出这类用器,故其产品当直接归邑内贵显阶层所有。

从上述台西和盂庄两处商代遗址可见,商国的诸侯臣属邑,居民主体是族氏组织,居住形式实行分片分级的聚族居住制,但经济形态有所不同。台西遗址反映的是贵族家支直接统领本族平民和奴隶,从事邑内农业和其他手工业生产。孟庄遗址恐不止一个族氏组织,贵族统治阶层又分若干级次,直接或间接治理邑内各片族组织体,族体内部的贫富两分现象也十分明显,邑内经济生活支柱主要有赖于各族体组织。邑的结构规模不同,区划规度也是有其差异的。

商代还有为数众多的小型邑聚,居民组织系属同一族体或家族,贫富不均现象也不明显,各地均有分布。甲骨文中王朝、方国或诸侯臣属邑下领群邑,当指这类小邑聚。

河南内乡黄龙庙岗商代遗址,在 650 平方米范围内,发现房基 7 座,灰

坑 18 个,房基普遍呈圆形,分半地穴式和平地起建两种,室内均有灶,有的

灰坑尚存有谷物遗痕①。北京昌平张营商代遗址,在 250 平方米范围内,发现

葫芦形带灶坑的 6 平方米上下的半地穴式居宅,出有石制、铜制诸农、渔、猎生产工具②。湖南岳阳对门山商代遗址,发掘面积 256 平方米,距居址 5~ 30 米处发现陶窑 7 座,料坑 4 个,附近 200 米处又有一片墓地,有多人合葬墓③。可见,这类小邑聚有其自给自足的群体经济生产手段,保持着各自固有的居住方式和生活习俗,包括葬俗,显然邑中居民组织是以血统亲属关系为纽带而结合成的族体或家族,当然也不排除外来的收养者。

山东平阴朱家桥晚商“邑聚”遗址,在 230 平方米范围内,密集分布着

21 座半地穴式小型居址,大者面积不足 12 平方米,小者 7 平方米,构筑均甚简单,地基未经夯打,室内有灶坑,若干陶制生活器皿,以及蚌镰、网坠、骨链、铜铁、纺轮、石杵等生产工具。房址附近有一些贮藏窖穴。居住区西面是公共墓地,都是些小型土坑墓,除个别随葬一二件陶器外,一般均无随葬品④。河北邢台曹演庄、河南孟县西后津两处商代“邑聚”遗址,各发现 3

座房址,也仅是些面积不足 10 平方米的半地穴式棚屋①。在这些邑聚中,族体或家族组织的血缘纽带仍起着内聚作用,人们长期共居一地,平等相处, 靠群体间的协作从事生产活动,无上下悬殊差别,生活贫困落后,但个体家庭虽是一个生活单元,有时也能单独进行某些生产活动,唯经济能力毕竟不能从族体家族组织中独立分离出去。

商代邑聚规模均甚小,以小型居宅、周围土田生物圈、公共墓地、或有一些小型手工作坊、邑人等构成邑聚生活内涵,区划简单,大致保持了由来已久的格局,邑聚人口数量有多有少,决定了邑聚相应的小中有别之异,但

① 杨宝成:《内乡县黄尤庙岗商代遗址及战国秦汉墓葬》,《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文物出版社,

1990 年,179~180 页。

② 王武钰、郁金城:《昌平县张官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文物 出版社,1991 年,

151~152 页。

③ 何钦法:《岳阳县对门山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9)》,210~211 页。

④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发掘队:《山东平阴朱家桥殷代遗址》,《考古》 1961 年 2 期。

①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8 年 4 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新乡地区文管会、孟县文化馆:《河南孟县西后津遗址发掘简 报》,《中原文物》1984 年 4 期。

安全防御性能均极差,最易遭受外敌侵害,故恐怕每每不得不依附周近强大军事政治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