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殷人尚声

商代乐舞盛逾夏代,凡祭祀或贵族飨宴,几乎无不用乐,故文献有“殷人尚声”之说。

《礼记·郊特牲》对此有申述,其云:

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说的是商代祭祀中以声贯穿终始。声者,实合歌、舞、器乐三者为一体。商族后裔祭成汤的乐歌《商颂·那》,揭示了这方面的事实:

猗与那与,置我鞉鼓,奏鼓简简,衍我烈祖。汤孙奏假,绥我思成。鞉鼓渊渊,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于赫汤孙,穆穆厥声。庸鼓有戮, 万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怿。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此诗是盛大祭典的主题歌,具体描绘了在鼓、管、钟、磬的齐鸣声中, 舞队神采飞场,和着歌声,合着节奏,有次有序跳起万舞,汤之子孙隆重献祭品给成汤,嘉宾加入助祭行列,最后在宴飨中告结束。歌、舞、器乐三者已有机融汇一气。

商代有不少乐歌名。曾以“至味说汤”的伊尹,既是名厨,又通晓乐律,

《吕氏春秋·古乐》有云:“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濩’,歌‘晨露’,修‘九

③ 《1984 年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的几座墓葬》,《考古》1986 年 4 期。

④ 《偃师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8)》,186 页。

招’、‘六列’,以见其善。”高诱注谓“大濩、晨露、九招、六列,皆乐名也。”伊尹不但创作了新乐,还对传统的“九招”、“六列”等先代乐加工改编。这些乐名应属不同舞蹈的伴歌。《商书·伊训》说的商贵族统治者好以“恒舞于宫,酣歌于室”为乐事,也是歌、舞并举。另据甲骨文云:

其奏商。(《屯南》4338) 惟商奏。

惟美奏。

惟■奏。(《合集》33128) 惟戚奏。(《安明》1826)

惟新奏,又正。(《安明》1825) 惟各奏,又正,有大雨。

惟商奏,又正,有大雨。

惟嘉奏,有大雨。(《安明》1822)

凡商、美、■、戚、新、各、嘉等,疑指不同的祭歌。唯年代悠远,其曲其辞今已不得其考。

商代舞亦有其名。武丁时甲骨文有云: 贞二伐利。(《合集》7043)

贞三伐利。(《安明》233)

□八伐■。(《安明》234)

四期甲骨文有云:“三伐。五代。十伐。”(《合集》32202)疑均是指武舞之名,脱胎于战斗队列变化。《牧誓》云:“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三四期甲骨文中又有“万舞”(《屯南》825),亦见诸上引《商颂·那》。另外《诗·邶风·简兮》云:“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所言“万舞”, 舞者模仿御马的凛凛威姿,应属武舞,但后又执龠(乐器)秉翟(鸟羽), 却属之文舞的姿态。周代这种文武相参的“万舞”,不知是否是从商代“万舞”演化而来。甲骨文中尚有“羽舞”(《前》6·20.4),似文舞之属①。此外还有“林舞”(《安明》1825)、“围舞”(《前》6·26·2)、“■ 舞”(《合集》20974)等,应是不同形式的乐舞名。三四期一片甲骨文云:

叀祖丁林■用,又正。(《京人》1930)是用林舞祭先王祖丁。辞中的舞字象一舞者足踩双干,日本贝塚茂树氏以为是高翘舞①。

晚殷青铜彝铭有云:

己酉,戍■■宜于召,置庸,舞九律舞。(《历代》2· 22)②“九律舞”可能是一种多重音乐而以钟乐为主导的宫廷舞。《史记·赵

世家》云:“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人心。”甲骨文恒见“奏舞”、“庸舞”的用语,可见“殷人尚声”,贵族所尚者一般都是有音乐与舞蹈相配的。

商代的乐器,品类众多。甲骨文有“奏庸”(《明续》684)、“奏■”

① 《周礼·春官·乐师》有云:“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郑司农云:“帗舞者,全羽;羽舞者,折羽;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旄舞者,牦牛之毛;干舞者,兵舞;人舞者,手舞。”

① 《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本文篇》,1960 年,490 页。

② 释文从裘锡圭说,见《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中华文史论丛》1980 年第 2 辑。

(《英国》2370)、“乍豐庸”(《明续》549)、“置壴”(《京人》2269)、“置庸壴”(《宁沪》1·73)、“置新■”(《铁》139·

1)等。裘锡圭先生指出,庸是大钟,亦称铙,是镛口向上而末植于座上的打击乐器,当时还有“新庸”、“旧庸”、“美庸”、“■庸”的分别;

■又称大■,读为鞀,异体作鞉、鼗,即《商颂·那》说的“置我鞉鼓”; 豐有“新豐”、“旧豐”之称,可能是用玉装饰的贵重大鼓;壴可能是专指一种与镛配用的鼓;■可能是管乐器芋的象形初文。他还注意到甲骨文中称作“新熹”、“旧熹”的熹,以及另一个奇字■,每与庸、鼓对文③,推测也指两种乐器④。

除以上庸、鞀、豐、鼓、竽、熹、■等七种乐器外,甲骨文中至少尚可寻出另十一种乐器名。一曰磬(《掇》1·453),为打击乐器。二曰玉,辞云:“奏玉”(《丙》141)、“王奏兹玉”(《合集》6653),为玉制的打击乐器,也可能专指玉磬。三曰■(《安明》854),许进雄先生以为可能与

■同字,是一种形制与今之云锣相似的打击乐器①。四曰■(《安明》1678), 许释像手鼓形②。五曰■(《宁沪》1· 73),或说是编管乐器,类似汉代人说的萧③。六曰言,许释管乐器之象形④,七曰■,辞云:“言侑于丁⋯⋯■ 九⋯⋯亚一羊”(《安明》70),似为弹拨式弦乐器。八曰■,辞云:“奏

  • ”(《合集》14311),疑指丝竹琴瑟之类的弦乐器。九曰“奏■”(《乙》8311),似属牵拉式弦乐器。十曰“奏■’(《安明》2426),上有吹口, 疑为陶哨、陶埙之类的吹乐器。十一曰■,辞云:“其奏■(《屯南》417), 疑为陶鼓之类的拍击乐器。

商代的乐师,主要是由称作“万”的人组成。甲骨文有“万其奏”(《合集》30131)、“万其作庸”(《合集》31018),可见“万”熟悉有关乐器的性能,称得上是商代的出色演奏家。有一片甲骨卜辞云:

万惟美奏。惟庸奏。 于孟庭奏。

于新室奏。(《安明》1823+《明续》2285)四辞同卜一事,言“万” 要奏叫作“美”的乐曲,是用庸演奏么,是在孟庭还是在新室的宫廷演奏呢。说明“万”还通晓各种祭歌或宫廷曲。它辞有云:“惟万呼舞”(《合集》30028),是知“万”亦明于舞蹈。诚如裘锡圭先生指出的,“万”显然是主要从事舞乐工作的一种人,由于“万”人很多,故有称“多万”(《屯南》4093)①。有一片甲骨文云:“多万⋯⋯入教若”(《英国》1999),大概是商王让多万教习舞乐。

但商代的舞者,财不限为“万”人。为舞者,有“王其舞”②,有“多■

③ 见《宁沪》1.73+1·315 、《甲》3918。

④ 裘锡圭:《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释庸、豐、鞀》,《中华文史论丛》1980 年第 2 辑。

① 《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7 年,74 页。

② 同注①,121 页。

③ 郭沫若,《释龢言》,《甲骨文字研究》,大东书局,1931 年。

④ 同注①,28 页。

① 裘锡圭,《释万》,《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之附录。

② 《合集》11006 正。

舞”③,有“呼戍舞”④,有“呼多老舞”⑤,还有专门的“舞臣”⑥。上自商王,下至文武元臣,包括一般官员,在重大祭典或宴飨等场合,均曾成为过“歌之咏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角色。唯乐器的演奏,大概通常是由“万” 者承担。

《周礼·春官·大司乐》有云:“以六律、六同、六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悦远人,以作动物。”古代统治者寓乐于政,不同的乐舞用于不同的场合,要以体现成仪、和谐上下、养尊处优为其本质所在,至少在商代已经如此。甲骨文中出现的众多的乐歌名,不同形式的舞蹈,品类较齐的乐器,以及关于乐师舞臣的设置分工,表明商代统治者对“乐政”建设的重视,这相应也促进了乐舞的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进程。故宫博物院藏商代编磬三件,分别有铭“永启”、“永余”、“夭余”,或释“永启”是咏歌初启,“永余”是唱声舒缓,“夭余”是舞人侧首款摆而舞⑦。轻歌曼舞,以磬为节,情在其中,聚歌、舞、器奏三方面内容于一场,卓然表明了商代乐舞的发达程度。

以乐侑食,是商代贵族阶层日常生活所尚,也是“殷人尚声”的一大方面。最著者要数商末王纣,《殷本纪》言其“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矩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力池,悬肉为林,使男女保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说苑·反质》谓纣“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纵美食声色,过度的挥霍奢糜,当然是商纣败亡的原因之一,其实商历代统治者何尝不好食嗜乐。一期甲骨文中的“南凛”①、“胰廪”②、“廪三”③,三四期的“西仓”④,均是类似于商纣时“鹿台”、“钜桥”的不同时期仓廪,专供时王受享。除在一些特殊礼仪饮食场合,要由商王或其他权贵象征性地亲自主厨,以扬威仪外,平时他们的进食一般总是由人伺候的;“以乐侑食”则有专门的乐师和舞臣掌执; 食品则有专门的厨官提供服务,甲骨文中称为“多食”⑤。《论语·微子》谓古代统治者的进食,有大师、亚饭、三饭、四饭、鼓者、播鼗者、少师、击磐者等一大批人各司其职。从甲骨文的“多万”、“舞臣”、“多老”、“多食”等史料看,商代上层贵族的“以乐侑食”,正是有大批人为其服务的。

这种“以乐侑食”,伴随着阶级压迫的严酷史实。殷墟前 15 次发掘,在

小屯发现一座编号为 186 号的小墓,长 2.45、宽 1.4、深 2.6 米,面积仅 3.4 平方米,内埋人架 9 具,或仰或卧或侧或屈,随葬铜刀 3,立式刻刀 2,木豆4,又有一张木质刀俎,长约 70、宽 32、宽 50 厘米,其中一把铜刀就放在木

③ 《合集》14116。

④ 《合集》28180。

⑤ 《合集》16013。

⑥ 《乙》2373。

⑦ 常任侠:《殷周古磬小记》,《东方艺术丛谈》,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 年,56 页。

① 《合集》5708 正。

② 同上。

③ 《合集》583。

④ 《屯南》3731。

⑤ 《合集》30989。

俎上,据推测,埋的人都是庖厨奴隶⑥。

70 年代殷墟西区发掘的 M701 墓,虽被盗过,仍出不少白陶、瓷陶的高级饮食具,同墓又出石磐一件和铜铃 14 件,有 12 人殉葬,其中一人的头部还戴着牛头铜面具①。这位贵族墓主不但生前美食尚乐,死后还要舞者伴葬, 乐器相随。可见当时的“以乐侑食”、“以乐寓政”,是完全建立在少数人对多数人的阶级压迫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