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的建军工作①

(一九五四年一月四日)

应该说一九五四年这一年是一切指挥人员,其中包括高级指挥人员紧张学习的一年,是以诸兵种协同动作为基础的学习的一年,是部队开始转到按条令要求生活的一年,是高级指挥人员和高级司令部作战教练展开的一年。关于一九五四年的建军工作,我提出如下的建议。

一、关于军队的基本建设。

建设军队,如同建设工业一样,首先必须进行勘测、钻探、技术设计、制图、施工、安装等一套基本建设工作,完成基本建设以后才能开始生产。军队基本建设工作,我以为是彭副主席和聂代总长[1]报告中所指出的:定员定额、定编制、定装备、定制度。我们要把这些工作,看做是建军的基本建设工作。7

(一)定员定额。我同意彭副主席和聂代总长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国家武装力量的总定额。就是说按照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及国家财政经济状况,规定全国武装部队的总人数以不超过三百五十万人为限。这个定额是适合的, 国防现代化密切依序于国家工业化。我国军队定员定额和装备要受国家预算的制约,国家逐年预算中建设费与军政费的比例,又受当年具体条件决定。考虑到目前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建设的条件,决定把我军总额四百二十万裁减到三百五十万,在今年来说是适当的。我们的军队定额与美国的军队定额比较,分别为三百五十万比三百五十二万。只要我们有好的装备和好的训练,在目前是可以担负起国防任务的。过多会妨害我国工业化的建设。

关于定额中所存在的问题,不在总定额,而在总定额之下如何适当地制定各军种、各兵种的比例。我认为我们必须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根据朝鲜作战的经验,更仔细地研究各军种、各兵种的比例。会中有人提出,要加强空军和炮兵的建设,这一点可以考虑。

(二)定编制。军队正在转变为高度熟练的正规军,必须加快制定出完善的组织编制形式。现在,军队的员额基本上确定了,步兵师和步兵军的编制已经制定颁发和执行了,并经实践证明基本上正确。只有军委各部门和军区各部的编制没有规定。现在,编制工作做得不够有秩序,而且整顿得很缓慢。军委要在一九五四年三月一日以前结束制定平时基本编制的工作。我认为,这些要求有些过急,实际执行有困难,但可以考虑。

我认为,我们目前存在着至少三种不同的编制,如国防军、公安部队和地方警卫团、营等不同的编制,这是现实。但原则上整个国防部队,必须统一编制、统一装备、统一制度和统一训练,这是基本的。至于在某些特殊地区,如水网、海岛和要塞地区,在特殊气候,如寒带、热带,为了执行任务的需要,不能不用特种装备和编制时,是许可的,但当作为特种问题来解决。

一九五四年的整编,是一件艰巨的工作。特别是一百三十万编余编外人员(其中有二十万干部),须妥慎地处理。除同意干部部报告中所提意见, 分别回乡建设、疗养、供养等办法外,我认为今年要把整编问题和征兵问题

① 这是叶剑英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发言的一部分。收入本书时稍有删略。当时叶剑英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代司令员

结合起来考虑。就是说,今年中心工作是整编,先把编余编外人员处理好, 在此期间征兵不宜太多,否则两项繁重工作同时做会产生混乱。在这里,我觉得今年编制工作坚持一条“先出(缩编)后进(征兵),多出少进”的方针是适当的。

(三)定装备。我军的装备,历来是在战争中缴获的。因此,种类、口径不能不杂。一九五一年夏,经中苏两国政府协议,统一两国军队武器的制式标准。除进口外,加上我们自己生产的一部分,我军有可能改换新装备, 逐渐走向统一。在装备问题上,军委决定凡是一时没有的武器或数年以后还不一定有武器的编制,坚决不编,以便集中更多人力财力举办学校或教导队伍(为了迎接新装备,应不失时机地先办好教导队)。这种决定是正确的, 应当坚持。

(四)定制度。军队是一个非常庞大和复杂的备有各种武装的战斗组织, 不能没有固定的编制形式,同样不能没有共同遵守的各种制度。报告中提出今年准备实行兵役制度、军官服役制度、薪金制度、军衔制度、勋章奖章制度,这些,都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但条令的实行同样要有准备,要宣传,要先进行普遍和深入的教育,然后实行起来,才能有更多的自觉性。

会中,许多同志提到条令本身有些不妥当之处,要求收回加以修改后再颁发。共同条令虽已经颁发了,但政治工作条例尚待此次会议讨论通过、经军委批准颁发、才能实施,像这种不应该推迟到共同条令颁发之后的政治工作条例,因为推迟了,使全军政治工作受到某些影响和损失。上述两项意见, 我认为是对的。在这里我提点意见:

1、共同条令,应该颁发。颁发以前,是经过审查的,当时没有发现不妥当的地方,但经过实施之后,从连队中,从各级机关中,就是说从下面的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善之处,因此提出修改意见,军委则重新加以审查,择其应该改的地方,加以修改,这种过程无论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是应该允许的,因此也是正常的。经过此次会议讨论,又经过一次修改之后,今天认为妥善了,但是,可以肯定,经过一些时期又会发现新的问题,到那时要求再作一次修改也是正常的。

2、关于条文本身,哪些应改,哪些可以不改?我觉得属于军事原则方面的东西必须慎重;但仅仅属于传统习惯的东西可以放宽尺度,沿用习惯做法。如果有一天,大家觉得这个习惯不适合了,那时再加以修改不迟。

3、要注意,我们建军方向是向着国际标准的方向前进的,毛主席号召我们要建设我军成为现代化革命军队。在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时注意与我军优良传统相结合也是必要的。这一点,不仅在讨论条例时要注意,在许多问题上, 关联到苏联先进经验与我军优良传统的结合时,更应该注意。

二、关于义务兵役。

我同意报告中所提的我军应该由志愿兵役制转变到义务兵役制的意见。但过渡到义务兵役制必需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制定各种兵役条例(兵役法及实施细则)、宣传义务兵役,成立兵役机构训练干部、进行兵投入口统计和体格检查等等,这些准备工作,大约需要一年时间的紧张工作。

义务兵役制的开始实行,牵涉到全国人民,因为它带强迫性, 对社会影响很大。这是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创举,我们对此也毫无经验。因此, 至少以一年的时间进行各种准备是必要的。其中,有些问题,须加讨论,作出妥善的决定。

(一)起征年龄。一种意见主张从十八周岁起征,另一种意见主张十九岁起征,再有一种意见主张二十周岁起征,都各有理由。参照各国义务兵役的起征年龄是:苏联规定一般公民十九周岁,中学毕业生为十八周岁;美国为十八周岁半;英国为十八周岁;法国为二十一周岁;日本为十七周岁;波兰为二十周岁。参照这些征兵较早、经验较多的国家的起证年限,同时根据我国各方面的情况,我的意见,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部可作为起征年龄。特别是以军种来分,则海军、空军定为十八周岁,陆军特种兵定为十九周岁,步兵定为二十周岁,比较切合实际。

(二)服役期限。一种意见主张陆军二年,空军三年,海军四年;另一种意见主张陆军三年,空军四年,海军五年,也各有理由。参照各国的情形是:苏联是陆军二年,空军三年,海防部队四年,海军五年;美国新兵服役二十四个月;法国二年;日本陆军二年,海军三年;波兰陆军二年,空军三年,海军三年;保加利亚陆军三年,工兵三年,空军四年,海军四年。我队为,规定服役期,应照顾:1.装备现代技术与人民文化落后的矛盾(期限长些,可补习文化);2.照顾动员复员大进大出与农村生产建设及互助合作运动的矛盾(轮番太快,农村受不了);3.照顾主观上争取和平时间从事建军与客观上帝国主义战争威胁仍然存在的矛盾(目前以少进少出,保持多一点现役实力比保持预备力量更重要些)。因此,我赞成陆军二年,空军四年, 海军五年。

(三)今年兵役工作,还没有开始准备,尚在讨论中,而且今年正在整编现役,是有大批人员要复员、要处理的时候,最好把今年作为认真准备征兵的一年,从颁布兵役法、宣传兵役法、组织机构训练干部、进行各种准备工作,直到试点为止,不宜大证多征,彭副主席提出今冬拟试征十万左古, 我认为正确。

三、关于军事训练与政治工作。

军委今年的工作十分繁重。我们要边整、边征、边练、边建。但工作必须抓住中心。因此,我们必须有很好的分工和组织。要抽出一部分人员,组成各级兵役机构专搞兵役,以便集中力量从事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工作。我认为:第一,建军首先要培养干部,就是说军队现代化,首先要干部现代化: 第二,培养干部的内容总括起来是军事、政治和专业知识。在今年干部训练问题上,我提出下列意见:

(一)全军训练的重点在干部。训练干部必须有计划地提高老干部(这是骨干),培养新干部(这是新血液),改造旧干部(一批已经争取过来, 但思想作风未改造)。我军干部情况是:有一批身经百战的老骨干。我认为, 这一批老干部中可以继续在部队中工作的,心须坚决地补习文化,或加以深造,使之成为部队中坚强骨干,带领广大的青年干部前进。

建设现代化的军队,除了提高老干部、改造旧干部、洗刷坏干部以外, 还要大量的培养新干部。这是新鲜血液的功能,这是新陈代谢的规律。从我们目前情况看来,部队中还保存大量的久经战斗的工农青年,又有大批解放战争前后参军的青年,约有三十万人,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又产生三十万英雄模范。这六十多万青年,经过了人民军队的战斗的锻炼,接受党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教育,这是我们“建军之宝”。在这几年内,应当大量吸收这批青年入学(比刚从学校出来的好多了),解决我军现代化干部的需要。同时,我还要指出:过去有人认为大学生、高中生在军队中服务不合理,是浪

费,用指名调动的办法,把他们调离军队转业。我认为除了个别专业人员, 工业上十分需要的以外,大批按学历的抽调基本上是错误的。这个错误,一方面是这些人对现代化建军认识不够,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自己对这些人没有进行有计划培养和正确使用的缘故。此外,军队中还吸收一批旧军官(起义、投降、被俘),数目并不小,除了其中尚有一批潜伏分子须加清洗外,我认为今年必须将这批干部,加以精确地调查、统计,争取其有一技之长的力我军服务,加强政治教育,分别地进行改造(特别是思想作风)。

此外,在职干部的学习,今年也要认真加强,方针应该是做什么学什么。各行各业,除了要学基本的军事、政治课目以外,还要学习专业课目、掌握专业知识。因此,除了学校教育、学院教育以外,还有在职干部集训制度(召集各级指挥员、各级司令部进行集训),这是我军要遵守的教育制度之一。我认为,作战部提的意见是可以采纳的,一九五四年高级干部学集团军防御。一九五四年四月一日,军委召集战役集训(集团军防御)半个月;其次各大军区召集司令部及军级干部集训(七、八月),约半个月到二十天,同样学集团军防御,这样做今年全军可以勉强的进行一次集训;至于冬季演习,听说光准备工作都要三个月到五个月,事情并不简单,因此,今年只能选择一个地区(如山东)进行一次演习,各大区派人见习或参观。这样做,我认为是比较适合的。

(二)部队训练重点在军士。教战士的各个动作,到班教练,实际上靠班长,班长不教好,战士亦练不好。因此,必须加强教导营(连)的领导。所有没有武器的编制一概不编,在适当时机(例如新武器将要来的时候)先办好教导队,准备迎接新装备。因此,必须派强干部、好教员去做教导队工作。

今年我们要开始实行征兵制,全军的现役老兵一二年内要复员就业。其中有大批身经百战的人,这些人掌握现在手中的武器是可以执行战斗任务的。因此,我提议对将要退伍的老战士加以统计,对他们进行军事、政治、文化训练的比例应与新战士不同。新战士以军事教育为重点,对老战士教育应该照顾其转业,因此政治、文化应多于军事,特别在一九五五年,我提出其比例为政治三、文化三、军事四,请考虑。

(三)特种兵今年训练重点在技术,其次才是战术。

(四)陆海空军各办自己的军事中学、小学。目的为了把最高度、最机密的技术掌握在最可靠的人手里。为了培养体魄强壮、有科技基础的干部去学习并掌握最高度的技术,须有计划地长期地培养。因此现在就要开始。我党我军现有十万干部子弟,应该成为首批培养的对象。我提议今年军费开支, 须拨出一笔款开办陆海空军的小学和中学。

(五)全国办一个教导师。征集全军优秀班长充战士,排长当班长,军官降一级使用。这样,搞九个月到一年(班长三个月,排长五个月,连长半年,营长以上九个月),从营房生活、制度、军事、政治教育、训练、党的工作等,全面地学习训练。

(六)全军办好一个高级干部的文化学院。我上面已经说过, 要提高老干部的文化水平,我觉得:1.提高他们的文化,靠他们来继承我军优良传统, 靠他们把我军的优良传统传授下去,不至间断;2.提高他们的文化,以便接受苏联军事科学和先进经验,以提高我军军事水平;3.因此应大胆放手,给予三年或五年时间离职进学(要按正规学制来生活);4.应解决文化学院各

种设备,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5.有人主张,由军委及各大区分办,这点亦可以考虑。不过问题不在谁办,而在要过正规军事学校的生活。

(七)全军学习党的总路线。这时期,全国干部都学习总路线, 我们都听过很多报告。总政提出今年全军学习总路线,是正确的。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主要从思想上了解国家在经济上如何建设、怎样建成社会主义及如何努力去实践。

(八)计划教育统一。各个教育单位是有计划的,但整个教育则缺少整个计划性,因此军训部、军校部、作战部、总干部部及陆海空各有关方面须有统一的配合教育的计划。全国性计划纲要必须统一,但实施计划,应因地制宜,授权地方。

注 释

[1]彭副主席指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聂代总长指聂荣臻,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代理总参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