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集团军快速集群的使用问题
这个问题在学习过程中大家有争论的,主要的是快速集群的任务、使用时机、突破口地区选择几个问题,我就这三个问题来说明:
(一)快速集群的任务问题。
在进攻战役中,集团军的快速集群,是用以完成下列任务的: 一、增强集团军主要突击方向上的力量;二、先机夺取有利于敌人进行防御的地区; 三、割裂敌军战役预备队的部署,打乱其指挥,使敌遭受损失,丧失其实施机动的可能性;四、造成围歼敌军集团的条件。
总的说来,快速集群主要是用以提高集团军的进攻速度,将集团军所获得的战术胜利,发展为战役胜利。
集团军快速集群是由快速兵团(机械化师和坦克师)组成的, 故快速集群能否胜利的发展进攻,主要是依靠坦克的胜利,因此,要保障坦克获得胜利,心须为坦克的行动创造有利条件。
在确定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的地区。突击方向和任务深度时,必须根据集团军受领的任务、地形条件,和进入突破口地区内敌人对坦克防御性质而定。同时,必须考虑集团军快速集群可能首先遇到的敌人,及其遂行所受领之任务的能力。
(二)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的时机问题。
集团军快速集群在何处进入突破口和进入的时机主要决定于第一梯队军进攻的能力和地形的性能。
如果第一梯队军的进攻能力还没有发挥尽致,即使不使用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它也能够增强力量和保持高度的进攻速度时,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使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是过早的。过早地使用集团军快速集群, 必将使其过早地遭受消耗,削弱它的突击力量,减低它的远战能力和顺利遂行其任务的能力。
如果待第一梯队军的进攻能力消耗殆尽对,再将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那又过迟了。这样,可能使第一梯队军的前进速度减慢,甚至被迫停顿,给敌人有机会调动预备队,在该方向上造成对敌有利的兵力对比。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军快速集群只好与集团军其他兵团一样地进行战斗,而失去其作为集团军快速集群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最有利的时机就是:当第一梯队军尚
未完全耗尽其进攻能力,但为保持进攻的速度又需要增强力量时。
在我们想定的战役情况中,快速集群是为了提高进攻速度,要从行进间攻占敌人的集团军防御地带而进入交战的。所选择的时机,是趁敌人在其集团军防御地带上尚未来得及组织坚固的防御时候,进入交战,因而该地带是可以从行进间攻占的。
快速集群的使用也可以采取另一种方案,即在集团军第二梯队攻占敌人集团军防御地带之后再将快速集群进入交战。
这种方案可能是在下列情况采取的:当敌人集团军的防御地带已有军队预先牢固地占领,而不可能从行进问攻占时,在此情况下,使用快速集群突破敌人牢固占领的防御是不适当的。可使集团军第二梯队先攻占敌人集团军防御地带,而后再使快速集群前出至战役广场,击毁迎面开来的敌人预备队。
如果有敌人某一集团在计划战役时,并未发现,突然在其主要防御地带和第二防御地带之间实施反突击时,则必须使用快速集群突击敌人这一集团,以便迟滞它的行动,予以重创,并造成合围它的条件。此种方案是可能有的,但是,我们并不希望采取这种方案,因为这就会使快速集群失去遂行自己基本任务的能力。所以对快速集群的使用不应墨守成规,无论在计划战役或实施战役时,部必须根据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的情况、地点和时间而定。
(二)关于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地区的选择问题。 选择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地区时,应考虑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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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保障快速集群各部队和分队,仅可能隐蔽地前出至进入突破口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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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形上,不仅应能容纳集团军快速集群各团的战斗队形,
而巨还应能容纳保障集团军快速集群进入突破口的兵力、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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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主要是在地形上要能保障第一梯队团的坦克展开成战斗队形,
并以此队形向纵深(至少七至十公里)实施突击,突击时又不会遇到不能通过或难以通过(若无工兵和步兵的帮助时)的天然和人工的防坦克障碍物。
(四)对于快速集群的指挥问题。
对于快速集群的指挥,大家是有争论的。有人主张快速集群由两个师编成时,应组织一个临时的指挥机构,或由其中资深的师长统一指挥。经验证明是不适合的,因为快速集群在敌纵深内是大踏步机动,并非联系翼侧齐头并进的,如果临时组织有统一的指挥机构,反增加一级指挥的层次,迟延甚至限制其机动,同时临时组成的指挥机构不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亦不能遂行其指挥的任务。而且在战役中,集团军本身更不应推卸责任,而规定一个师归另一个师师长指挥,故快速集群各师仍以直属集团司令员指挥为宜。至于在纵深内指挥的方法主要是以无线电通信工具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