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高等军事学院训练内容的重点

高等军事学院训练内容的重点,经过这次会议讨论,基本上是明确了, 在训练内容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为了加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再谈谈我的想法。

训练内容必须服从训练对象和训练目的。这是院校、部队训练工作中一个共同的原则。不同的训练对象和训练目的,就应当有不同的训练内容重点, 也就是说,要因材施教,有的放矢。训练对象有变化,训练内容重点也要有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会发生所学非所用,学用脱节的现象。

高等军事学院从一九五八年成立以来,基本系训练了三期, 速成系训练了五期。由于军以上的高级干部大部分已经在学院学习过,收生对象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对象的变化,训练任务作了必要的调整。基本系接收师的干部,培养军的干部;速成系轮训现职军以上的干部,简单他说,就是培养和

轮训军的干部。训练内容必须符合这一训练任务的要求。 “连、团、军”的思想,是我军建军、作战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连

队是我们的基层,一切工作、战斗首先靠连队,所以强调抓基层、打基础、创造四好连队[5]。把连的干部培养好,是搞好连队的前提条件。团是组织各项工作、组织训练、组织诸兵种合同战斗的一个重要环节。从诸兵种合成军队来讲,团又是一个基层单位。军是我军固定建制的最高单位,通常部署在一个战役方向上,又是全国战略战役机动的基本单位,打大仗时起码是军。无论训练、编制装备、干部培养等项工作都要贯彻“连、团、军”的思想。因此,确定高等军事学院训练内容以军为重点,就是贯彻军委“连、团、军” 的思想。我们必须充分理解其重要意义。

军有两重性。建制的军本身的行动是战术行动,是组织指挥战斗,可是在通常的情况下军是在集团军编制以内与友邻和其他兵种协同作战共同完成战役任务。战役任务要通过战术兵团来完成,军在整个战役行动中打得好不好,是胜利还是失败,将直接影响战役任务的完成。如果军单独执行任务,这时的军无疑是加强的军,也不单纯是步兵,还有其他兵种,不单是正规兵团,还有地方兵团和民兵的配合来共同完成任务;这时就是执行战役任务,或在战略性的战役中某一个方向上行动,保障主要兵团的作战。所以说军是两重性的,是联结战役与战术的中间环节。根据以往的经验,就军的编制装备以及布防、战斗编成来看,今后三个师建制的军一般是在战役兵团编成内完成战术任务,如果是加强的军,就可以在一个独立方向上执行战役任务。因此,高等军事学院的教学重点仍然是合同战役。一个军在集团军的编

制内作战,不学合同战役怎么进行协同?所以,合同战役部分不管是理论和组织实施都要学,不然,军兵种就无法主动密切协同。高等军事学院有两种对象。速成系训练军的干部,来时是军,回去也是军,学高一级是集团军, 因此基本上是学合同战役。是否要学一点战术?这就等于是否要看一看军兵种技术一样,是属于补习的性质,如果完全没有学过军的战术,当然要补课。基本系训练调来的师级干部,学高一级是军。要不要学合同战役?要,但没有学过战术的不可能更好地学战役,如同没有技术基础不能学战术一样。对军兵种知识以及各种兵器都不知道,技术性能、战术性能、战术使用都不知道不行,这不是补课的问题,而是必修课。因此,基本系除了战役课以外, 还要学军战术。所以,就整个学院来说,重点是合同战役,但是在教学中要落实到军。想定作业,学员不能站在方面军、集团军指挥员的地位去处置问题,而是站在合成军队军级干部的地位来处理问题,如果不落实到这一点, 又是学大家伙,回去还是用不上。应该是根据对象、目的、任务,针对学员的需要来施教。现在我们要学哲学、学战略、学合同战役,三者的重点是合同战役,而且要落实到军。

为了突出训练重点,还有必要谈谈战略教学的问题。必须切实掌握战略教学的目的。我们战略教学不是为了培养统帅,而是为了使战役、战术指挥员了解某种程度的战略规律。什么是某种程度的战略规律?战略学研究的范围很广,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各个方面,在军事方面包括武装力量编成, 军队建设,战争准备,动员,战略方针和战略指导原则等等。学院的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只能学习一下毛主席的战略思想和我们的战略方针,如果超过这种限度,就会影响训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