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置大东亚省与召开大东亚会议

日本为加强对庞大占领地区的殖民统治,在建立“大东亚新秩序”的旗帜之下,对占领区在政治与行政方面加强了全面的控制。1942 年 2 月,日本陆海军、兴亚院和企画院联合研究“关于规划和实施对大东亚各国及各地区的各项政策的综合责任官厅”;经过约半年多的准备,9 月 1 日内阁会议通过《大东亚省设置案》,其宗旨规定为“集中发挥大东亚全区的总体力量以增强战斗力”。11 月 1 日,正式通过《大东亚省宫制》,设置大东亚大臣、由文官担任,其第一条规定职权范围:“大东亚大臣负责买施有关大东亚地区(日本本土、朝鲜台湾及桦太除外)之诸般政务(纯外交除外),保护帝国在该地区内对各国的商事,并管理有关在该地区各外国侨民与帝国臣民有关事务,以及关系到该地区的移民、海外拓殖事业和对外文化事业等有关事务。”日本在该地区原驻外交官,在上述事务处理问题上应受大东亚大臣的“指挥和监督”。①大东亚省的行政机构下辖四局:总务局、满洲事务局、中国事务局、南方事务局。另设大东亚联络委员会。大东亚省的设置是企图调整原兴亚院与外务省派出的双层机构,将拓务省、对满事务局、兴亚院和外务省的东亚局、南洋局全都并入大东亚省,废兴亚院官制。按上述规定,除少数“纯外交”之外,外务省不再担负上述大东亚地区内的外交政务,权力

② 《电报年鉴》1944 年度,第 630 页。

① 〔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2)朝云新闻社,1971 年版, 第 269 页。

① 《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 577~678 页。

被削弱,东乡外相由此而辞职表示反对。

大东亚省实际也未能真正掌握所规定的该地区内的政务,按官制第 19 条规定:“大东亚省应同陆海军策应合作,执行有关大东亚地区内占领地行政事务。”②所以大东亚省的设置,实质上加强了军部的行政权力。大东亚省的设置是对原有兴亚院等殖民机沟的发展,也是为配合太平洋战争的一个重要的殖民政治步骤。

大东亚省设置之时,瓜岛战局也正走向崩溃,战争态势进一步恶化。日本对各国的政略不能不作出调整。1943 年 5 月 29 日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和 5

月 31 日御前会议制定《大东亚政略指导大纲》,其方针第一条规定:“帝国为完成大东亚战争,应集结以帝国为核心的大东亚诸国家诸民族,进一步整备和强化政略态势,坚持战争指导的主动性,以适应世界形势变化”。增强了谋略色彩。其第二条随着规定了大东亚政略与侵华战争关系:“整备政略态势,应以强化诸国家诸民族对于帝国的战争合作,尤以中国问题的解决为基本着眼点。”①

基于上述考虑,日本于 10 月 30 日同汪伪政权签订了《日华同盟条约》。几天后,由日本首相东条英机主持召开了有傀儡头目参加的所谓“大东亚会议”,会议还通过所谓《大东亚共同宣言》如下:

“美英为本国的繁荣,压迫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尤其对大东亚进行贪得无厌的侵略与剥削,逞其奴役大东亚的野心,终于从根本上破坏了大东亚的安定,大东亚战争的原因就在于此。

“大东亚各国相互合作,完成大东亚战争,使大东亚从美英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保全其自存自卫,根据下述纲领建设大东亚,以期为确立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一、大东亚各国同心协力,确保大东亚的安定,以道义为基础建设共存共荣的秩序。

二、大东亚各国相互尊重自主独立,以实现互助敦睦,确立大东亚的亲睦友谊。

三、大东亚各国相互尊重各自的传统,发挥各民族的创造性,以提高大东亚的文化。

四、大东亚各国在互惠原则下紧密合作,以求发展经济,增进大东亚的繁荣。

五、大东亚各国敦笃同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消除人种差别,普遍交流文化,进而开放资源,力世界的进步作出贡献。”②

宣言提出所谓“相互尊重各自的独立自主”,“实现互助敦睦”,实现“亲睦友谊”,“消灭人种差别”等虚伪口号,同时强调各国“同心协力”、“紧密合作”以“完成大东亚战争,使大东亚从美英的桎梏下解放出来”, 企图将备仆从国继续捆绑在日本的战车上。

大东亚会议的召开,在形式上确立了日本的大东亚殖民体系。日本的大东亚殖民体系共分三个层次:内层以日本本土加上殖民地朝鲜和台湾为核心,中层即“日满华”体制,外层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占领区。其中“日

② 《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 578 页。

① 《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 583 页。

②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原书房,1970 年版,第 460 页。

满华”体制是日本殖民体制的基本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