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盟军受降并占领日本,蒋介石垄断中国战区受降
日本政府向同盟国签署投降书的先期准备工作,是由麦克阿瑟上将的司令部(设在马尼拉)、以同盟国最高司令官名义负责进行的。8 月 16 日午前, 麦克阿瑟通告日本政府命令日军大本营:“立即派遣授予充分权限能就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所发指令进行磋商的使者到该司令官处”,“将具有以天皇、日本政府及日军大本营的名义实行投降条件所必需的各种要求的权限的代表,派遣到马尼拉。”①19 日,参谋次长河边虎四郎中将全权代表一行 16 人于当晚到达马尼拉。20 日,河边受领了麦克阿瑟有关进驻日本本土的要求文件、投降签字后应予公布的天皇的诏敕、投降文件和盟军最高司令官陆海军一般命令第 1 号。由于 8 月 22 日夜日本关东,25 日本州西部和 26 日九州南部海面连续有台风侵袭,盟军原定进驻日本本土和投降签字的日期,分别推迟 48 小时。
8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美国海军第 3 舰队一部进泊相模湾。28 日 8 时
20 分至 11 时许,美陆军部队一部 150 名乘飞机在厚木机场着陆。30 日,美
第 6、第 8 军,第 3、第 5 舰队和太平洋空军等部,总兵力约 40 万,先后陆续开始在东京附近和横须贺、佐世保等地登陆,实施对日本的占领。麦克阿瑟于 8 月 30 日 14 时 5 分在厚木机场着陆,美军对日本的占领,以 8 月 28
日美军先遣部队占领厚木机场为开端,到 10 月初占领整个日本的工作大致完
成。为了掩饰单独占领,美国要求盟国派遣占领部队。从 1946 年 1 月起, 英联邦派了少数部队到广岛县的吴市,中国荣二师先后被分派进驻名古屋(后因故未派),苏联因不愿意把自己的军队置于美军司令官的指挥之下,未派出占领部队。可见,所谓盟军占领日本,实际上是美军的单独占领。
①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原书房,1970 年版,第 940 页。
①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原书房,1970 年版,第 959 页。
9 月 2 日 9 时,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了签降仪式。首先;麦克阿瑟发表简短宣言。他说:“⋯⋯以今天这个严肃的仪式为转机,从过去的流血和蛮行中,奠定更美好的世界——建筑在信赖和谅解之上的、能为人类的尊严和人类最理想的愿望即自由宽容和正义的实现做出贡献的世界——才是我最大的希望,也才是人类真正的希望。做为同盟国最高司令官在此声明,我将在我所代表的各国的传统之下,以正义和宽容来完成我的职责;同时,为了彻底、迅速而且忠实地遵守投降条件,将采取必要的措施。这是我坚定不移的决心。”①日本投降书分黑色封面的日文本和金绿色封面的英文本两种,投降书长 1.5 尺,宽 1 尺,放置在铺有青色台布的长桌上。9 时 4 分,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9 时 8 分,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然后是接受投降的 9 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九国代表。签字结束后,数千架美式飞机越过“密苏里”号军舰上空,庆祝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纪念时刻。
日本投降书全文: “(一)余等兹对合众国、中华民国及大英帝国各国政府首脑于 1945
年7 月26 日在波茨坦宣布及尔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参加之宣言条款,根据日本天皇、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代表接受。上述四国以下简称为同盟国。
(二)余等兹宣布:日本帝国大本营与所有之日本国军队以及日本国支配下任何地带之一切军队,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三)余等兹命令:无论何地之一切日本帝国军队及日本臣民,即刻停止敌对行为,保存所有船舶、飞机及军用民用财产,防止损毁,并服从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或在其指挥下之日本政府各机关所课之一切要求。
(四)余等兹命令:日本帝国大本营对于处于任何地区之一切日本军队及由日本支配下之一切军队之指挥官,立即发布使彼等自身及其支配下之一切军队无条件投降之命令。
(五)余等兹对所有官厅、陆军及海军之职员,命令其服从及施行同盟国最高司令官为实施投降条款认为适当而由其自己发布或根据其权力委任发布之一切布告、命令及指示;并命令上述职员,除由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或根据其权力委任被解除任务者外,均应留于各自原有岗位,继续执行各自之非战斗任务。
(六)余等为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后继者承允忠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发布为实施该宣言之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或其他同盟国指令代表所要求之一切命令及一切措置。
(七)余等兹命令: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立即解放现在日本控制下之一切联合国战俘及被拘平民,并负责采取对彼等之保护、照顾、给养及即速运输至指定地点之措置。
(八)天皇及日本国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应置于为实施投降条款而采取其所认为适当步骤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之下。
① 〔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原书房,1970 年版,第 961 页。
1945 年 9 月 2 日午前 9 时 4 分于东京湾签字。重光葵——受命于井代表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梅津美治郎——受命于并代表日本大本营
麦克阿瑟——同盟国军最高司令官,代表中、苏、美、英及所有对日作战国家接受。”①
2 日,日本天皇发布诏书,命令日本臣民“速停敌对行为,放下武器”, 着实履行投降书之一切条款。同日,日本首相东久迩宫也向全国发表文告, 要求日本国民“秉承天皇圣旨”、“正式投降唯有顺从”。
至此,正式宣告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彻底失败和肚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
9 月 3 日,定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日本政府宣布投降后,各战区分别举行日本投降签字仪式。
在中国战场,由于麦克阿瑟以远东同盟军最高司令官名义,对日本政府和中国战区的日军下令,只能向蒋介石国民党军投降,不得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缴械;蒋介石利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的合法地位垄断受降权。
8 月 15 日,蒋介石电今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中国战区所属日军应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并派代表到玉山接受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之命令;军事行动停止后,日军可暂保有其武器及装备,保持现有态势,并维持所在地之秩序及交通;所有飞机及船舰应停留现地,但长江内船舰应集中宜昌、沙市;不得破坏任何设备及物资;不得向任何非暂定受降部队投降缴械、交出地区及物资;绝对不能将行政机关移交非指定之行政或代表等。① 何应钦受命于蒋介石的受降权限是:(一)处理在中国战区内之全部敌军投降事宜。(二)指导各战区、各方面军、分区分批办理一切接受敌军投降的实施事宜。(三)对中国战区之敌军最高指挥官发表一切布告命令。(四) 与中国战区美军人员合作办理美军占领区、盟军联合占领区交防接防敌军投降后之处置等。随即,何应钦下令凡中国战区之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 “立即各就现在驻地及指定地点,静待命令,凡非蒋委员长或本总司令所指定之部队指挥官,日本陆海军不得向其投降缴械,及接洽交出地区,与交出任何物资。”①这就剥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接受日军投降的权利。
中国战区的受降范围包括:中国(东北除外)、台湾、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之全部日军。洽降地点为玉山,后因玉山机场雨后跑道损坏,临时改在湖南芒江进行。8 月 20 日,何应钦率中国陆军参谋长萧毅肃等 30 余人, 乘两架美制运输机抵达芷江。参加受降工作的中国陆军总部副参谋长冷欣及中国战区各地受降主官也先后抵达芷江。21 日 11 时 15 分,日本乞降使节、
日本中国派遣军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一行 8 人受冈村宁次指派,乘机到达芷江。
27 日,国民政府在南京设受降前进指挥所受理日伪军受降事宜。何应钦因指示各战区司令长官抢占战略要点,先后飞往湖北、西安、江西、昆明等地区面授机宜,于 9 月 8 日飞抵南京。
① 《国际条约集》(1945~1947)》 ,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 年版,第 112~114 页。
① 何应钦:《八年抗战之经过》,1982 年版,第 357 页。
① 国防部史政局:《中日战争史略》,台北正中书局 1968 年版,第 519~520 页。
9 月 9 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军校大礼堂内举行。应邀参加的有美国、英国、法国、苏联、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军事代表和驻华武官,以及中外记者、厅外仪仗队和警卫人员近千人。8 时 52 分,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的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
上将何应钦,第 3 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陆军参谋长萧毅肃、海军总司令陈
绍宽、空军第 1 路司令张廷孟等 5 人步入会场,随即就座受降席。8 时 57 分,中国战区日本投降代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上将率参谋长小林浅三郎中将、副参谋长今井武夫少将、中国派遣军舰队司令长官福田良三中将,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中将等 7 人,脱帽由正门走进会场。冈村宁次解下所带佩刀,交由小林浅三郎双手捧呈何应钦,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此时恰好是 9 时正。然后,冈村宁次在投降书上签字。受降仪
式约 20 分钟。
中国战区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书内容全文如下: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
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命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十六度以北地区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地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为,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海陆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待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应立即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属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类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
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上将冈村宁次。
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
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国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在中华民国南京,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印。”①
9 月 9 日,蒋介石把中国战区划分为 16 个受降区,并任命了受降长官, 分别接受日军投降,具体区分如下:
(一)第 1 方面军卢汉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38 集团军(第
21、第 22 师一部及独立混战第 34 旅)等部集结越南北部,日代表投降部队长为土桥勇逸,办理投降地点河内。
(二)第 2 方面军张发奎为受降主官,日投降部队为第 23 集团军(第
129、第 130 师,独立混成第 23 旅,独立步兵第 8、第 13 旅)等,集中广州,
第 23 旅一个大队集中雷州半岛,海南警备队集中海南岛,日军投降代表为田中久一,办理投降在广州。
(三)第 7 战区余汉谋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04 师、潮汕支
队及第 130 师之炮兵一大队与步兵两大队半集中汕头,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23 军田中久一,办理投降地点在汕头。
(四)第 4 方面军王耀武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20 军第 64 师,
独立混成第 81、第 82 旅,第 2 独立警备队集中长沙,但第 68 师集中衡阳,
第 116 师、独立混成 17 旅集中岳阳,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20 军坂西一良,办理投降地点在长沙。
(五)第 9 战区薛岳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独立步兵第 7 旅集中南昌,但第 11 军第 13、第 58 师,独立混成第 22、第 84、第 87 旅集中九江, 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11 军笠原幸雄,办理投降地点在南昌。
(六)第 3 战区顾祝同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33 师,独立混成第 62、第 91 旅集中杭州,海军陆战队集中厦门,日军投降代表为松井太久郎,办理投降地点在杭州。
(七)第 3 方面军汤恩伯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3 军第 27、第 60、第 61、第 69 师,独立混成第 89、第 90 旅等集中上海,但第 6 军 3、第 34、第 40、第 161 师,第 13 飞行团集中南京,日军投降代表在南京为第6 军十川次郎,在上海为第 13 军松井太久郎,分别在京沪办理投降事宜。
(八)第 6 战区孙蔚如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6 方面军第 132 师,独立混成第 83、第 85 旅,独立步兵第 5、第 11 旅集中汉口。但独步第12 旅,独混第 86、第 88 旅集中武昌,日军投降代表为冈部直三郎,办理投降地点在汉口。
(九)第 10 战区李品仙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65 师集中徐州,
第 70 师、第 1 独立警备队集中蚌埠,独步第 6、第 13 旅集中安庆,日军投
降代表为第 6 军十川次郎,办理投降地点在徐州。
(十)第 11 战区孙连仲为平津地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18
师,独混第 9 旅及华北特别警备队集中天津,华北及蒙疆方面坦克第 3 师,
独混第 2、第 8 旅,第 3 独警队集中北平,第 7 独警队集中保定,独混第 1 旅、
独步第 2 旅集中石家庄,日军投降代表为华北方面军根本博,办理投降地点
①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年版,第 137~ 138 页。
在北平。
(十一)李延年为济南、青岛、德州地区受降主官,日投降部队为独混第 5 旅、第 12 独警队及海军陆战队集中青岛;第 43 军 47 师,第 9、11 独警
队集中济南,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43 军细川忠康,办理投降地点在济南。
(十二)第 1 战区胡宗南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10 师集中洛
阳,第 6 独警队及第 22 师大部集结新乡,第 12 军第 10 独警队集中郑州,日军投降代表为鹰森孝,办理投降地点在洛阳。
(十三)第 5 战区刘峙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15 师,第 14
独警队集中郾城,独混第 92 旅、第 13 独警队集中许昌,第 4 独警队集中商
邱,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12 军鹰森孝,办理投降地点在郾城。
(十四)第 2 战区阎锡山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 军第 114 师,
独混第 3 旅,独步第 10、第 14 旅,第 5 独警队集中地点由阎锡山决定,日军投降代表为澄田■四郎,办理投降地点在太原。
(十五)第 12 战区傅作义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21 独警队、
第 24 独警队两大队及热河省内部队,集中地点由傅作义决定,日军投降代表为蒙疆军根本博,办理投降地点在归绥。
(十六)台湾、澎湖列岛陈仪为受降主官,日军投降部队为第 10 方面军第 8 飞行师,第 9、第 12、第 50、第 60、第 71 师,独混第 75、第 76、第100、第 101、第 102、第 103、第 112 旅及澎湖守备队,集中地点由陈仪决定,日军投降代表为第 10 方面军安藤利吉,办理投降地点在台北。
从上可见,坚持八年抗战之久并已成为中国抗日战争主战场的解放区战场之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抗日纵队,被排除在受降之外,蒋介石国民党利用合法地位完全垄断了中国战区受降权。
从 9 月 11 日至 10 月中旬止,在华日军除因拒降被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抗日纵队等部歼灭外,其余均投降缴械。由国民党军接受投降的日军共有1 个总司令部、3 个方面军、10 个集团军、33 个步兵师、 1 个坦克师、2 个飞行师、41 个独立旅,以及警备、守备、海军等部队,计 1283200 人。还有伪军 146 万余人。另有日侨 779874 人,韩侨 50935 人,国民党军接收日军
的武器装备和马匹有:步骑枪 685897 支,手枪 60377 支,轻重机枪 29822
挺。主要火炮 12446 门;步机弹 180994000 余发,手枪弹 2035000 余发,各
种炮弹共 2070000 余颗,炸弹 6000 吨;坦克 383 辆,装甲车 151 辆,卡车
15785 辆(包括特种车);各种飞机 1 068 架,飞机用油 1 万余吨;舰艇船
舶 1 400 艘,共 54600 余吨,其中军舰 19 艘,驱逐舰 7 艘,鱼雷快艇 6 艘,
小型潜艇 3 艘,小炮艇 200 艘;马匹 74159 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