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解放区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一、解放区经济的发展

1943 年底,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先后渡过了极端困难时期,进入了恢复与再发展阶段。大力发展经济,为迎接全面反攻、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进行物质条件的准备,成为各解放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遵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各解放区军民在加紧进行局部反攻、恢复和扩大解放区的同时, 继续开展大生产运动,大力发展解放区经济。

陕甘宁边区党政军民齐动员,大力进行生产运动,使边区的工农业生产得到了全面的发展。首先是扩大了耕种面积,粮食、棉花产量不断增长,农业生产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边区部队 1944 年耕种面积达 99.1 万亩,产粮 9 万余石,占部队和机关每年所需粮食的 1/3。

1944 年,中直机关粮食生产总量达 6400 石,自给率达到 65.6%,边直机关粮食生产总额达 2880 石,机关经费自给达到 51%。陕甘宁边区人民开荒 128 万余亩;耕种面积迅速扩大,1944 年已增至 1415.7 万余亩。由于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边区粮食产量已完全自给,并有部分余粮出口,棉花也基本满足边区的需要。边区的畜牧业到 1945 年,牛、驴已繁殖到 45.3 万余头,

羊 195.4 万余只,边区出现了六畜兴旺的景象。由于经济发展,很多贫农、

雇农上升为中农,很多中农变为富裕中农。工业方面亦有大的发展,截止 1945

年 9 月,公营大小工厂达 120 余家,职工 1.2 万余人,已能炼铁、炼油、制药、修理机械。公营企业的工人实际工资,较战前提高 58%到 84%。私营企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各种工厂:作坊多达 1400 余家,仅纺织工厂就有 50

家,共有职工 4500 余人。工业产品仅土布即达 15 万匹,可自给 1 /2,纸烟、

毛巾、袜子、肥皂等已做到完全自给。陕甘宁边区的军工厂也发展到有 1000

余职工的 10 余个厂,为部队生产大量弹药及部分军械和无线电通信器材。晋察冀边区军民在 1944~1945 年连续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使

边区经济建设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1944 年扩大耕地面积 43 万余亩, 旱地改水浇地 11 万余亩,仅此两项即增产粮食 25 万余石。此外,在精耕细作方面,也使粮食产量普遍提高,据北岳区 42 个先进村的统计,1944 年粮食产量比 1943 年增产 43%。边区政府于 1945 年提出了“争取工业品逐渐自给自足”的大生产口号,各地普遍掀起了开展手工业、副业、兴办生产合作社的热潮。边区部队、机关和学校,也积极投入了大生产运动。1944 年,边区部队共开垦荒地 3.8 万余亩,挖井开渠变旱地为水浇地、700 余亩,连同租种和伙种的耕地共 6.1 万余亩,共收粮食 2000 余万公斤,收菜蔬平均每人

60 公斤以上。同时,建立了 11 种作坊,组织了 42 种手工业生产。部队、机

关、学校还帮助群众生产,平均每人助民劳动 10 天。在游击区,部队实行劳

武结合,在战斗的间隙进行生产,如活动在山阴、代县、崞县一带的第 2 军

分区第 4 区队,利用战斗间隙开荒 1345 亩,连同和群众伙种的耕地,共收获

小米 69 万余公斤。并开设了油坊、磨坊、卷烟厂、毡帽厂及小型军工厂等。经过两年的大生产运动,晋察冀边区保障了军需民用的供给,为抗日战争的反攻奠定了物质基础。

晋冀鲁豫解放区,1944 年太行区部队和群众即开荒 33 万亩,仅此一项, 就增产细粮 1200 余万公斤。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使农业

产量一般提高 15~30%。水利事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太行区 1944 年就修成 14 条水渠,增加水浇地 1.3 万余亩,仅涉县王堡、黎城大寺和上遥 3 条大渠,每年就使灌溉区增产 49 万公斤细粮。大生产运动带来大丰收,1944 年夏秋两季,太行区共收获粮食 6.15 亿公斤,是抗战以来最大的丰收年。棉花

产量也创抗战以来最高记录,据太行区 24 个县的统计,种棉 9.1 万余亩,产

棉花 75 万公斤。农业生产大发展促进了副业生产的大发展。工业方面,至

1945 年,已有制造枪弹、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军工工业和纺织、造纸、卷烟、采矿、染料、熬盐、文具、肥皂等日用工业,边区日用必需品均可自给。

在大生产运动中,边区部队、机关带头参加生产,实现生产自给。继 1943 年秋季垦荒运动后,1944 年春,各部队又继续开展了垦荒运动,太行军区部队每人平均垦荒超过 3 亩,太岳军区部队平均每人达 2.8 亩,冀南军区部队, 平均每人也在 2 亩以上。副业万 面,除普遍饲养猪、羊外,不少单位开办了油、粉、豆腐等作坊,有条件的单位还开展了手工业生产,建立了纺纱、织毛衣、编草帽、缝纽,做鞋等小组和造纸、制革及铁、木、瓷、瓦等工场, 有些部队还参加了短途运输,节省了民力,减少了政府开支,也增加了部队的收益。部队生产取得了突出成绩,如太行军区机关部队自己生产了 2 至 3

个月的粮食和全年的蔬菜,计算起来,减轻了人民 10 万石公粮的负担。太岳部队也减少群众负担约 30%。党政民机关生产也获得了好成绩。

1944 年,太行区党政民机关共种地 1 万余亩,其中新开荒地 7000 余亩,

生产细粮 10.5 万余公斤,蔬菜 75 万公斤。每人平均自给 2 个月的粮食,蔬菜全年自给。

山东解放区的大生产运动也取得了明显效益,1944 年,农业生产方面, 扩大耕地面积 34. 6 万余亩,打井 1.3 万余眼,疏通河流 600 公里,开渠 20

条,总长 31.5 公里,植棉 15.4 万余亩。山东军区部队贯彻以农业为主的生

产方针,仅胶东、鲁中军区部队 1944 年即开荒 1.1 万余亩,渤海军区部队达到人种 1.5 亩地。鲁南军 区部队自给半个月的粮食,由于发展了生产,部队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经费全年可自给 50%以上。山东解放区军民大生产运动,不仅保障了供给,而且储备了大量粮、油、棉、盐等重要物资,为全面反攻、夺取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晋绥解放区,1944 年全边区共开荒 75 万余亩(其中机关、部队开荒 19

万亩),增产细粮 16 万石,产棉 715 万公斤。全边区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

1945 年,全边区所生产的标准布,即达 30 万匹,已解决了全体军民 3/4

的穿衣问题。军工生产仅手榴弹的产量,即比 1943 年增长 5 倍。

华中各解放区党和政府,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领导全体军民广泛开展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大生产运动,并把发展生产作为根据地建设工作的中心,作为准备大反攻物质力量的主要环节。在生产运动中,各解放区民主政府发动群众大量开垦荒地,以扩大耕地面积,如苏中解放区于 1944 年由苏中行政公署颁布了《苏中区垦荒条例》,大大调动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

1944 年,东台县即垦荒 2.51 万亩,增产粮食 1.5 万余担。备解放区军

民还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华中解放区在 1944 年共修建和

改建较大水利工程 30 余处;又据苏北、淮北、淮南、皖中几个地区不完全统计,1944 年兴修水利的灌溉面积就达 120 余万亩。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华中解放区的粮食达到了完全自给自足。华中新四军各部队,遵循毛泽东“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的指示,进一步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各部队根据所处

环境和斗争任务的不同,制定了以农副产品及日用品的自给半自给为指标的生产计划。生产项目多种多样,有开荒种粮、种菜,饲养家畜、家禽,种植青麻、烟草,开办作坊、工厂等。生产方法也因所处环境不同而有差异,少数单位(如第 2、第 4 师)采取办农场的办法,多数单位是发动指战员利用早、晚时间,在群众无力耕种的闲散土地上种粮、种菜。在夏收、秋收季节, 各部队在接敌区积极行动,扫击日伪的抢粮活动,并组织力量帮助农民抢收庄稼。各解放区政府和军队还就地取材,因陋就简,克服困难,自力更生办起被服厂、印刷厂、造纸厂、卷烟厂 、毛巾厂、化工厂、炼油厂、皮鞋厂等, 这些工厂的产品主要是解决军需和民用,部分产品出口外销。新四军有小型军工厂 50 余个,能生产迫击炮弹及各类枪弹,手榴弹已达到全部自给。仅苏

中军区各厂即月产枪弹 4 万发,手榴弹 1.3 万个,小炮弹 1200 发,地雷 4600 个。

各解放区军民通过自力更生,开展大生产运动,使解放区的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为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