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废除不平等条约
①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战对外交》(2),第 26 页。
②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战时外交》(2),第 307 页。
③ 《罗斯福选集》,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 322 页。
废除不平等条约,这是近代以来中国各阶层爱国力量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但列强一直不愿放弃在华特权。中国人民在艰苦的抗战之中赢得世界人民的尊敬,国际地位得到提高。同时,日本在亚洲的不断扩张,严重侵害着美英的权益,他们希望中国坚持抵抗,钳制住日军的主力。因此废除对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使双边关系得到重新调整,就顺乎情理地提上了议事日程。由于中国的要求和对抗日本扩张的需要,美英两国虽先后多次表示与中
国商讨取消领事裁判权问题,但并未采取实际的行动。1941 年 4 月,中国政府电令回国赴任的驻英大使郭泰祺顺访美国,向美国政府提请缔结中美平等条约,废除现有不平等条约,并建议“实行之期,不妨俟诸中日战事结束之后。用意在壮吾人今日之声势,而增高他日之国际地位”。①5 月下旬,以换文形式达成协议,中方表示“忠实遵守国际信约”,美方承诺通过谈判。“迅速地做到取消一切有特殊性质的权利”。7 月上旬,英国亦与中国政府互换照会,表示愿根据平等互惠原则,修改条约。1942 年 3 月,美国向英国通报, 准备着手与中国举行谈判,废除治外法权等在华特权,改订新约。英国表示同意并准备采取一致行动。10 月 9 日,美英两国将其决定正式通知中国政府。10 月下旬,中国政府接到美英两国的新约草案后,即开始与两国的谈判。中美两国的谈判比较顺利,12 月 18 日,美国政府向中国提交照会,认为两国对条约草案及所附条文,认识已趋一致,建议于 1943 年 1 月 1 日在华盛顿正式签署条约和换文,中国表示赞同。中英两国的谈判较为艰难。英方竟拒绝讨论归还九龙租借地等问题,中国方面要求先行收回九龙,以为将来解决香港问题之基础,但英国不允交还九龙,且于 10 月 14 日发表外交部声明, 废除英国在华特权并不包括将香港交还中国。中方经一再交涉仍无结果,为不致影响美英两方在 1943 年元旦前签订新约,不得不作出让步,同时提出对英国拒绝讨论归还九龙表示不满,并保留将来再提出这一问题的权利。由于英国的继续拖延,1943 年 1 月 9 日,日本抢先同汪政权签订了所谓《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等之协定》,继后意大利也宣布废除治外法权,交还租界。受此促动,中美中英新约终于在 1 月 11 日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字。
5 月 20 日,中美新约在华盛顿,中英在重庆换文批准,条约生效。此后,其他一些享有在华特权的国家。也相继与中国签订了平等新约。
不平等条约废除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这是中国人民摆脱近代以来的外交屈辱而取得的初步胜利。要取得实际上的真正的平等地位,当然还要靠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争取。
① 郭泰祺致胡适电,194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