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斯科外长会议,协调对德、日的作战计划

1943 年 8 月 19 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联名打电报给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斯大林,建议举行三国首脑会议。8 月 24 日,斯大林复电表示,可先举行三国外长会议,以便为首脑会议作实际准备。

10 月 19 日至 30 日,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英国外交大臣安东尼·艾登和苏联外交人民委员维·莫洛托夫在苏联首都莫斯科举行会议,与会的还有一些高级军事参谋人员。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关于尽快在欧洲开辟第二战场,以迫使德国东西两面作战,加速其灭亡问题;关于加速战争的结束及战后建立安全制度问题;关于建立盟国问磋商与战争有关的机构问题:经过讨论,会议发表了《会议公报》和 4 项《宣言》。公报指出,美、英、苏三国政府保证“在有关共同作战努力的一切问题上紧密合作”,并“一致认为在战争结束后期内继续目前在进行战争时的紧密协力和合作。”①

发表的 4 项《宣言》中,最重要的是《普遍安全宣言》。由于中国人民

进行的抗日战争对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四大同盟国家之一的国际地位受到了重视,被邀加入了这一《宣言》,由当时中国驻莫斯科大使傅秉常受权与三国外长一起在《宣言》上签字。《宣言》庄严声明,四国政府决心继续对法西斯轴心国作战,“直至各轴心国在无条件投降的基础上放下武器时为止”;四国保证在受降和解除法西斯侵略军“武装等一切事项,将采取共同行动”;四国准备“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四国准备在战争结束后,除了经过协商和为实现本宣言所预期的目标以外,“它们将不在其他国家领土内使用其军队”,并就控制军备达成一项实际可行的全面协议。②

《宣言》为战后和平的缔造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来联合国宪章的制定, 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

会议还就意大利国家民主化和消灭法西斯残余、建立民主制度问题,以及奥地利的自由与独立问题,进行了协商,分别发表了《关于意大利的宣言》和《关于奥地利的宣言》。为了战后依法追究与惩处战犯,会议发表了经美、英、苏三国首脑签署的《关于德国暴行的宣言》。会议还决定在英国首都伦敦建立“欧洲咨询委员会”,尽快向美、英、苏三国政府提出战后欧洲安排的建议。

外长会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盟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和协调合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10 月 30 日,在会议结束时的晚宴上,斯大林同美国国务卿赫尔谈话中第一次正式表示:在同盟国打败德国法西斯以后,苏联将参加对日本法西斯的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