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119〕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匿,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是错 误的

当今的中国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我们在经济、政治方面正在进行的调整和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现实,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实现和证实,并且又是它的发展。这个历史事实是不应该否定的,以我国生产力落后等为借口,否认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比前此一切社会形态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是与社会生产力较高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形式(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政治、文化制度的综合的总体,而经济形式(生产关系)是它的基础。看待我们今天的社会制度,也必须从经济形式(生产关系)上来考察。

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社会化的生产力对于社会主义具有前提和基础的意义。我们究竟有没有建立社会生义社会的社会化生产力,这对于判断我们的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确实是一个基本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所以是科学的,从根本上说, 就在于它不是如空想社会主义理论那样,从理性和平等观念出发,从愿望和道德理想出发,引出社会主义的结论,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人类理性、美好愿望和平等观念的实现,看成是脱离物质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平等工国;恰恰相反,它是从考察物质生产力发展规律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必然实现的历史根据。在它看来,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下历史地发展起来的社会化生产力,与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内的一切私有制形式,是根本不相容的:社会化生产力与私有制矛盾发展的结果,将是与社会化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私有制,这就是社会主义的诞生和确立,人类历史由此上升到一个崭新发展阶段。社会化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产生的基石。一切离开对社会化生产力考察的社会主义学说,都是空想的,超越生产力发展历史阶段是建不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依靠什么社会力量和通过什么道路实现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区别的重要标志,但不是根本标志。是否以考察社会化生产力作为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才是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最后的根本的分界线。

那么,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看来,究竟什么是社会化的生产力呢?所谓社会化大生产,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就是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生产成品的社会化,也就是生产资料是由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是由成百成千人分工、协作进行,生产成品是他们共同的产物。那未现代中国究竟有没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化的生产力呢?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现阶段(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到现今)的社会生产力,总的说来,都是一种发展不平衡,先进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并存的状况。但是,在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中,社会化的生产力,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生产力的社会化状况,可以从不同的侧面进行考察。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数字和材料,从不同的侧面分别考察一下这两个历史阶段我国社会化生产力的大致状况。

先看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国社会化生产力的状况。

第一,由于建国后我们没收了全部官僚资本的企业,恢复了生产,到一九五二年底,即全面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开始时,我国钢产量已达一百三十五万吨(这比马恩当时设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状况时,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钢产量还要多,一八七○年包括英、美、法、德等先进国家在内的全世界钢产量总和为五十二万吨),发电量达七十二点六亿度,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达百分之四十一点五,其中现代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六十四点二,职工人数已达一千六百万。第二,我们采取了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方针,社会主义改造进展的速度很快,与此同时,社会化生产力发展的速度也比较快。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六年, 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十九点六。第三,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在考察社会化生产力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问题时,不能够孤立地、单纯地着眼于社会化生产力的数量指标(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也没有机械规定这个指标,当然,这也不是说无须一定的数量,这是不应误解的)。应该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具体地进行考察。必须看到,我们拥有的这一部分社会化生产力,其主要部分是高度集中的,它控制着全国经济命脉,而且已经掌握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手中,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由于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建立,再加上这个事实,就具有决定的意义。正是新生的社会主义经济与尚存的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的矛盾,构成了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正是这个矛盾,它的展开和逐步解决,把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推动到社会主义社会。

再看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化生产力状况。

工业企业: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八○年,由十七万个发展到三十七点七万个,拥有锻压设备五十八万台,其中万吨以上锻造液压机三台(国外总共二十一台),千吨以上水压机三十五台(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拥有的此类水压机相等),拥有金属切削机床近二百五十二万台(仅次美、苏,居世界第三位)。职工人数: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八○年,由三千多万人发展到一亿人。钢产量: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八○年,由五百三十五万吨增长到三千七百十二万吨。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八○年, 由约百分之五十六增至百分之七十五。电力已经广泛应用。机器制造、汽车、造船、飞机、电子、石化、塑料、化纤、合成橡胶等等工业已经建立起来。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原子能、激光等等当代尖端科学技术已在一些部门开始使用。机器、电力、化肥等已经相当广泛地应用于农业,一九八○年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二亿多马力,用电达三百二十多亿度,化肥施用量达一千二百多万吨。一九八○年机耕面积已达百分之四十一,电灌面积已达百分之四十五。现代科学技术已开始应用于农业。一个以社会化生产力为主导的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以上这些数字和材料,远不是完备、精确的。但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确实已具有相当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力。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这样的生产力基础上,是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力的物质基础之上的。正因为如此,我们

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而它具有能够战胜严重挫折和困难的非凡的稳固性和强大的生命力。那种断言我们没有马克思和恩格斯确认的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化生产力,是没有根据的。

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看来,社会化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 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看作社会主义革命发生和胜利的唯一因素。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社会革命的发生和胜利,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都是在生产力运动的基础上,各种的社会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非单独是生产力运动一个因素的产物。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社会变革是如此,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工人阶级自觉创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革命更是如此。必备的社会化生产力,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决定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在某个国家的发生、发展和胜利,是经济的和政治的、思想的和文化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国内的和国际的、客观的和主观的等诸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革命是在经济力量的基础上各种社会力量综合而成的“合力”中向前运动的,决不能把这种革命过程设想成为一种纯粹的经济过程;而促使革命发生、发展和胜利的诸多条件在某个国家的成熟程度,并非与该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机械对应,因此,世界历史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二十世纪初叶,俄国的社会化生产力有了很大规模的发展,但与欧洲其它发达国家相比,仍然低于这些国家的水平。

然而由于历史的、理论的和政治的等等原因,俄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却走到了世界的前列,更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特殊环境,形成了俄国无产阶级可以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列宁根据俄国无产阶级所处的历史条件,指出历史发展的程序是可以更动的,采取了首先夺取政权,然后运用政权的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针,引导俄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中,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思想,在具备夺取政权的条件下首先夺取政权,然后恢复和发展经济,并且创造性地开辟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中国先于世界一些社会化生产力更发达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在已经具有必备的社会化生产力基础上诸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领导中国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积极奋斗的结果,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马克思主义创造力的体现,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光荣。

我们说我国确实具有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化生产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整个生产力状况都已达到社会化水平。我国从整体上说来,与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生产力水平是较低的:就全国范围来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从简单的手工工具到现代化大机器和自动控制机器体系同时并存。

主要是由于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不能采取单一的形式。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社会化生产力在整个国家的生产中已经处于支配地位,社会化大生产主宰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因而我们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也就占居支配地位,占绝对优势,而且“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它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

第 109 页)。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强光的照射下,在一定范围存在的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经济也都改变了自己的色彩,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

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性质,不管国内国外一些人们怎么议论,怎么评判,

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社会主义所有制占居支配地位和绝对优势,已经成为胜于任何雄辩的确凿事实!请看:

在工业中(一九八○年)——工业总产值:国家所有制占百分之七十八点七,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二十点七,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合计占百分之九十九点四。

在农业中(一九八○年)——耕地面积:国家所有制占百分之五点七, 其余为集体所有(其中包括社员自留地百分之七点一)。农业总产值:国家所有制占百分之三点八,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七十七点二,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合计占百分之八十一。

在商业中(一九八○年)——商品零售总额:国家所有制占百分之八十四点二,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十一点九,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合计占百分之九十六点一。

在金融业中——作为全国结算中心、信贷中心和出纳中心的银行,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社会主义所有制占领全部阵地。

那末,这种以社会主义所有制占主导和优势的社会,它的性质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呢?是不是只有整个社会达到“完全、纯粹”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能算是社会主义社会呢?

这里我们可以作一历史的考察和对比。

我们知道,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奴隶主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构成该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决定该社会的性质外,都有其它一些经济形式存在,并非是“完全、纯粹”的。正如列宁所说的:“在任何一个最发达的国家里也不能找到最纯粹的资本主义。”(《列宁全集》第 29 卷第 163 页)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它诞生的初期阶段,不完全不纯粹,这是不奇怪的,是合乎历史发展进程的现象。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诞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也必然经历自己的从“不完全、不纯粹”到比较“完全、纯粹”的发展过程。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它的幼年时期,但它已是具有自身质的规定性的社会主义社会了,我们不能因为“不完全、不纯粹”而否定它的性质,正如不能因为小孩还不具有成人的全部特征和能力而否定他是人一样。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从“不完全、不纯粹”到比较“完全、纯粹”的发展过程,是“在它自身基础上”的发展过程,而不是“过渡时期”。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84 页)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开始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分别为百分之十九点一,百分之六点七,百分之七十一点八。而我国现在的情况,已是社会主义经济占居主导地位,占绝对优势,其它经济形式数量很小并处于从属地位,这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处于“谁战胜谁”的决斗时期的情况根本不能相提并论。量的差异已经转化为质的区别。我国在五十年代中期就胜利地渡过了“过渡时期”,消灭了剥削制度和私有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文化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把这两个性质上不同的历史时期混淆不清,就有可能导致将过渡时期的一些经济、政

治范畴,如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社会的主要矛盾等等,不恰当地用于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继续搞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左”的错误。这不只是逻辑的推论,而是历史的教训已深刻证明了的。

总之,我国历史确实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们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任何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否定我国历史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都是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的。

诚然,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在取得光辉成就的同时,也遭到了巨大的挫折和令人痛心的损失。考察这些严重问题发生的原因,除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这个明显的因素外,还由于:一,指导思想上的“左” 倾错误;二,历史地形成的体制上的弊端;三,我们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某些具体形式、分配形式和管理形式,还不能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适应。我们的错误决不是因为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恰恰相反,正是我们有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发生严重失误和林、江这样的反革命集团的破坏的情况下, 社会生产力仍然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改变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回头去搞新民主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同时,在深入和周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和条件成熟的时候积极稳妥地改革体制,建立和完善适合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经营管理形式,促进社会生产力以应有的速度发展,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