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从郑州会议到庐山会议前期纠正错误的工作
从一九五八年冬到一九五九年七月,党中央和毛泽东为了纠正“大跃进” 和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多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央全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并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九五八年八月北戴河会议以后两个月,毛泽东和党中央就开始发觉了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错误。十一月二日至十日在郑州召开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地方领导人参加的会议,广泛地讨论了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在会议的讲话中,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混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情况,明确提出必须划清这商种界线,肯定现阶段是社会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
同混淆上述两种界线相联系的,是党内有些人,以陈伯达为代表,主张废除商品、货币。在他们看来,人民公社既然已经是全民所有制,它们的生产品就可以由国家直接调拨;在人民公社内部已经或者即将全部实行供给制
(所谓按需分配),那末,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而在他们起草的文件里,故意避开使用商品、等价交换这类概念。毛泽东在会议上着重地批评了这种错误的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我们不能避开一切必须使用的、还有积极意义的诸如商品、价值法则等经济范畴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一个国家, 商品生产不是消灭的问题,而是要大大发展。他说,必须区别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不应当害怕商品生产。他特别强调,为了团结几亿农民,必须发展商品交换。废除商业、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在农民问题上,必须谨慎小心。
为了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于商品、价值法则等经济理论问题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毛泽东在会议期间
(十一月九日)写了一封信,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委员, 建议读两本书,一本是斯大林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本是《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他说:“每人每本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那些是正确的(我以为这是主要的);那些说得不正确,或者不大正确,或者模糊影响,作者对于所要说的问题,在某些点上,自己并不甚清楚。” 他强调说:“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在最近几个月内,就是如此。他们在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是马克思主义者,一临到目前经济实践中某些具体问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就打了折扣了。现在需要读书和辩论,以期对一切同志有益。”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亲自和与会同志一起,认真地阅读和讨论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
这次郑州会议虽然仍未摆脱对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不切实际的估计,曾经继续提出过一些高指标,对公社化的错误没有也不可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但它毕竟是我们党纠正错误的重要开端。
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到二十七日,在武昌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 继续郑州会议的工作,在批评“共产风”的错误的同时,着重地讨论了高指
标和浮夸风方面的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反复他讲,要“压缩空气”, 要把根据不足的高指标降下来。会议根据毛泽东和其他中央同志的意见,初步地调整了一些过高的指标。毛泽东指出,破除迷信,不要把科学破除了。凡迷信一定要破除,凡真理,凡科学,一定要保护。
郑州会议和武昌会议为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作了准备。六中全会于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到十二月十日在武昌举行。六中全会通过的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时期党中央在纠正公社化运动错误方面的成果。《决议》批评了企图过早地否定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的错误,批评了企图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的空想,重申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区别,宣布个人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决议》强调指出:“无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某种状况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种变革。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首先用大力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计划,而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的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那样作,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表现,而且将大大降低共产主义在人民心目中的标准,使共产主义伟大的理想受到歪曲和庸俗化,助长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决议》又说:“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必须在全党统一认识。有些人在企图过早地‘进入共产主义’的同时,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早地否定商品、价值、货币、价格的积极作用,这种想法是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确的。”《决议》还指出:“目前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值得注意的一种倾向是浮夸。这是同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不相容的, 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不利的。我们的经济工作必须愈作愈细致,我们的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必须善于区别事物的真象和假象,区别有根据的要求和没有根据的要求,对情况的判断必须力求接近客观实际。”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尽管仍然反映和肯定了不少“左”的东西,但是它的锋芒主要是对着那些性急的人,是要纠正“左”倾思想的。六中全会闭幕以后,各地根据全会决议的精神,普遍开展了整社工作。
毛泽东以主要的精力,对人民公社问题继续进行研究,并于二月下旬亲自到河北、山东、河南三省视察。毛泽东发现,由于实行公社化,国家同农民的关系出现一些紧张情况,不少生产队“瞒产私分”,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下去以后,并没有有效地制止住“共产风”。经过一个多月的思考和酝酿,毛泽东最后下定决心,从调整公社内部的所有制这一环节入手,解决由公社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他的提议和主持下,从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到三月五日,中央政治局在郑州又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围绕公社所有制这一中心问题,从现实情况出发,以历史经验为借鉴,从理论上、政策上,展开了系统的阐述。
他在指出了我们跟农民的关系在一些事情上存在着一种紧张状态以后说:“我们应当透过这些现象看出问题的本质即主要矛盾在什么地方。这里面有几方面的原因,但是我以为主要地应当从我们对于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
的认识和我们所采取的政策方面去回答问题。”
他说:“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要不要有一个发展过程?是不是公社一成立,马上就有了完全的公社所有制,马上就可以消灭生产队的所有制呢?我在这里说的生产队,有些地方是生产大队,有些地方叫管理区,总之大体上相当于原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里指的是高级社——编者)。”“现在, 我们的人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 否认等价交换。他们在公社范围年,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其中包括许多发放给农村还没有到期的贷款——编者)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 引起广大农民的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大矛盾,一个大问题。”
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人民公社必须以生产队所有制为基础。他说,“目前公社所有制除了有公社直接所有的部分以外,还存在着生产大队(管理区) 所有制和生产队所有制。而生产队所有制,在几年内,还是整个所有制的基础”。
毛泽东又指出:“六中全会的决议写明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经过的发展阶段,但是没有写明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也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缺点。因为那时我们还不认识这个问题。这样,下面的同志也就把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模糊了,实际上否认了目前还存在于公社中并且具有极大重要性的生产队(或者生产大队,大体上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的所有制,而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大农民的不满和反对。”
毛泽东在讲话中批评了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两种倾向。他说,当我们批评下面的本位主义的时候(有很多情况,并不能称之为本位主义),首先应该检查和纠正自己的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 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由于生产和劳动的情况有所差别,从而他们的收入也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说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否认生产队应有的权利,任意把生产队的财产上调到公社来”。这两种倾向,“都包含有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思想在内”。
毛泽东强调指出,等价交换在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不能违反的经济法则,违反了它,就是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我们所不许可的。他说: “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 “这样一来,‘共产风’就刮起来了。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他说,价值法则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这一点,终究是不行的”。他说,在社与队,队与队,社与国家之间,在经济上只能是买卖关系,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原则。
会议期间,毛泽东写了一段重要批语,指明一九五八年的一些错误是“左”倾冒险主义。这段话是写在山西省委关于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决议中批评本位主义的后面。他写道:“这里应当加一句话:又应当批判只顾国
家和公社大集体而不顾生产队小集体和社员个人(全国共有几亿人口之多), 公社积累过多、社员分配过少,社办、县办工业过多因而抽去人力过多,使生产队人力过少,妨碍农业任务完成等‘左’倾冒险主义思想;必须承认, 目前实际上还是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
毛泽东上述的分析和论述,触及了公社化错误的重要实质问题。由于毛泽东率先纠正我们党(包括毛泽东自己)前一段时期的许多错误和模糊的认识,并且作了有理有据的、艰苦细致的说服工作,使党内许多同志开始从一些“左”的思想框框中解脱出来,达到一个新的认识水平。
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规定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这就是: “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 承认差别。”会议还起草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
第二次郑州会议结束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立即召开了五级或六级干部会议,传达和贯彻会议的精神及其所规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直接掌握和指导着这一工作的进行,以党内通信的方式随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解决各地提出的重要问题。
毛泽东在阅读了一些省关于六级干部会议情况的材料以后,发现以生产队还是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他在三月十五日的通信中指出: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关系到三千多万生产队长、小队长等基层干部和几亿农民的直接利益问题。采取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区, 一定要得到基层干部的真正同意,如果他们觉得勉强,则宁可采用生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不致使我们脱离群众。总之,要按照群众意见办事。无论什么办法,只有适合群众的要求,才行得通,否则终究是行不通的。究竟如何办,请你们酌定。
在三月十七日的通信中,毛泽东又提出,除讨论三级所有、三级核算, 还应当讨论生产小队(相当于原来的初级社、现在的生产队——编者)部分所有制的问题。毛泽东在这个通信里特别告诫基层党组织的同志们说:“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违背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
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结束不久,党中央从三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五日,又在上海先后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检查了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进一步降低了钢铁等主要主产指标,通过了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
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毛泽东根据各地整社中群众普遍提出清算旧账(即清算公社化和大炼钢铁中平调生产队的物资、劳力等项账目的要求,改变了第二次郑州会议关于旧账一般不算的规定。他对山西省一个报告所写的一段重要批语,从理论上说明了算账的必要性。他说:“旧账一般不算这句活, 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个公社竟可以将原高级社的现金收入四百多万元退还原主,为什么别的社不可以退还呢?不要‘善财难舍’。须知这是劫财,
不是善财。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是不许可的。”毛泽东还根据湖北、山西的经验,作出生产小队要有部分所有制的决策。所有这些,包括其他一些重要政策和具体措施,都规定在《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的会议纪要里,作为中央文件发到全党贯彻实施。
修改和调整生产指标,主要是钢铁指标,是七中全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毛泽东在讲话中多次提到陈云关于这方面的正确意见。一九五八年十二月武昌会议上,陈云曾经提议不要公布当时确定的一九五九年的钢、煤、粮、棉四大指标。一九五九年一月上旬,陈云又一次提出,四大指标是难以完成的。但是这些正确意见没有被重视,以致造成工作上很大的被动。七中全会后, 受毛泽东委托,陈云领导中央财经小组,就落实钢铁指标问题进行了周密的研究。在一九五九年五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陈云提出,将当年的钢产指标由七中全会确定的一千六百五十万吨落实为一千三百万吨。他在发言中针对一些不同意落实指标的意见说:“为着退到可靠的阵地,站稳以后再前进, 我们的生产和建设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有计划的安排,同时要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懂得,站稳以后的前进是更踏实的前进,不致因此而泄气。”陈云在给毛泽东的信里又说:“把生产数字定得少一点(实际是可靠数字),是否一定会泄气,也不见得。正如少奇同志在政治局讲的,定高了,做不到,反而会泄气。”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针对当时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不实事求是,不因地制宜,不讲真活,瞎指挥等错误作风,向全国各级干部发出通信,就包产不要太高、密植不要太密、节约粮食要十分抓紧、播种面积要多、讲真话等问题,发表了重要意见。其中关于讲真话问题,他说:“包产能包多少,就讲能包多少,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到的假话。收获多少,就讲多少,不可以讲不合实际情况的假话。各项增产措施, 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 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
毛泽东这些意见,抓住了当时影响农业生产的关键性问题,切中了时弊, 表达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内心的要求和愿望,因而受到他们热烈的欢迎。在它得到传达,与群众直接见面的地方,便立即形成一股抵制和反对农业生产中“左”倾错误的巨大力量。
从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到六月十一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三个指示,决定恢复自留地制度,允许社员私人喂养家禽家畜,宣布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归社员私有。六月十一日的中央指示中说:“经验证明,禁止搞这些家庭副业、一切归公的简单办法,是有害的,也是行不通的。”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五日,毛泽东召集有少数中央领导同志参加的会议, 讨论了工业问题、农业问题和市场问题。毛泽东、周恩来、李富春都在发言中指出,“大跃进”中的主要问题是综合平衡、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经济抓得很不够。毛泽东说,一些指标定得那么高,使我们每天处于被动地位。工业也好,农业也好,指标都是我们同意了的,都有一部分主观主义,对客观必然性不认识。讲了多少年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是不注意,就是不讲综合平衡。工业各个部门的联系,工业与农业的联系,重、轻、农的联系,都没有顾到。他说,明年的指标切记不可定高,今后七个月,主要是搞好综合平
衡。周恩来指出,我们在工业布局上的毛病是生产资料的指标定高了,现在要增加生活资料的生产,把生活资料的比例提高一些,比较有利。会议最后确定了一九五九年钢的指标为一千三百万吨。这个数字,比六中全会和七中全会规定的数字分别降低百分之二十八和百分之二十一。
毛泽东召集的这次会议,为庐山会议作了一些准备。
为了总结一九五八年以来的经验教训,继续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在庐山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前期,就毛泽东提出的十九个问题,进行了讨论。这十九个问题是:一、读书,二、形势,三、今年的任务,四、明年的任务,五、四年的任务,六、宣传问题,七、综合平衡问题,八、群众路线问题,九、建立和加强工业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提高工业产品质量问题,十、体制问题,十一、协作区关系问题,十二、公社食堂问题,十三、学会过日子问题,十四、三定政策,十五、农村初级市场的恢复问题,十六、使生产小叭成为半核算单位,十七、农村党团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问题,十八、团结问题,十九、国际问题。
毛泽东在会议开头的讲话中指出,去年北戴河会议的时候,人心高涨, 但是埋伏了一部分被动;人们的热情是宝贵的,只是工作中有些盲目性。大跃进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没有搞综合平衡。说是两条腿走路,几个并举, 实际上并没有兼顾。他说,整个经济工作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有三种平衡:农业本身的农、林、牧、副、渔之间的平衡;工业内部的平衡;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平衡。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是在这些基础上的综合平衡。毛泽东指出,过去安排国民经济的次序是重、轻、农,没有执行《论十大关系》确定的序列。应当反过来,以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重工业要为轻工业和农业服务。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使用“农、轻、重”的概念,是对《论十大关系》的重要发展。毛泽东还肯定了陈云关于先安排好市场,再安排基本建设的方针,并且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方面安排好,这是关系到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毛泽东还提出, 要使生产小队成为半核算单位;要恢复农村初级市场。鉴于许多同志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不大了解,不懂得经济发展规律,毛泽东要求各级干部都要结合实践认真读书,系统地思考问题,总结经验。
从一九五八年冬到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前期的九个月中间,毛泽东和党中央领导全党认真地纠正“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的“左”倾错误,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当然,由于当时“左”的指导思想没有根本转变,因而这种纠正是不彻底的。那是在基本肯定“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来纠正错误的。虽然改正了某些完全脱离现实可能性的高指标,而实际上仍然制定了一些偏高的指标;虽然批评和反对了平均主义,却仍然保留着供给制、食堂这些平均主义的东西;虽然放慢了过渡的步骤,却规定了一个固定的“过渡”模式,而且预定的过渡时间仍然是过快的,等等。但是,尽管如此,由于全党的努力,在这个期间,我们党所犯的错误毕竟是在逐步地改正,形势毕竟是在向着好的而不是向着更坏的方向转变。只是到庐山会议的后期,由于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批判,进而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 的斗争,中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使错误延续了更长的时间。直到一九六○年冬,毛泽东和党中央才开始重新纠正“左”倾错误,继续沿着自第一次郑州会议以来所确定的方针、政策前进,使经济工作逐渐回到比较正确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