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对列宁所说的小主产每日每时大批地产主资本主义的误解
列宁在一九二○年四、五月间写成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讲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时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新阶级对更强大的敌人,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最奋勇和最无情的战争,资产阶级的反抗, 因为自己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它的强大不仅在于国际资本的力量,不仅在于它的各种国际联系牢固有力,而且在于习惯的力量, 小生产的力量。因为,可惜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小生产,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181 页)
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的温床,已为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列宁在这里所讲的“小生产”,就是指的小商品生产。他在该书第五章讲到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时,提出要改造小生产,就明确指的是“小商品生产”。
要正确地理解列宁对小生产的分析,首先不能不考虑他讲这段活时的背景。十月革命胜利之后不久,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政权还很不巩固。不仅国内的资产阶级、地主在国际资产阶级的支持下进行疯狂的战争和破坏,而且由于经济崩溃,连最必需的生活品,如面包、油脂、肉类、衣服、食盐等都极感缺乏,因而,投机活动异常猖狂。一九一八年至一九一九年,城市居民各种粮食的供应,国家分配的只占百分之四十多,大部分来源于投机商贩。争夺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是苏维埃国家同富农、投机商贩斗争的主要内容,耗费了布尔什维克党很大的精力。对这种投机行为,列宁非常生气。他愤怒地指出:“资产阶级是产生于商品生产的;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一个农民家里有几百普特(俄国的重量单位。 1 普特= 16.38 公斤——编者)的余粮,不肯贷给工人国家救济挨饿的工人,而要拿去做投机生意,——这是什么呢?这不是资产阶级吗?资产阶级不正是从这里产生的吗?”(《列宁全集》第 30 卷第 206 页)
把列宁所讲的这段话,同前面所引的那段话联系起来,不难看出,小生产成为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产生的温床,是有条件的。
列宁讲的这两段话,都不是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概括的角度讲的,主要是对十月革命以后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以前俄国的小生产的分析;他也不是指小生产的全体,而是指其中从事投机活动的那一部分。列宁在二十年代讲话时的情况同我们中国在七十年代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七十年代的中国已经基本上不存在原来那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了,汪洋大海般的小生产已组成了新型的集体经济,百分之九十几的城乡个体劳动者都已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主要生产资料(例如土地)集体所有制已经受到法律保护,私人不得买卖,更不允许少数人通过占有主要的生产资料来占有他人劳动成果;每个劳动者已平等地成为集体经济的成员,根据个人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领取报酬。这样,就挖掉了产生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根基。
当然,这也不是说在我们国家已不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了。但是, 现在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同过去相比,从整个社会的全局来看,却发生
了根本性质的变化。它已不是小商品生产者、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而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城乡劳动者参加的。在这种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中,主要的、大宗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产量, 商品流向,商品价格,都由社会主义国家控制,实行计划生产、计划分配; 生产经营其他商品,包括实行自由交换的集市贸易,国家也可以通过税收、银行以及行政干预实行调节,这就极大地限制了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产生。
面对这种变化了的形势,制定城乡经济政策,就不能单纯消极地把限制、防止商品生产的两极分化仍然作为主要目标,而应当努力完善计划经济,在计划指导下,让社会主义经济单位放手地发展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因为,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范围内,发展商品生产,不仅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的泛滥, 而且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繁荣国民经济。
可是,我们对这种变化了的情况的认识是徘徊的,有时清醒,有时就不正确。“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在谈到对资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时,他引出了列宁的那段话:“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并且说:“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这里的问题,显然不是要不要反对资本主义、资产阶级,要不要克服资产阶级生活作风,而是究竟把什么当作了“小生产”,又把什么当作了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正是在这种目标不明、界限不清的状况下,制定了一系列不正确的城乡经济政策和阶级斗争政策,在实践中犯了“左”倾的错误。
这种不正确的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各点:认为公有制规模、形式愈大, 愈能保持社会主义的纯洁性;小集体所有制必须向大集体所有制,以至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种过渡愈快愈好;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旧社会差不多, 必须限制;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是应当尽早割掉的“资本主义尾巴”; 城市个体劳动者的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活动被取消,等等。凡对以上方针政策有怀疑、动摇者,都当作右倾机会主义进行批判。从批判“三自一包”,到后来斗争“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都是这种“左”倾政策的集中表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恢复了我们党过去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认真纠正了“左”倾错误,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不能当作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相反地,在保证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 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增加个人收入,活跃农村经济。”与此同时,党中央在指导经济发展上,大胆地肯定了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的必要性,为“自负盈亏”恢复了名誉,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存在和一定的发展。在这些正确政策的指导下,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城乡出现了一派兴旺景象,经济日趋繁荣。
这里我们还要着重说明一点。我们说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已经改变了小生产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在中国已经再也没有剥削行为和产生新的剥削分子的土壤。事实上,无论城乡都从来没有间断过产生这种毒瘤。走私犯、投机倒把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到处都有。毫无疑问,同一切侵害社会主义机体的不法
行为作斗争,仍将是我们的长期任务,这种斗争有时还是会很激烈的。不过, 这已不再是同老资产阶级的斗争,不再是同原来的小商品生产者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斗争,而是一种新的条件下的斗争。对于这种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性,需要认真进行研究,做出新的理论上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