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邓小平提出关于整顿工业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等观点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如何办好社会主义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扩大企业中的社会主义民主等等,都是一些新的重大问题,它关系到企业的方向,也关系到我国工业生产的发展。在开始转入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后,邓小平经常关心和研究这些问题,提出了许多符合马克思主义又从中国实际出发的重要观点。
一九五七年,邓小平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的工业企业要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和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他指出: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是扩大企业民主、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监督行政克服官僚主义的良好形式,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应该充分运用和全面推广。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左”倾错误,给社会主义工业企业带来了严重混乱:许多企业的生产指挥系统失灵,规章制度废弛,无人负责现象相当严重;经营不计工本,不讲究经济核算,亏本赔钱:职工的工资、奖励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在分配上不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 对科学技术不尊重,忽视技术人员和老工人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企业党组织包揽日常行政事务,削弱了党的领导,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在中央和地方召开的一些会议上,在听取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中,多次强调要整顿工业企业,要治乱,要把企业管理上的混乱局面扭转过来。他说,大跃进以前,我们的企业管理制度,有许多好的东西。有些不应该否定的东西给否定了,应当恢复起来。他指出,一九五八年以后, 在工业企业管理方面,也有一些新的创造,应当把那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的经验肯定下来。
一九六一年一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批准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为了切实执行这个方针,系统地解决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邓小平领导和组织中央书记处、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派出十一个工作组,分别到北京、上海、天津、太原、吉林等地的工矿企业进行调查。他自己也到东北辽宁等地听取了汇报,作了调查。经过调查研究以后, 七月二十六日,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汇报了东北工业情况,提出了调整工业、整顿企业的意见,并且具体部署由薄一波负责起草《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小组的工作,力求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工业发展情况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八月十日到十五日,邓小平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逐条讨论修改了起草出来的工作条例草案。
《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是当时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文件。一九六一年八月十五日,邓小平、彭真、李富春、薄一波在给毛泽东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同志的信中说,条例草案针对当前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地对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一)确定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即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企业对国家负责实行“五保”(即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并且力求降低成本;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二)加强责任制度。(三)端正对技术人员、老工人的政策。(四)严格经济核算的纪律,
企业由于经营管理很坏而发生财产丢失、亏本赔钱等情况,领导人员要受到纪律处分,严重的要受到刑事处分。(五)工人工资形式采取计时制或者计件制,应视能否更多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定,不强调以那种形式为主。(六) 强调工会作用。(七)企业的领导制度,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确定企业党委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布置的任务。(八)调整和固定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严格实行经济合同制。(九) 重要的工业企业由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管理。(十)确定每个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只能由一个行政主管机关管理,不能多头领导。
同年九月五日,邓小平在庐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整顿企业要从“五定”入手,按照“工业七十条”,一个一个地抓,一个一个地整理好。并且明确指出,工业调整和整顿是为了前进,不能失去前进的方向和信心。要积极地于,要千方百计地干。我们的精神,我们的想法,主要放到这上面,不要失掉这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