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实行计划经济,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这个论断是我国三十多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精辟概括。

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实行计划经济。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统治,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是资本家私人的事情。国民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各种比例关系,不可能由全社会的统一计划来调节。整个社会的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资本家完全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来调整自己的经营活动,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运转的。社会再生产所要求的比例,只能通过经济动荡和周期性经济危机来实现。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369 页)无论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怎样竭力加强国家干预,都无法根本改变这一必然趋势。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解决了生产社会化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消除了资本主义经济无法克服的企业之间的利益对立,使国民经济成为根本利益一致的统一整体。这就使国家有可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订统一的计划,在各个部门之间合理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有效地使用资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正确规划生产布局,恰当安排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重大比例关系,自觉地实现按比例发展的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规律。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在我国现阶段,怎样实现国家计划呢?陈云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在一九八二年春节期间和国家计委负责同志的谈话中,一再强调,工业生产、农业生产,都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基本原则。赵紫阳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这项原则作了重要发挥。十二大报告指出:“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 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有益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是对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准确解释。

指令性计划是计划经济的主要形式。对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对于关系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应当根据需要下达一些具有指令性的指标,如对粮食和其他重要农副产品的征购派购。但是,指令性计划不应成为计划经济的唯一的形式,此外,对许多产品和企业要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保证实现指导性计划。无论是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应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等经

济杠杆,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都要给企业以不同程度的机动权, 使计划在执行中及时得到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总起来说,在计划管理上,要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多种形式。只要既坚持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又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我们就一定能够既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又能够把经济搞活,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气勃勃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