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业组织
第一节 组织增大效率的学就是旧有的,但亚当·斯密给它以新的生命。经济学家和生物学家曾经共同研究生存竞争对于组织的影响;这种竞争的最残 酷的特征已为遗传性所缓和了。
从柏拉图时代以来的社会科学作家,都喜攻研究劳动从组织中所得到的效率之增大。但是,在这方面,像在其他情况上一样,亚当·斯密以他解释一个旧有的学说所用的哲学上的透彻,和他说明这个学说时所用的实际知识,使它具有新的和更大的意义,在力言分工的各种利益和指出这些利益怎佯使增加的人口在有限的领土上舒这地生活之后,他作了远样的论断:人口对生活资料的压力会淘汰那些由于缺乏组织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尽量利用他们所住的地方的利益的种族。
在亚当·斯密的著作述没有获得许多读者之前,生物学家对于区分高等动物与低等动物的组织上的种种差别的实质之理解,已开始有了很大迸步; 而在两代多之前,马水萨斯所作的人类生存竞争的历史的叙述,使达水文著手关于动物界和植物界的生存竞争之结果的研究,这个研究终于使他发现了生存竞争不断起着淘汰的作用。自那时以来,生物学尽了它应尽之责而有余: 经济学家因在社会组织——特别是工业组织——与高等动物的身体组织之间所及现的许多奥妙的相似点,而得益不浅。诚然,在有些情况下,表面上的相似占经过较为仔细的研究之后就消失了:但是,在初看起来似乎是最空想的那些相似点之中,有许多逐渐为其他的相似点所补充,而最后足可解释物卮质界与精神世界中各神自然法则之间的作用之基本统一性。这十中心的统一性可由以下的一般原理来说明:有机体——不论是社余的有机体述是自然的有机体-— 的发展,一方面使它的各部分之间的机能的再分部分增加,另一方面使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这十原理是没有根多例外的②。每一部
② 达芬南(见他所著的《贸易平衡》第 20 页)继金格雷之后,证明以下一点:依照官方数字,伦敦每年死亡超过出生有二千人,但移入的有五千人:后一数字等于他以颇为冒险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英国人口之真正纯增加数的一半以上。照他计算,住在伦敦的有五十三万人,住在其他都市和镇市的有八十七万人,住在大小乡村的有四百十刀人。将式些数字与英国和威尔士 1901 年的人口调查比较之后,我们知道那时伦敦有四百五十万以上的人口;还有五个城市平均有五十万以上的人口;另外超过五百人口的六十九个城市,平均有十五以上的人口。还不止此:因为人口没有被计算在内的许多郊区,往往实在是大城市的一部分:而在某些情况下,几个邻近城市的郊区纵横交错,构成一个很大的、但颇为分散的城市。曼彻斯特的郊区有居民二十二万人,可算为一个大镇市;伦敦的郊区西哈姆有居民二十七万五千人,也是如此。有些大城市的边界,每隔不固定的时间就会把这样的郊区包括进去:结果,一个大城市的真正人口也许增长很快,而名义上的人口却增加很谩,甚至减少,然后又突然跃升。好像利物浦名义上的人口,在 1881 年是五十五万二千;1891 年是五十一万八千;而在 1901 年跃到六十八万五千。类似的变化在其他国家也有发生。例如, 十九世纪中巴黎人口的增长,比整个法国人口的增长快二十倍。德国城市的人口是以每年牺牲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五来增加的。美国在 1800 年没有一个城市的居民在七万五千人以上;到 1905 年三个城市的居民儿有七百万人以上,还有十一个城市,各有人口三十万以上。维多利亚的人口有三分之一以上集中在墨尔本。我们必须记住:城市生活的特征,每随城市及其郊区的扩大而在利弊的程度上有所增加。乡村中的新鲜空气茨接触普通的伦敦居民之前,比接触一个小镇市的普通居民之前,要轻过多得多的有害气体的发源地。伦敦居民一般必须走得很远才能接触乡村的安闲和幽静的音调及景色。所以,有四西五千万居民的
分的自给自足越来越少,而为了它的福利却越来越多地依靠其他部分,因此, 一介高度发达的有机体的任何部分出了毛病,就会影响其他各部分。
这种机能的再分之增加,或称为“微分法”,在工业上表现为分工、专门技能、知识和机械的发展等形式:而“积分法”——就是工业有机体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密切性和稳固性的增加——表现为商业信用的保障之增大,海上和陆铬、铁道和电报、邮政和印刷机等交通工具和习惯的增加等形式。
最高度发达的——照我们刚才所说的意义———的有机体,就是在生存竞争中最会生存的有机体的学说,本身还在发展过程之中。它与生物学或经济学的关系,都还没有完全思索出来。但是,我们可转而考虑下一法则在经济学上的主要意义:生存竞争使最适合于从环境中获得利益的有机体增多。这个法则需要仔细解释:因力,一物之有利于它的环境的事实本身不能
保证它在物质世界或精神中的生存。“适者生存”的法则是说,那些最适合于利用环境为了它们自己的目的之有机体趋于生存。最能利用环境的那些有机体,往往是最有利于周围的东西的有机体;但有时它们却是有害的。
相反地,生存竞争也许不能使得会成为非常有利的有机体生存:在经济界中,对于任何工业设施的需求,不一定会引起供给,除非它不光是对这种设施的一种愿望或必要而已。它必须是一种有效的需求,就是说,它必须对供给的人提供充分的报酬或其他某种利益,才去有效。①光是雇工们要参与他们工作的工厂之经营和赚钱的愿望,或是聪明的青年对于优良的工业教育所感到的需要,如果照我们使用需求这个名词的意义———就是说供给自然地和必然地随著需求而乘——来说,都不是一神需求。这似乎是一个苛刻的真理;但是,这个法则的最残酷的特征因下一事实而缓和了:其成员不强索报酬而互相帮助的那些种族,不但在当时最可能兴旺,而且最可能抚养许多继承他们的有益的习惯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