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类改变土壤性质的力量。
靠了所有这些方法,就能把土壤的肥力置于人类的控制之下。靠了充分的劳动,人类能使差不多任何土地生长大量作物。人类能从机械上和化学上使土壤适合于下一次要种植的任何作物。人类也能使作物适应土壤的性质, 并使作物互相适应;选择这样一种输种的方法:每次耕作会使土地址于这样一种状态和这样一个季节,以致土地能被容易地耕作成为下一作物的适宜的苗床。人类甚至采用排水的方法,或是混合两种土壤以补充成分不足的方法, 就能永远改变土壤的性质。迄今为止,这不过是小规模地进行;白垩和石灰、黏土和泥灰石只是薄薄地撒在田地上;除了园圃和其他得到优待的地方之外,完全新的土壤是很少做成的。但是,大规模地应用建造铁道和其他大的土木工程所用的机械动作,以混合两种具有相反缺点的贫瘠土壤来创造肥沃的土壤,到将来是可能的,甚至有些人认为这是会实现的。
这一切变革到将来可能比过去更为普遍地和彻底地实行。但是,即在现在,古老国家里大部分土壤的性质非常得力于人类的活动,刚好在地面之下的一切土壤,其中有很大的资本因素——人类过去劳动的产物。被李嘉图归入土壤之“固有的”和“不灭的”特性一类中的那些自然的赠与,已经大有
改变了;一部分由于人类世世代代的操作而荒瘠,一部分则因而肥沃了。
但是,地面上的东西却不相同。自然封每亩土地的地面每年给予热和光、空气和湿气,而人类对于它们却没有什么控制的亦法。诚然,人类可用大规模的排水工程的方法,或是植林,或是森林采伐的方法略为改变气候。但是, 大休上,太阳和风雨的活动是由自然每年对每块土地确定的。土地所有权就是每年给予土地以这种活功,并对植物和动物的生活和活动提供了所需要的场所;这场所的价值很受它的地理位置的影晌。
因此,我们可以继续采用土地从自然界所获得的原来或固有的特性,与土地得力于人类活动的人为特性之间的这种普通的区别,只要我们记住以下一点:第一种特性包括所论的地方之空间关系,和自然每年给它的日光、空气和雨水;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东西是土地固有特性中的主要特性。田地所有权之具有它的特殊意义和地租理论之具有它的特征,主要就是从这些东西中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