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障是储蓄的一个条件。

往代的不事节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少保障的缘故,因为那些为将来作准备的人是要享有保障的:只有那些已经富有的人,才有力量保持他们所积蓄的东西;勤劳和克己的农民积蓄了一点财富,却眼看它被强有力者夺去, 这种情况对他的邻人不断提出警告,叫他们在能享受时就享受快乐和安逸。在英国和苏格兰的边境,只要搪劫一天不停止,就不会有什么进步;在十八世起中法国农民的储蓄是很少的,当时他们只有被人看作贫穷,才能逃避说吏的强取豪夺,爱尔兰齐多田地的佃户们,即在四十年前,为了避免地主对地租的过高要求,也不得不照样行事。

这种没有保障在文明世界差不多已成过去了。但是,在英国,我们仍然受到救贫法的影响之害,救贫法盛行于上一世纪之初,为工人阶级带来了一种新形式的危险。因为,它规定:工人阶极的工资的一部分,要以贫穷救济金的方式拿出来;而这种救济金在他们之中的分配,是与他们勤劳、节俭和远见成反比例的,因此许多人认为,为将来作准备是愚蠢的事。由这种有害的经验所养成的传统和本能,即到现在,仍是对于工人阶级的进步之一大障碍:而且,至少名义上作为现在的救贫法的基础之原理,即国家只考虑贫穷而完全不考虑功绩,也发生同样的作用,虽然力量较小。

这种没有保障也正在减少:国家和私人对贫民的义务的开明观点之发展,足使以下一点日益明确:自力更生和努力为自己的将来作准备的人,比懒惰和不动脑筋的人,将得到社会的较好照顾。但是,这方面的进步仍是缓慢的,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