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性质和用途有变化的东西加以分类的困难。
正像穆勒所说①:“如将研究的对象归入不同种类,关于这些种类能够作出许多一般的命题,而这些命题比这些对象也能归入的其他种类所能作的命题更为重要,则最可达到科学分类的目的。”但是,我们一开始就遇到这样的困难:在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中那些最重要的命题,在另一阶段中可能是最不重要的,如果它们确是适用的话。
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家必须从生物学的新近经验中学许多东西:达尔文对于这个问题①的渊博研究,有力地解释了我们当前的困难。他指出,决定自然组织中每个生物的生活习惯和一般地位的那些部分,通常不是它的构造中最足以说明它的起源的那些部分,而是最不足以说明它的起源的那些部分。一个饲养劫物者或一十园丁认为的显著适合于使一种劫物或植物能在它的环境中繁盛的品质,正因为这个理由,可能是在较近的时期中才发展起来的。同样,在一种经济制度的特性中,最能使它这合于它现在必须做的工作的那些特性,也正因为这个理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新近才友展起来的。
① 这一节是从 1902 年向剑桥大学提出的《在经济学和与政治学有关的学科中开设一门课程的请求》中节录的,这个请求在下一年就被采纳了。
① 见约翰·穆勒《逻楫体系》,第 4 编,第 7 章。
在雇主与雇工、中间人与生产者、很行家与他的两种雇客——借款给他的人和向他借款的人——之间的许多失系中,我们可以找到不少例征。“利息”这个名词代替了“高利贷”,是符合于贷款性质的一般变化的,远种变化使我们对于商品的生产费用可以分为各种不同因素的分析和分类有了完全新的主题。再如把劳动分为熟练的和不熟练的两种劳动的一般办法也逐渐发生变化;“租金”这个名词的范围在某些方面正在扩大,而在另些方面正在缩小:等等。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常常记住我们所用的名词的历史。因为,首先,这种历史的本身是重要的;而且它间接地说明了社会经济及展的历史。其次,即使我们研究经济学的唯一目的,是要获得指寻我们达到目前实际目的之知识,我们仍应尽量使我们的名词的用法符合迂去的传统,以便迅速了解前人的经验所提供的间接暗示和细致温和的告戒,作力我们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