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需求价格。
现在让我们以价格来说明这个效用递减律。让我以茶这种商品为例,茶是经常需要的,而且能够小量购买。例如,假设某神品质的茶每磅二先令可以买到。一个人也许愿出十先令又一磅茶,每年一次,而不愿终年不喝茶; 但是,如果他能不花代价而得到任何数量的茶,他也许一年之中不会耗用三十磅以上的茶。但是,突际上,他也许一年中只买了十磅;就是说,他买九磅所得的满足,与买十磅所得的满足之间的差额,足以使他愿付二先令的价格:同时,他不买第十一磅的茶,这一事实表明他不认为买第十一磅多花二先令对他是上算的。这就是说,一磅二先令衡量了处于他购买的边际或末端或终点上的茶对他的效用;这个价格衡量了茶对他的边际效用。如果他对任何一磅的茶刚好愿付的价格,称为他的需求价格,那末,二先令就是他的边际需求价格。这个规律可说明如下:
一个人所有的一物的数量越大,假定其他情况不变(就是货市购买力和在他支配下的货币数量不变),则他对此物稍多一点所愿付的价格就越小: 换句话说,他对此物的边际需求价格是递减的。
只有当他愿出的价格达到别人愿意出售的价格时,他的需求才是有效的。
这最后一句话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考虑贷币或一般购买力的边际效用。在同一时间中,如果一个人的物质资财不变,则货币的边际效用对他是一个固定的数量,因此,他对两样商品刚愿付出的价格的相互比率,是与那西样商品的效用的比率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