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于货币效用的变化必须加以考虑。
使一个人购买一物,对穷人比对富人要有较大的效用。我们已经知道, 一年有一百镑收入的职员比一年有三百镑收入的职员,即使在雨下得更大的时候仍是走去办公。①但是,虽然在穷人心目中,两便士所衡量的效用或利益, 比在富人心目中,同样以两便士所衡量的效用或利益为大;不过,如果富人一年中乘车一百次,而穷人一年中乘车二十次,则刚好使富人乘第一百次车的效用,对富人衡量起来是两便士,而刚好使穷人乘第二十次车的效用,对穷人衡量起来也是两便士。对他们之中每一个人,边际效用衡量起来都是两便士;但这边际效用对穷人却比对富人为大。
换句话说,一个人越是富有,货币的边际效用对他就越小;他的资产每有增加,他对任何一定的利益所愿付的价格就随之增加。同样地,他的资产
一样,杰文斯喜欢强调说明他自己的情况,以致使他所得出的结论,不但不正确,而且因为对前代经济学家的缺点含有言过其实之处,甚至产生流弊。班斐尔德说:“消费理论的第一命题,就是在欲望等级上每一较低欲望的满足创造一种较高性质的欲望。”如果这是确实的话,则他以这一点作为根据的上边学说也是确实的了。但是,如杰文斯所指出的(见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第 2 版,第 59 页),它是不确实的:他以这样的说明来代替它:一种较低的欲望的满足容许,一种较高的欲望表现出来。这是一个真实的而实在是同祥的命题:但它却不足以证明消费理论应居于首要地位。
① 见麦卡洛克:《政治经济学原理》,第 2 章。
每有减少,货币对他的边际效用就随之增大,他对任何利益所愿付的价格也就随之减少。②